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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戒菸介入成效研究

台灣菸害防制工作包含立法、徵收菸稅、衛生教育及戒菸四個策 略,1997 年 9 月 9 日開始實施菸害防制法,2002 年 9 月 1 日開辦戒 菸門診,2006 年調漲菸品健康福利捐。2006 年菸品健康福利捐每包

試戒菸者約二成五,三成以上減少每天吸菸支數,及減少每日吸菸天 數(陳麗如,2007)。2008 年 1 月 1 日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藉由各 種不同的面向與策略,全面地推動菸害防制工作。

幫助吸菸者戒菸是菸害防制工作中重要的一環,國內戒菸成效評 估以醫療院所為多,戒菸治療主要有尼古丁替代療法、藥物治療、行 為介入療法,黃雅慧(2003)進行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門診戒菸 計畫之成本效益分析,就長期直接效益方面,發現男性戒菸者於戒菸 後 11 年至 15 年可節省新台幣 51,958,745 元,而女性戒菸者於同時 期可節省 6,706,555 元,合計節省了 58,665,300 元;另外,就間接 效益之分析結果,為戒菸成功後 15 年(採折現率 3%),總間接效益 為 669,054,989 元 , 門 診 戒 菸 治 療 試 辦 計 畫 之 的 淨 效 益 為 652,706,302 元,為一值得辦理的計畫。

戒菸治療研究成效,有鄭秀月、李茹萍(2009)以醫院門診 74 名戒菸個案為研究對象,在門診戒菸計畫及尼古丁替代藥物治療,探 討的個案之戒菸行為及其自我效能,發現門診戒菸治療後三週有持續 戒菸行為者為 47.3%。吳唯雅、陳宣志、顏啓華、周明智、李孟智

(2005)以到醫院尋求戒菸協助的個案,選擇中重度成癮者(尼古丁 成癮程度測試五分及以上者)依其意願分為兩組:一組接受戒菸教育 及門診戒菸諮詢,合併尼古丁置換療法;另一組僅接受戒菸教育及門

診戒菸諮詢。短期(三週)戒治率合併治療組及諮詢治療組各為 29.0%

及 28.0%,中期(三個月)則為 22.6%及 4.0%。短期來看,兩組的戒 治率沒有顯著分別;中期,則合併治療組有比較好的效果。黃芷苓

(2005)的成人戒菸支持團體計畫,計畫措施包括每月一次的團體討 論、免費尼古丁貼片、公共衛生護士的電話諮商和社區健康志工的電 話追蹤,課程結束後 9 個月,CO 值及吸菸量有顯著的降低,戒菸率 為 50%,八成改變了吸菸行為。

行為改變介入方面,有鄭學慧等(2009)的研究採認知行為團體 治療戒菸課程成效,提供三週共 12 小時的戒菸課程,三個月後戒除 率為 26.1%,每天平均吸菸量減少,菸害認知、反菸態度顯著提升。

Lee, Chiang, Kuo,& Shen(1996)的研究採認知團體治療方式,介 入後一個月戒菸率為 35%,70%研究對象減少每天吸菸量。

其他的戒菸服務還有「戒菸專線服務中心」的電話戒菸諮商成效 研究(張德聰,潘瑞香,張景然,2006)。及以社區藥局戒菸諮詢,

探討在進行 4 次共約 1 小時的總諮詢時間戒菸成效,發現研究對象在 接受諮詢後的第 3 天、第 7 天及第 6 個月追蹤,其點戒菸率分別為 32.3%,48.7%及 22.6%(姜郁美、郭鐘隆、闕妤榛、邱怡玲、黃 久美,2009)。

四成吸菸者過去一年有戒菸經驗(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2009 ) , 大 部 分 使 用 一 種 或 多 種 的 方 法 企 圖 戒 菸 ( Stone & Kristeller,1992),成功戒菸的在一成五以下(Moss, Allen, Giovino,

& Mills;1992;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2002)。洪怡君(2005)

研究指出,國軍官兵戒菸失敗的前五項原因,分別是「面臨工作或生 活壓力」、「情緒不好」、「不吸菸很難忍受」、「周圍的人都在吸菸」和

「不好意思拒絕別人敬菸」,過去曾經吸菸,現已戒菸成功者佔 5.8

%。上述研究可見,多數吸菸者想戒菸但缺少戒菸能力及資源。

我國國防部軍醫局自 2003 年執行菸害防制計畫,對不同軍種、

軍階進行吸菸盛行率及二手菸暴露率調查,對吸菸者採取不同的介入 措施與評估比較,多篇研究偏向尼古丁替代療法與藥物治療成效(涂 世凱、黃君瑞,2005;王桂芸,2004;毛衛中,2004;申慕韓,2004;

周崇龍,2004;彭萬誠,2004;劉澤宗,2004;羅慶徽,2004),戒 菸率在 7.7%-25%之間。當然亦有衛教組;然而,所謂的衛教組多 數由不同的醫事人員(包括醫師、心理師、營養師、藥劑師)共同講 授戒菸課程,研究報告中對於衛生教育介入所依據的行為改變理論模 式、策略與方法則少有著墨。當然,不能否認尼古丁替代療法的戒菸 成效,然而,吸菸行為涉及心理與人際層面的因素,有效的因應策略 更不容忽視。從劉澤宗(2004)的研究結果指出吸菸軍人,有戒菸意 願者比較願意採用的戒菸方式,60%以上為「靠自己的意志力」。此

外,Stead & Lancaster(2004)研究指出,團體戒菸相對於自我幫 助(工具有單張、手冊、錄音帶、錄影帶等)戒菸成功率為高。台灣 地區臨床戒菸指南(2002)也指出,群體行為諮詢戒菸治療(Group behavior therapy programmes for smoking cessation)比自行戒 菸的戒菸成功率高 2.1 倍。我國屬徵兵制,國軍士兵年齡普遍較輕、

表 2-1 國內外戒菸相關研究摘要(續一)

表 2-1 國內外戒菸相關研究摘要(續二)

表 2-1 國內外戒菸相關研究摘要(續三)

表 2-1 國內外戒菸相關研究摘要(續四)

表 2-1 國內外戒菸相關研究摘要(續五)

表 2-1 國內外戒菸相關研究摘要(續六)

表 2-1 國內外戒菸相關研究摘要(續七) (Odds ratio = 2.10)及戒菸自 我效能(Odds ratio = 1.25)。

表 2-1 國內外戒菸相關研究摘要(續八)

1950 年代,Rosenstock、Becker 等社會心理學家提出健康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