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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抽樣方法與樣本特性

一 抽樣方法

(一)、研究問卷樣本數之計算方式

就研究要素包含成千上百個眾多元素(Element)的母體Population),將會投入過高的 時間、成本及人力資源,在實務上是難以蒐集、檢驗或檢查所有元素,一般是採用抽樣 方法對所研究母體進行瞭解。 抽樣(Sampling)是從母體中選取足夠元素的過程,針對抽 出樣本研究瞭解其屬性與特徵,依統計理論將可推論到母體。 樣本(Sample)的選取是否 有效率及具母體代表性,通常涉及樣本規模大小與抽樣設計方法是否適宜。從中央極限 定理(Center Limit Theorem) 可知樣本平均值的抽樣分配是常態分配,當樣本規模增加,

從任何母體出的樣本平均值會趨近於母體平均值與標準差的常態分配,另外,透過適當 的抽樣設計及抽樣分配,可確保樣本不會來自極端值,樣本平均值將會落在相當接近母 體平均值的範圍中,對於母體而言自然具有代表性,相對研究發現的推論程度就愈高。

本研究係以全國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為研究對象,就研究之樣本取樣而言,如包 含成千上百個眾多元素(Element)的母體(Population),將會投入過高的時間、成本及人力 資源,在實務上是難以蒐集、檢驗或檢查所有元素,一般而言是採用抽樣方法對所研究 母體進行瞭解。抽樣 (Sampling)是從母體中選取足夠元素的過程, 針對抽出樣本研究 瞭解其屬性與特徵,依統計理論將可推論到母體。樣本(Sample) 的選取是否有效率及具 有母體代表性,通常涉及樣本規模大小與抽樣設計方法。從中央極限定理(Center Limit Theorem)可知樣本平均值的抽樣分配是常態分配,當樣本規模增加,從任何母體出的樣 本平均值會趨近於母體平均值與標準差的常態分配,另外,透過適當的抽樣設計及抽樣 分配,可確保樣本不會來自極端值,樣本平均值將會落在相當接近母體平均值的範圍 中,對於母體而言自然具有代表性,相對研究發現的推論程度就愈高。由於母體樣本較 為龐大,而本研究為探索初期階段,即以便利抽樣方式發出前測問卷,藉以快速有效的 獲得基本資訊,其樣本數計算公式如下:

t

2

×PQ d

2

n= 1.96

2

×0.5099(1-0.5)

0.05

2

= 391.77

本研究對象之母體樣本數為3,144人, 問卷前測 60人之樣本標準差為0.5099,在95%

信賴水準下(α=0.05)其Z值為1.96,容忍誤差為百分之5(e=0.05),依公式計算出樣 本數n=384,本研究有效樣本546 大於384,己能滿足上述條件要求。

在95%信賴水準下(α=0.05),Z值為1.96,容忍誤差為百分之5(e=0.05),前測

問卷樣本最大標準差為0.5099,計算有效樣本至少需要384份,所得樣本資料方能推估母 體。故本研究所需要樣本數為384份,再以分層比例隨機抽樣方式針對犯罪矯正機構管 教人員進行地區性抽樣調查,其所須樣本數如表3.17及3.18所示:

表 3 - 17 法務部所屬各犯罪矯正機構抽樣調查地區配置表

法務部所屬各犯罪矯正機構地區屬性配置表

北部地區機關 名稱

中部地區機關 名稱

南部地區機關 名稱

東部地區機關 名稱

離島地區機關 名稱 臺北監獄 臺中監獄 嘉義監獄 花蓮監獄 澎湖監獄 宜蘭監獄 彰化監獄 台南監獄 臺東監獄 福建金門監獄 桃園監獄 臺中女子監獄 高雄監獄 自強外役監獄 綠島監獄 新竹監獄 臺中看守所 高雄第二監獄 泰源技能訓練所

基隆監獄 彰化看守所 屏東監獄 岩灣技能訓練所 桃園女子監獄 嘉義看守所 明德外役監獄 東成技能訓練所

臺北看守所 苗栗看守所 高雄女子監獄 花蓮看守所 士林看守所 南投看守所 臺南看守所 臺東戒治所 新竹看守所 臺中戒治所 屏東看守所

基隆看守所 彰化少年輔育院 明陽中學

桃園少年輔育院 雲林監獄 臺南少年觀護所 臺北少年觀護所 雲林第二監獄 高雄戒治所

誠正中學 新店戒治所

合計:14 所 合計:12 所 合計:12 所 合計:8 所 合計:3 所 總計:49 所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3 - 18 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研究所須樣本數

地區屬性 北部地區 中部地區 南部地區 東部地區 離島地區 機關數量 14 所 12 所 12 所 8 所 3 所 所佔比例 28.6% 24.5% 24.5% 16.3% 6.1%

所需樣本數 112 人 96 人 96 人 64 人 24 人

總計 392 人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問卷回收情形

本研究依前述公式計算出有效樣本數基準,以分層比例隨機抽樣方式共發出590份問 卷, 問卷發放時間為96年12月15日至97年3月31日止總計回收564份問卷,經剔除21份無 效問卷後, 有效問卷為543份,已達到所推估有效樣本數392份,總計有效樣本回收率 為92.0%,有效樣本數回收情形統計,如表3.19 所示:

表 3 - 19 犯罪矯正機管教人員問卷回收情形統計表

地區屬性 發放問卷 回收問卷 有效問卷 有效問卷回收率 北部地區 168 156 153 91.1%

中部地區 145 141 134 92.4%

南部地區 145 143 138 95.2%

東部地區 96 91 89 92.7%

離島地區 36 33 31 86.1%

總計 590 564 543 92.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樣本特性

(一)、研究樣本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的工作生活品質與組織承諾及工 作績效之關係影響因素,故本研究樣本對象乃限於管教人員予以進行調查。惟顧及研 究者的時間、經費及能力限制,由於犯罪矯正機構遍及全國各地區無法做全面性的普 查,本次問卷調查針對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分北、中、南、東、離島等五地區屬性 進行問卷調查人數為590人,故實際發出問卷有590份,回收問卷份數約564份,回收

率約高達95.6%。

(二)、樣本特性

本研究有效問卷調查經數碼化並轉錄後,進行次數分配統計,全部樣本的個人資 料分怖情形及特性如下:

1.性別狀況

本研究男性的人數為463人,佔85.3%,女性的人數為80人,佔14.7%,由此可知,

男性較女性為多。

2.婚姻狀況

本研究已婚的人數為455人,佔83.8%,未婚的人數為73人,佔13.4%,其它有15 位佔1.7%由此可知,已婚的人數較未婚和其他如離婚等人數為多。

3.年齡狀況

本研究樣本中以「36-43歲」最多,計有135位,佔總樣本數為24.9%。最少的為「60 歲以下」有9位,佔總樣本數為1.7%。

4.服務年資狀況

本研究樣本中以服務「11年-15年」居多,有139人,佔總樣本數為25.6%,最少的 為「21年以下」有73人,佔總樣本數為13.5% 。

5.教育程度狀況

本研究樣本中教育程度以「高中(職)學歷」為最多有278位,最少的為「研究所 以上」有9位,佔總樣本數為1.7%。

6.職務名稱狀況

本研究樣本中以擔任「戒護管理」為最多,計有430人,佔總樣本數為79.2%,最 少的為「作業技訓」有45人,佔總樣本數為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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