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戰後佛教的發展

在文檔中 台灣全志宗教與社會篇 (頁 79-105)

第三章 戰後台灣宗教的發展趨勢

第二節 戰後佛教的發展

在傳統社會裏佛教的宗教形態可以與民間信仰作明顯的區隔,雖然也有一些 通俗化的民間佛教現象,但是整體來說,佛教經由出家與戒律修行制度發展出 叢林形態的運作模式,再加上特殊的佛教義理與經懺科儀體系,在傳統社會的 生態環境中與民間信仰、道教等鼎足而立,有其淵源流長的歷史發展,早在明鄭 時代即有福建鼓山湧泉寺的僧伽來台傳教,已創建有彌陀寺、竹溪寺、海會寺、

龍山寺等,清代台灣未有內地的僧官制,大多是一般僧侶及居士庶民自由而個 人性弘法佈教,未獲得大陸僧團強有力的後盾與支援,卻能從明末以台南為中 心的局面,漸漸演變成全省各地普遍有佛寺的發展趨勢(瞿海源 1992:77-

90)。

日據時代台灣佛教已相當成熟,純正的佛寺有百多間,長期穩健地培養本地 僧侶,以分枝的方式向鄰近城鎮擴散,加上為數眾多類似佛教的齋堂,逐漸地 發展出自成一格的佛教生態環境。日本佛教紛紛傳入台灣約有八宗十二派在台設 立寺院,多半是由日本本土大本山直接監督設立。日據時代已有一些佛教聯誼性

的社團,如1917 年成立「台灣佛教青年會」,1918 年成立有「台灣佛教道友會」,

1921 年經由多次的協調會議,籌議成立全台的佛教組織,於 1922 年 4 月 4 日在 萬華龍山寺前艋舺俱樂部,召開「南瀛佛教會」的成立大會,成為台灣佛教界的 最高統合組織,舉行各種講習會、研究會與演講會。1937 年日本政府積極推動皇 民化運動,加強日本化佛教的政策,造成台灣佛教界表面完全的日本化。戰後日 本佛教遷離,台灣本土化佛教立即活絡起來,積極籌設全省性的教會組織,於 民國34 年 12 月 31 日在台北市龍山寺召開全省佛教徒代表大會,35 年 2 月 25 日正式成立「台灣省佛教會」。民國38 年有不少大陸僧侶隨著政府遷移來台,帶 動了台灣佛教與中國佛教的再度融合。

民國 80 年以來有關台灣佛教發展歷史的研究逐漸地熱絡起來,已有一些專門 性與深入性的研究著作,如江燦騰的《台灣佛教百年史研究1895- 1995》

(1996)、《台灣當代佛教》(1997)、《日據時代台灣佛教文化發展史》

(2001)、《台灣近代佛教的變革與反思-去殖民化與佛教主體性確立的新探 索》(2003)等,闞正宗的《台灣佛教一百年史》(1999)、《重讀台灣佛教-戰 後台灣佛教》(2004)、《台灣佛寺的信仰與文化》(2004)等,釋慧嚴的《台灣 佛教史論文集》(2003),范純武、王見川、李世偉等的《台灣佛教的探索》

(2005)等,拓展出台灣佛教歷史研究的廣度與深度,不管是日據時代或戰後 台灣都搜尋到不少的史料與開拓了極具價值的學術領域。本書在前人的研究成果 扼要地論述戰後台灣佛教發展與社會互動的關係。

壹、戰後多元並舉的佛教傳播

台灣在日本統治的五十年間,佛教雖然在發展的過程中受到執政者的支配有 著日本化的趨勢,戰後日本佛教勢力的衰退,本土佛教勢力的復甦,展現出多 元發展的面向。此時的佛教在內容上可以分成好幾種形態,對應著不同眾生的需 求而有不同操作模式,且各自有其源流與發展模式。台灣光復初期,佛教形態是 多元而複雜的,是與台灣社會的宗教文化有著種種互動的關係,彼此間有著互 為消長的影響與作用。此時佛教在發展上是較為自由與放任的,面對的是多種勢 力的重新整合與變遷,主要可以分成四大類的發展形態。

一、佛教化的齋教

齋教是流行於民間的宗教團體,本身有著相當濃厚的佛教色彩,常自稱為「在 家佛教」,日據時代與日本佛教結合,被視為佛教的一支,加入「南瀛佛教會」

彼此處於對等而被尊重的地位,造成齋教與佛教有著互為依存的共生關係(姚 麗香 1996:78)。戰後初期齋教仍被視為佛教一支,齋堂的數量與佛寺可以說 是旗鼓相當,彼此間還是維持和諧關係。這是台灣佛教兼容並蓄的主要特色,在 同樣的茹素拜佛下,將寺院與齋堂混為一體,在家與出家都是佛教的表現形態。

齋教本質上是一種三教合一的民間教派,是以佛教作為母體,自認為是禪宗 發展下的支派,甚至以佛教的改革者自居。在台灣齋教主要有龍華、金幢、先天 等派,各有其傳承與發展,以龍華派較接近於佛教,吸收了佛教的科儀與茹素

