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宗教是人類社會普遍流傳的文化現象,台灣在近代歷史傳承的過程中,隨著 族群的流動,宗教的形態相當的多元與複雜,除了原住民的民族宗教與漢民族 的民間信仰外,各種道教、佛教、齋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團體的弘法與宣教相當 熱絡,當代各種新興宗教團體與神壇的林立,蔚成了更為蓬勃的社會景觀。社會 與宗教在發展上是一體的,彼此有著相互嵌入的互動現象,宗教必然會隨著社 會變遷而調整其運動模式,以滿足民眾現實生活的信仰需求,同樣地社會也會 隨著宗教發展而創新其文化景觀。尤其是在現代快速變動的社會結構中,宗教依 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人們仍仰賴各種宗教的信仰符號與操作儀式,在生 活中提供出各種生存指南與應付對策,整合集體的價值實現與文化模式。
台灣省文獻會依照地方編志的傳統,曾先後兩次為台灣歷史撰寫志書,都關 心宗教與社會的發展課題,如1956 年李添春纂修的《台灣省通志稿卷二人民志 宗教篇》,1981 年瞿海源編纂的《重修台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宗教篇》,前者著 重在清代、日據時代各種宗教的傳播與發展,後者是全歷史的總述,大致上是以 台灣光復為分界點,光復前大約根據李添春原先收集的史料加以補充,重點擺 在光復後宗教發展的文獻搜集與調查上,關注到解嚴前台灣社會的變遷與宗教 發展的互動關係,除了民間信仰、道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也探討到回教 理教、軒轅教、大同教、一貫道、儒宗神教、慈惠堂等新傳入或新設立的宗教團體 認為戰後隨著國民政府來台,加上社會結構的變遷,台灣宗教有著快速與蓬勃 的發展,大不同於日據時期的殖民社會,較為開放的政治環境中展現出嶄新的 運動模式,以廣泛的社會適應性各自爭取群眾的支持,在一大批獨立的宗教群 體下,將台灣建構為龐雜性的宗教社會。
以台灣光復作為宗教發展的分界點,是有其必要的,戰後整個社會面臨著現 代化的調適過程,從傳統社會邁入到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轉型為工商業社會,
在經濟結構的調整與變遷中,隨著科學知識的高科技普及與傳播,社會組織朝 向於複雜化、職業化、專業化、都市化、科層化、階級化與競爭化等,人們共趨性 的生活價值面臨著不少新的衝突與變革,原有宗教活動的範圍與形態在社會轉 型的過程中有著相當劇烈的挑戰與回應,適應舊有傳統社會結構的宗教團體,
不得不進行自我組織形態的重新整合,以迎合新的社會運行秩序。傳統社會原有 的宗教團體在外在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等巨大的變動下,有其不停的應對與 轉化的運作過程,一方面符合資本社會世俗化的趨勢穩健地接受時代的衝擊,
一方面建構宗教體系神聖化的信念再度擴充宣教的契機。
戰後宗教發展也有另一個重要的分界點,即戒嚴前後的時期,隨著政治威權
體制的逐漸衰微,在實質空間的開放上各種民間勢力的抬頭與擴張,最顯著的 是宗教團體帶動出新的運動風潮與傳播趨勢。戒嚴前宗教的變遷發展是比較緩慢 與溫和的,在舊有的信仰基礎上進行適應時代變遷的組織、儀式、修行、宣教等 方面的自我調整,也可能產生出調適不良的現象造成社會問題,如1979 年楊國 樞與葉啟政主編的《當前台灣社會問題》,由李亦園撰寫<宗教與迷信問題>一 文,討論傳統民間信仰的迷信問題,以及外來宗教偏激或怪異的問題(李亦園 1979:135-152),反映出當時社會還相當保守,對宗教的認知還夾雜著正信與 迷信的衝突。1984 年楊國樞與葉啟政主編新版的《台灣的社會問題》,再次邀請 李亦園撰寫<宗教問題的再剖析>一文,態度轉為積極,認為當時宗教發展有 兩種趨勢,一是功利主義的導向,二是虔信教派的活耀,注意到戒嚴前幾年宗 教的變遷發展已相當快速與劇烈,衍生出來的社會問題較為嚴重,注意到傳統 宗教有組織性的道德復振運動,改變了原有的宗教生態環境(李亦園 1984:
385-412)。
解嚴前幾年由於各種外來與本土新興運動型宗教團體的興起與擴張,對應著 台灣境內經濟與社會的急速變化而產生激烈的勃興現象,董芳苑在1982 年撰寫
