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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至法務部時期組織內容的差異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及討論

第二節 戒嚴時期至法務部時期組織內容的差異

本研究針對警總至法務部時期組織功能上的差異,主要針對兩時期在組織結 構差異及收容對象上的差異說明,因此,本研究根據結果將研究者訪談相關人員 之內容做出整理分析如下:

壹、警總時期組織結構運作內容

A-1:那時候就叫總隊部,總隊部有分各大隊部,即一大隊、二大隊、三大 隊,一個大隊有四個小隊,一隊、二隊、三隊、四隊,一大一、一大二、一大三、

一大四,二大一、二大二………,他的編制是這樣,用大隊部來分,職三算是總 隊部。幹部主要是有隊長、副隊長、輔導長,輔導長之下有政戰士,再來就是一 排二排三排,每排的排長即分隊長,在軍中叫排長,當時是叫分隊長,一隊分隊 長、二隊分隊長、三隊分隊長,在集合時候也是ㄇ字型,由少尉或中尉去兼,因 為就軍人,所以就是軍中分類方式,阿兵哥叫分隊副,因為在分隊長下面所以叫 分隊副,我們的職稱叫輔導員,一個隊大概分四個到五個。分隊副跟輔導員的性 質都是協助戒護,我們是編制在這個隊裡面,勤務也是分擔啊,晚上也要值勤啊,

雖然也是一年一聘,………,要配合他的編制及勤務的分配。他們沒有什麼工作,

完全是訓練,每天就是出操,立正稍息,像是新收那樣,在泰源裡面,一大隊算 是老隊,二大隊算新收隊,三大隊是外役隊,所謂的外役隊是在玉里,幫人家砍 甘 蔗 那 類 的 , 做 工 作 的 , 一 共 有 三 個 隊 , 在 泰 源 的 有 兩 個 隊 , ……… 。 (201202251500)

B-1:有分為總隊部,總隊部下有一大隊、二大隊等,大隊下有一中隊、二 中隊等,中隊下有各分隊,即所謂學生班。像總隊部、大隊部、小隊部的編制就 像現在的工場,一工場、二工場、三工場這樣,一二三四工為一個大隊,五六七 八工為一個大隊,類似像教區那樣,他那個編制是一二三四隊有一個大隊長。大 隊長比教區科員還大,教區科員才兩個隊,同樣也是一百多個人,等於說兩個教 區又再一個科員,等於一個大隊,人也沒有少,一個小隊差不多也是一百多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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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是爆滿的,他那是部隊的編制。(201203241420)

C-1:總隊長是最高指揮官,階級為上校,再下來是大隊長,階級為中校,

相當於現在的營長,各有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等,每個大隊下至少三個中隊,

設有中隊長,等於現在的連長,人數大約一百多個,中隊下還有各小隊,設為小 隊長,每一大隊向總隊長負責,就像現在的所長,底下各科室科長向所長負責一 樣。當時有工業職訓局,負責撥發經費,由管訓對象內挑出表現好的,帶至職訓 局訓練,訓練經費都由其支出,白天外出訓練,晚上再回到機關裡接受管理。

(201203292010)

D-1:當然制度是一個總隊,那泰源這邊就是一個總隊,他是職三總隊,那 他就分三個大隊,其中一個大隊是在坪林,在泰源就是兩個大隊,那兩個大隊又 有分三個中隊,每一個中隊又有分三個小隊,就像三三制那種部隊一樣,當然就 是所謂的補充役很多,就是所謂的義務役很多,軍士官去管理,加上義務役去管 理收容人,就是部隊的方式,當時交接時很熱鬧,幾乎是一個團的兵力。組織人 員分為監獄長士,有少將監獄長及上校副監獄長,接著為政治士及上校主任,接 下來為第一科中校科長、第二科中校科長、醫務所少校主任以及電台。警總時期 的特色就是哨所多,他們有地哨、崗哨、碉堡,為的就是防止人犯脫逃,每個都 進駐兩個士兵負責警戒,並且還配有槍枝警戒。(201204121930)

由以上的受訪內容可知,當時是一個總隊為總隊部,設有總隊長階級為上 校,相當於現在的所長,下有大隊部設有大隊長並分為各大隊,階級為中校,相 當於現在營長,下有中隊部設有中隊長並分為各中隊,階級為少校,相當於現在 的連長,下有小隊部設有小隊長並分為各小隊,接下來有分隊設有分隊長,相當 於現在排長,管理的班級即所謂的學生班,最後是分隊副即阿兵哥,當時管理運 作以出操、軍事化訓練為主,C 君有另外提到會選定一些人白天至職訓局訓練,

晚上再回機關內統一管理。

貳、法務部時期組織結構運作內容

A-2:現在是設簡任所長一人,負責全所的事情;副所長一人,協助所長處 理全所事務;秘書一人,協助處理整合各科室及推動的業務。科室分別有戒護、

輔導、調查分類、技能訓練、衛生、總務共六科,及人事、會計、統計、政風四 室。(201202251500)

B-2:所內戒護崗位呈網狀配置,採日勤與夜勤三班制,實施勤務三交代,

戒護科長、專員、值班科員採各級人員分層負責,全天候嚴密督導各勤務人員執 勤,並經常舉辦常年教育,定期舉辦防逃、防火、防暴、防颱、防震暨緊急醫療 救護等應變演習。設所長一人,處理全所事務;副所長一人,襄助所長處理全所 事務;秘書一人,綜核文稿及各科室業務聯繫。下設調查分類、輔導、技能訓練、