的傳統,以在家佛教作為號召,廣收齋友創立齋堂,光復初期因日本佛教退出 台灣,齋教甚至成為民間茹素人口最多的宗教團體,一般民眾俗稱為「持齋宗」

與「吃菜人」,不太能分辨出其佛教之間的差異,也都是以佛教視之。寺院齋堂 的相互混雜,顯示光復初期的台灣佛教仍帶有著相當濃厚的民間性格。

台灣原本地處邊陲,與中原的漢人文化若即若離,加上日本統治五十年,其 宗教形態自成一格,尤其是佛教還帶有著濃厚的鄉土色彩。真正的轉變還是大陸 淪陷後大量大陸僧人遷播來台,提倡所謂制度化的正信佛教,逐漸改變大小寺 院參雜民間信仰的文化形態,進而強化正統與異端的批判,將齋教視為俗派或 外道等非正統佛教,強烈地加以駁斥。加上獲得官方承認的「中國佛教會」,要 求寺院齋堂等都要加入為團體會員,若不肯加入者,可以呈請主管機關,停止 其活動。出家徒眾,不肯加入為會員,各寺廟不准掛單留宿,在家徒眾不肯加入 無法取得完整佛教徒資格。在這樣的情況下,齋教更進一步地被佛教化,導致自 我宗教形態的式微與衰敗,產生齋堂佛寺化與齋姑出家化等現象。

齋教是有齋姑的傳統,所謂齋姑是指在齋堂持齋修行的女性,是以在家形式 帶髮修行,在中國佛教會的鼓吹下,接受落髮與受戒,轉為正式的比丘尼,這 種現象從民國42 年元月台南白河大仙寺的三壇大戒後逐漸形成風氣,最著名的 是台中慎齋堂的住持張月珠,於民國51 年中秋節禮請東初法師舉行剃度大典,

同時剃度的還有其弟子德成、普暉、普晴、普暘等人(闞正宗 1994 續篇:40),

在如此的趨勢下,有不少齋堂紛紛改成佛寺,到了民國60 年代還維持齋堂的活 動形式不多,還有活動能力大多轉為地下的傳播形態,但受到新起一貫道等民 間教派的排擠效應,流傳已很難普及,原本已有的「台灣佛教龍華會」的聯誼組 織還繼續在活動,團體會員逐漸減少,到了解嚴時大約有五十幾個單位,偏重 在以科儀的方式為信眾舉行養生送死等儀式性的服務。

二、通俗化的佛寺

佛教長期在民間流傳,其崇拜對象與宗教形式也被地域群眾納入到群體祭 祀的範圍,類似地方公廟,或者說兼具地方公廟與佛寺特性而成的混合式信仰。

這一類的佛寺大多與民間信仰相互混合,有著神佛混雜的現象,經常是佛教與 道教不分,一般是偏重在佛教的念經與科儀來為民眾持經拜懺。主要是以奉祀觀 世音菩薩,一般民眾稱為觀音佛祖,名之為「寺」或「巖」,雖自稱為佛教,常配 祀有民間的其他神明,其祭典活動也常是佛道相混,大多由俗家弟子身著海青 來念經禮佛,比較講究的有自己培訓的誦經團。

這種地方公廟性質的佛寺,著重在與區域民眾的祭祀互動關係,林美容對 這一類巖寺進行調查研究,分成十大類,即一、村廟。二、聯庄廟。三、大廟。四、

區域廟。五、佛寺。六、家庭佛堂。七、字姓廟或角頭廟。八、私廟。九、一貫道道場。

十、混合型(林美容 1996:185-187)。主要是偏重前四類,所謂「村廟」是指這 一類寺院是村落的地方公廟,如台北縣貢寮鄉的西靈巖,為和美村蚊仔坑的地 方公廟,南投縣竹山鎮的瑞德巖是瑞竹里的地方公廟。所謂「聯庄廟」是指跨村 落的地方公廟,是好幾個聚落的聯合祭祀中心,如桃園縣龜山鄉的壽山巖是塔

寮境、舊路坑、楓樹坑、兔仔坑、新路坑等五大庄的公廟。所謂「大廟」是指鄉鎮性 質的地方大廟,如嘉義縣番路鄉半天巖是全鄉的祭祀中心,台南縣白河鎮的舊 巖大仙寺是全鎮的祭祀中心。所謂「區域廟」是超鄉鎮性的公廟,屏東縣新園鄉 的赤山巖,是新園鄉與萬丹鄉的共同祭祀中心。

民間佛教是指佛教的民間化,與民眾的信仰文化相結合,雖然號稱為佛寺,

但未必有出家的僧眾進駐,大多依民眾所好舉行地方性祭典。這些寺廟是由地方 人士集資興建與管理,有的會聘請出家僧尼擔任住持,主持各種法會儀式,彼 此各有所司,相安無事,戰後由於佛教發展形態的轉變,有不少衝突與糾紛。這 些佛寺有的因出家眾勢力的擴增自然轉型為正統佛教,在中國佛教會的指導下,

已完全脫離通俗佛教的形態,有的則採混合型的形態,一方面歸屬於中國佛教 會由受戒師父主持,另一方面則仍維持地方公廟的祭祀活動,允許區域信眾各 種民俗性的節慶祭典,這是相互尊重的典型,但是也有不少管理權的爭執,就 地方公廟的性質來說,出家住持是受在家眾的邀請,只負責儀式與寺務的管理,

產權還是在信眾手中,可是由於佛教制度化的發展,堅持採用正統儀軌,不准 民眾世俗的祭拜行為,造成雙方的緊張關係,甚至為了管理權對簿公堂。

民國40 年代隨著中國佛教會的順利成長,有一些出家僧團推動「神佛分離」

運動,要求正統寺院不能夾雜著民間信仰的宗教形式,搭上政府破除迷信的相

運動,要求正統寺院不能夾雜著民間信仰的宗教形式,搭上政府破除迷信的相

在文檔中 台灣全志宗教與社會篇 (頁 7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