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戰後台灣宗教的發展趨勢
第三節 戰後基督教的發展
基督教在西元一至二世紀在羅馬帝國境內發展時,逐漸分成東西兩派,東派 主要是希臘語地區,西派主要是拉丁語地區,1054 年雙方正式分裂,東派教會 自稱為正教,即東正教,西派教會以羅馬為中心,自稱公教,即羅馬公教。十六 世紀二十年代的宗教改革運動陸續產生了脫離羅馬教皇的新興教派,統稱為基 督新教,初期有三大主流教會,即路德宗又稱信義宗,加爾文宗又稱歸正宗,
安立甘宗又稱英國聖公會或稱英國國教會,後來產生的各種基督教派,都被歸 類為新教。我國習慣將羅馬公教翻譯為「天主教」,將新教稱為「基督教」,近來 為了區別漸漸有使用「基督宗教」一詞來統稱二者。
天主教在明代末年已隨著西班牙艦隊傳入台灣,即 1626 年天主教道明會士六 人,在基隆登陸,逐漸向淡水與台北平原發展,後擴展到宜蘭方面,約在1670 年左右中斷。1858 年天津條約後,馬尼拉的道明會會士郭德剛神父奉命來台,
在高雄、屏東等地傳教,到了1889 年已在高屏地區建立七所教堂,有信徒二千 伍百多人,一面向屏東南部延伸,一面沿著西海岸向北發展,在台南市、台南縣 彰化縣、嘉義縣、雲林縣等地設立教堂或佈道所,也在台北大稻埕設立教堂 。 1895 年日本據台後,天主教持續發展,於 1913 年 7 月 19 日正式成立台灣教區,
全島有教堂十八座,傳道所二十一個,傳道師養成所一間,宣教師八人,修女 三人,傳道師二十人,傳道婦九人,教友三千四百三十八人,其中高雄地區六 百三十人,屏東地區七百六十人,台南地區九十三人,埔姜崙地區三百六十七 人,樹仔腳地區三百二十八人,田中地區二百七十六人,羅厝地區四百三十六 人,大稻埕地區四百五十四人,淡水地區八十八人(瞿海源 1992:370)。派遣 林茂才為第一任監牧,積極在台宣教,1917 年成立「靜修高等女學校」,為天主 教在台灣首創之中學。到了1937 年教徒增加了一倍多,達七千多人。
基督新教也是在明末傳入台灣,主要是隨著荷蘭人的艦隊東來,1627 年宣教
士甘迪究士在台南地區向西拉雅人傳教,到1638 年已有原住民二千多人接受洗 禮,1661 年鄭成功驅逐荷蘭人後基督教也隨之消失。1860 年英國基督長老教會 駐廈門宣教師杜嘉德來台傳教,1865 年有宣教士馬雅名正式來台佈教,1871 年 加拿大基督長老教會偕叡理博士到達高雄,後在淡水地區佈道,是南北兩個基 督長老教會的創始。南部長老教會主要是採醫療傳道的方式,進入平埔族部落傳 福音,1873 年有禮拜堂二十二所,成人會員一千六百三十二人,禮拜出席的平 均人數約三千五百人。北部長老教會在偕叡理的領導下,主要也是採醫療佈道,
快速在各地建立教會,1883 年施洗人數五百人,1884 年施洗人數六百四十人,
1886 年高達一千二百三十八人,1893 年有六十所教會,二千六百四十一各信徒。
到了日據時代1897 年的統計,南部教會三十七所,信徒二千二百十三名,傳道 者三十人,神學生十三人,醫院一所,學校一所,宣教師八人,女宣教師三人。
北部教會六十所,信徒二千一百三十六人,傳道者六十人,神學生九人,醫院 一所,學校一所,宣教師二人。1912 年協定「南北教會聯合章程」,在 10 月 24 日在彰化市成立「台灣大會」。此時日本傳來的基督教有七派,即日本基督教會、
日本聖公會、日本組合基督教會、救世軍、日本聖教會、日本美以美教會、第七日 再臨團等。
戰後天主教各種修會的傳入,打破了道明會一支獨大的局面,大量聖職人員 來台擴大了傳播了能量,光復時全台只有傳教士二十人,再了民國44 年神父、
修士與修女的總數有六百五十一人,到民國52 年之間是教會的快速成長期。基 督新教的發展與天主教相類似,光復初期只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聖教會與 真耶穌教會等三個教派,民國37 年來台傳教的宗派快速增加,到了 48 年有五 十二個宗派,到了民國54 年以後教勢稍微停滯。戰後到民國 54 年間是教會的增 長期,確立了基督教在台發展的興盛局勢,維持了一定的格局,後來雖然成長 的速度有限,但是教會積極推動的社會關懷事工,開展出台灣多元化的福利服 務模式,牽動著台灣社會的整體發展,也熱絡了宗教參與社會的服務工作。
壹、戰後天主教的發展
台灣天主教隸屬福建教區,1883 年福建教區分成福州、廈門等兩教區,台灣 隸屬於廈門教區,民國2 年成立台灣監牧區,民國 35 年隸屬於福建教省,38 年 政府遷播來台,12 月 30 日教廷將台灣監牧區分成台北高雄兩區,台北監牧區由 主徒會負責,郭若石任監牧,管轄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宜蘭、花蓮、基隆等縣 市,高雄監牧區由西班牙多明我會負責,陳若瑟任監牧,管轄其餘的各縣市。此 時由於大量神職人員與大陸教徒撤退來台,教務發展相當快速,40 年 4 月增設 台中監牧區,由美國的瑪利諾傳教會負責,蔡文興任監牧,轄區為台中、彰化、