衛生、戒護、總務等六科。(201203241420)

C-2:有所長、副所長、秘書,並有戒護、調查分類、輔導、技能訓練、衛 生、總務等六科,以及人事、會計、政風、統計總共四個室。(201203292010) D-2:機關組織依「法務部矯正署技能訓練所組織準則暨辦事細則」規定,

隸屬於法務部矯正署,設簡任所長一人,綜理全所事務;副所長一人,襄助所長 處理全所事務;秘書一人,綜核文稿及各科室業務聯繫。下設戒護、調查分類、

輔導、技能訓練、衛生、總務等六科,及政風、人事、會計、統計四室。

(201204121930)

由以上的受訪內容可知,目前為設簡任所長一人,負責全所的是事務處理;

副所長一人,協助所長處理全所事務;秘書一人,協助處理整合各科室及推動的 業務。科室分別有戒護、輔導、調查分類、技能訓練、衛生、總務共六科,及人 事、會計、統計、政風四室。

参、警總主要收容對象

A-4:那時候剛好收一清專案,一清專案那是一票人,有分 ABC 級,泰源好 像是 C 級,A 級在綠島,他有分職一總隊、職二總隊、職三總隊,泰源是職三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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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後來成立的職四總隊,最先有綠指部,職一在臺北坪林,職二是岩灣,職三 是泰源,職四是後來的東成,職四是在快要解嚴時才開始蓋,弄好已經是解嚴。

那時候是一清專案人多,他在管理上就模仿司法的輔導員,現在的輔導員,那時 候是聘僱人員,一年一聘的,我們的職務就是輔導員,協助輔導長,那時候還有 政戰士,也是很多人,主要收容對象有感訓處分就是流氓,還有保安處分,像是 竊盜慣竊。(201202251500)

B-4:收容保安:有分甲乙丙丁,丁即所謂的逃兵,一次都 3 年;感訓處分;

矯正處分:有分矯正甲乙丙丁,就是所謂的甲級流氓、乙級流氓、丙級流氓等。

(201203241420)

C-4:警總時期主要對象是管訓,所謂的感訓就是有人被舉報,當時都是以 匿名舉報,警察有被規定要保密,例如舉報有人欺壓百姓,地痞流氓,但是也發 生過因為有仇,那我跟某位警察較好,我就跟那位警察舉報,把跟我有仇那位抓 進管訓,所以還是難免會有被誤抓的。(201203292010)

D-4:警總時期收容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執行辦法的那些到案流氓,

以及受保安處分人,就是強制工作,像是竊盜慣犯那些保安處分的,以及一些叛 亂犯,收容人數 500 人。警總時期你只要有人舉報說這人是地痞流氓或不務正業 魚肉鄉民,報到警局,在上呈到警備總部,就可以逮捕並送到泰源管訓。法務部 時期是保安處分跟受刑人,那以比例來講,還是受刑人較多,目前泰源容額是 1680 人,但因目前監獄人滿為患,目前收容超過 2000 人。(201204121930) 由以上的受訪內容可知,當時主要收容對象為感訓處分之人,主要為地方惡 霸或是被人舉報之地痞流氓,另外像保安處之人,主要為慣竊或不務正業以犯罪 為常業之犯人,另 B 君有提到收容對象的保安處分裡也包括逃兵。

肆、法務部主要收容對象

A-4:現在的話就是保安處分(包括強制工作)跟一般受刑人。(201202251500) B-4:法務部時期就是一般的受刑人,還有保安處分的,像是強制工作,本

來有感訓的現在沒有了。(201203241420)

C-4:法務部時期本來主要是保安處分的,例如強制工作,但是因為現在其 他監所都人滿為患,所以現在受刑人的數量已經超過保安處分人數。

(201203292010)

D-4:法務部時期是保安處分跟受刑人,那以比例來講,還是受刑人較多,

目前泰源容額是 1680 人,但因目前監獄人滿為患,目前收容超過 2000 人。

(201204121930)

根據上述受訪內容,目前收容對象主要為保安處分(包括強制工作)及一般受 刑人,且因為全省監獄擁擠關係,產生了本來應以保安處分為主的技能訓練所,

受刑人數已經超過保安處分人數。

伍、綜合討論

綜合上述結果可知,警總時期之組織結構主要是以軍事化管理分類,總隊為 總隊部,設有總隊長階級為上校,相當於現在的所長,下有大隊部設有大隊長並 分為各大隊,階級為中校,相當於現在營長,下有中隊部設有中隊長並分為各中 隊,階級為少校,相當於現在的連長,下有小隊部設有小隊長並分為各小隊,接 下來有分隊舍有分隊長,相當於現在排長,管理的班級即所謂的學生班,最後是 分隊副即阿兵哥,此研究結果與泰源技能訓練所(2011)檔案室文獻紀載資料相 符,收容對象以感訓處分、保安處分及逃兵為主,。

法務部時期主要是戒護以及輔導並重,設簡任所長一人,負責全所的是事務 處理;副所長一人,協助所長處理全所事務;秘書一人,協助處理整合各科室及 推動的業務。科室分別有戒護、輔導、調查分類、技能訓練、衛生、總務共六科,

及人事、會計、統計、政風四室,收容對象以保安處分及受刑人為主,此研究結 果與泰源技能訓練所(2011)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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