<台灣新興宗教概觀>一文,討論到傳統宗教的復興與新興的宗教運動,不是 台灣獨特的現象,屬於全球化的宗教運動趨勢,帶動台灣宗教新一波的發展風 潮,以其明確使命與推動要領快速地改變原有的生態環境,大量新興教團的出 現吸引民眾的熱烈參與(董芳苑 1986:319-343)。解嚴後宗教發展的態勢更為 蓬勃,不管是傳統宗教團體或新興宗教團體都處在新的變動格局中,在1989 年 徐正光與宋文理主編的《台灣新興社會運動》,由瞿海源撰寫<解析新興宗教現 象>一文,認為戒嚴後宗教團體為了適應社會的變遷必然加重其入世性的關懷,
幫助人們增強適應社會變遷的能力,但同時也以靈驗性與悸動性的神聖體驗,
以及再創性與復振性的組織改革或重整,來吸引民眾共構出新的宗教運動(瞿 海源 1989:229-243)。
台灣光復後宗教發展是一個值得被重視的課題,不是獨立的純粹文化現象,
而是糾纏著政治、經濟與社會等各種時代變遷連帶而出的效應課題,涉及到整個 現代文明制度面的轉變與調適的問題,是神聖化宗教與世俗化社會再度結構性 重整與安置實踐的問題。宗教團體面對現代社會制度形態的急劇變遷,很難進行 長時期集體自發性的再加工與再創造,大多是被動地受到時局操控下應景式的 急就章,或者是求保命的權宜之計,缺乏精緻性與求優性的謀略與規範,不只 是自身體質性的先天不良,更有各種外在環境勢力侵蝕下的後天失調,在坎坷 的路途上不斷地進行臨時性的學習與轉換,表面上殺出了一條生路浮現出蓬勃 發展的熱門景象,實際上隱藏著不少內在體系性的矛盾與外在制度性的危機。
本書在撰寫的過程基本上是按照志書的格局,在內容上則採用宗教學與社會 學的理論,探究社會變遷下宗教自我調適與轉化的歷程,其研究的目的主要有 下列四項:
第一、從政治的政策與法制面來探討政教的關係:宗教與政治很難是兩個各
自獨立體,政教分離在現實操作過程中往往只是理想而已,實際上宗教不可能 脫離出外在特殊的政治環境,必然受到政策與法制面的種種牽制或限制,國家 行政組織的運作也不可能完全切掉與宗教的藕斷絲連,雙方雖然強調不可互相 干涉,卻避免不了相濡以沫的合作關係。台灣光復後的宗教發展與中央政府的管 理政策有著密切的關係,光復初期政教關係是比較緊張,在政治威權體制下宗 教在發展上受到相當大的限制,統治當局基於國家安全的考量,禁止一貫道及 其他新興宗教團體的設置,如對統一教與新約教會的壓制,大約在民國70 年代 隨著政治反對勢力的崛起,在宗教管理政策有逐漸鬆綁的趨勢,各種新興宗教 勢力有著因應而起滋生漫延的發展空間,解嚴後政策的影響力量更為微弱,宗 教自主性的擴大,其發展形式更是五花八門。本文想從政策與法制面追問宗教發 展的政治背景,在政教互動的過程中理解宗教自身的變遷歷程。
第二、從社會的結構與形態面來探討宗教的自我調適:宗教組織具有著宗教 性與社會性等特色,與社會有著緊密互動的關係,在現代社會結構性的變遷下,
傳統宗教的本質與權威日益衰退,其原有的運作模式逐漸失靈,在工商社會唯 利是圖的拜金主義下,宗教的精神教化功能有著日愈衰退、混亂或瓦解的現象。
宗教團體有可能受到社會世俗化的衝擊而萎縮,但是也有另一種可能,掌握到 社會世俗化的契機而再度崛起。宗教團體不是完全受限於社會組織的制度性結構 與市場的運作機制,其宗教信仰的自覺力量有著對應社會制度的自我調適能力,
提供民眾精神性終極關懷的心理歸宿。宗教本身具有著解組與重組的創造能量,
在多元並存的競爭市場中,各自創造出相應的機制與策略,在不同的社會脈絡 中啟動新的契機。科技主導下的現代社會,宗教的組織發展不僅沒有式微,更能 主導當今民眾的精神需求,增強其活動能量。宗教與社會的關係在現代化過程更 為密切,其互動情境的探討,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之一。
第三、從宗教的信仰與制度面來探討宗教自身的變革:宗教是一個總合性的 類概念,各個宗教團體在組織形態上可以說是千姿百態與千差萬別,不能用單 一的標準來整體概括,比如外來的基督宗教比較偏重在組織的運作上,是以教 會的制度與教徒的組織為核心,強調宗教組織對宗教成員之間的緊密運作結構。
傳統佛教、道教與民間信仰剛好相反,比較重視信仰的實踐,以修持的體驗與教 法的弘揚為核心,強調宗教成員對聖境的領悟與法門的傳播,沒有將追隨者的 善男信女納入到組織運作之中。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傳統的佛教、道教與民間信仰
傳統佛教、道教與民間信仰剛好相反,比較重視信仰的實踐,以修持的體驗與教 法的弘揚為核心,強調宗教成員對聖境的領悟與法門的傳播,沒有將追隨者的 善男信女納入到組織運作之中。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傳統的佛教、道教與民間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