南投等縣市。到了民國41 年,台灣的傳教司鐸增加了十七倍,修士與修女增加 了十倍,8 月 7 日教廷宣佈台灣為正式教區,成為中國第 21 個教省,將台北監 牧區升格為台北總教區,以郭若石為台北總主教,增設花蓮、嘉義等監牧區,花 蓮監牧區由巴黎外方傳道會負責,費聲遠任監牧,嘉義監牧區由牛會卿任監牧。
民國 50 年教區重新調整,台北總教區外,新竹、台南、高雄等升格為教區,51 年台中、嘉義等升格為教區,52 年花蓮升格為教區,59 年澎湖與金馬等成立宗 座署理區。台灣教省的規模大致底定,共有一個台灣地區主教團,一個台北總教 區,六個主教區與二個宗座署理區。台灣地區主教團於民國56 年正式成立,以 郭若石為首任團長,羅光為副團長,團員十六人,常務委員五人,下設有十二 個委員會,經過多次調整後,現主教團下屬組織有:常務委員會、教義委員會、
福傳委員會、聖職委員會、禮儀委員會、聖經委員會、教友委員會、社會傳播委員 會、家庭委員會、橋樑教會服務委員會、社會發展委員會、正義和平委員會、教育 文化委員會、宗教交談與合作委員會、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移民觀光牧靈委 員會、健康照護牧靈委員會、宣聖委員會、神恩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台灣天主教 男修會會長聯合會、台灣天主教女修會會長聯合會、台灣天主教修會會士協會、
財團法人台灣明愛文教基金會、中國天主教文物館等。
主教團還附設有一般教友的組織,如民國 63 年 7 月 27 日成立的「中國天主教 教友傳教協進會」,是隸屬在教友委員會下,第一任理事會主席為宋長治,現任 主席范姜群暐。其他教友組織有:財團法人天主教博愛基金會、聖母軍台灣分團 天主教基督活力運動中華民國全國推行委員會、中華民國天主教監獄服務社、中 華基督神修小會、祈禱福傳會聖體生活團、天主教台灣基督生活團、基督服務團、
中國天主教大專同學會、天主教復健學會、中華民國天主教醫師協會、中華民國 天主教護士協會、天主教國際病殘者友愛團、中華民國天主教美滿家庭工作協進 會、國際天主教視聽協會台灣分會、國際天主教出版協會台灣分會、中國天主教 藝術工作者聯誼會、中國天主教文化協進會、中華福音工作團、鹽寮簡樸靈修中心 聖文生慈善會中央分會、天主教之聲傳播協會總會、中國天主教爵士騎士聯誼會 台灣天主教健康照護協會等。
台北總教區主要轄區為台北市、基隆市、台北縣、宜蘭縣等,是台灣規模較為 龐大的教區,以其教區組織與一般教友組織為例。在總主教公署下設有:教區法 庭、教區參議、司鐸諮議會、教區聖職委員會、聖召推行委員會、牧靈福傳委員會、
野聲宣道團,禮儀委員會、家庭委員會、原住民教務委員會、基督徒合一及宗教 交談委員會、宗座傳信善會、社會使徒工作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建策委員會、教 區財產管理委員會等。一般教友組織有:台北總教區教友傳教協進會、天主教台 北總教區傳道員協進會、財團法人台北市三德善會、天主教台北總教區大直公墓 整理委員會、基督活力運動台北總教區祕書處、聖經協會、天主教職工運動、天主 教台北總教區大專教職員協會、天主教北區大專同學會、台北總教區中學生聯會 中華民國國際聖召聯誼會、中華民國天主教病患之友會、聖家善會台北分會、天 主教之聲傳播協會台北分會等。
天主教除了由教廷直接管轄的正式組織還有不少自治性質的修會,教區對這 些組織沒有隸屬與管轄之權,各自依其立會的目標自行從事宣教的工作。教區司 鐸是不進會的神父,是不能隨便到外方去傳教,一般只有不屬於教區的修會會 士才能自由地離鄉背井到異國去傳福音。戰後有不少修會的會士進入台灣傳教,
引進海外資源創辦學校與醫院,對台灣有相當大的貢獻。到了民國57 年有 19 個 男修會與48 個女修會,根據《台灣天主教修會簡介》(顧保鵠 1968:181-
187),名單及來台或創立年份如下:
男修會
1. 本篤會 OSB:1948
2. 聖奧斯定詠禮會 CR:1952 3. 方濟會 OFM:1951
4. 道明會 OP:1626 5. 耶穌會 SJ:1951 6. 靈醫會 MI:1952
7. 重整奧斯定會 OAR:1962 8. 遣使會 CM:1949
9. 巴黎外方傳教會 MEP:1952 10. 聖母昆仲會 FMS:1964 11. 衛道會 CSV:1953 12. 慈幼會 SDB:1951 13. 聖母聖心會 CICM:1956 14. 聖言會 SVD:1954
9. 巴黎外方傳教會 MEP:1952 10. 聖母昆仲會 FMS:1964 11. 衛道會 CSV:1953 12. 慈幼會 SDB:1951 13. 聖母聖心會 CICM:1956 14. 聖言會 SVD: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