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 論
第三節 研究途徑、方法與限制
一、研究途徑
本研究途徑係採用行為及心理研究途徑,運用社會科學方法來分析犯罪矯正機構管 教人員對工作生活品質認知與其組織承諾及工作績效之關係,並依據研究架構,提出不 同的假設,以量化的問卷調查方式,輔以深入訪談相互驗證,從行為層面從事資料蒐集、
分析與解釋。
二、研究方法
為配合研究問題及達成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首先以文獻分析法獲得相關資訊,確 定研究架構及內容設計問卷,再以問卷調查法及深入訪談法進行實證分析相互驗證以獲 得較可信完整資料,進而提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茲將本研究方法說明如下:
(一)文獻分析法
本研究之文獻檢閱及理論探討部分,係蒐集國內外相關犯罪矯正人員對工作生活品 質與組織承諾及工作績效之文獻資料分析法,屬非反應類研究法之一,亦指的是從政府 文獻或以前的調查中蒐集現成的資訊進行分析。文獻資料的來源包羅萬象,有政府部門 的報告、工商業界的研究、檔記錄資料庫、企業組織資料、圖書館中的書籍、論文與期 刊、報章新聞、網際網路線上論文(On-line paper)等相關文獻等等。其分析步驟有四,即 閱覽與整理(Reading and Organizing)、描述(Description)、分類 (Classfying)及詮釋
(Interpretation), 以進行理論與實務的分析與探討,本研究期望能藉由對相關著作與 理論的檢閱及過濾全國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的實證研究中,能對工作生活品質與組織 承諾及工作績效之關聯性有一完整的文獻回顧及實證分析。
(二)、問卷調查法
依文獻探討所得的初步瞭解與結果,針對法務部矯正司轄屬四十九所犯罪矯正機關 係包括監獄、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戒治所、少年矯正學校、看守所、少年觀護所 等之犯罪矯正機構管理人員並區分為北部、中部、南部、東部、離島等五個地區屬性進 行隨機抽樣問卷調查,以瞭解犯罪矯正機構員工工作生活品質的知覺情形及組織承諾的 程度與工作績效上之表現情況,並與個人屬性四個面向進行差異與關聯性分析。
本研究會選擇法務部矯正司轄屬四十九所犯罪矯正機構作為問卷調查對象,主要基 於下列幾項原因:
1.本研究主要係探討公部門中員工工作生活品質對組織承諾及工作績效之關係的
影響,選擇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做為研究範疇,主要是研究者長期服務於本機 構之關係,另乃因於近代刑事政策走向兩極化,遂以嚴格刑事政策來對付重大暴 力犯,長期習慣累犯、核心犯 (Hard Core Criminal) 以及判處重刑毒品犯,遂使 犯罪矯正機構收容人口大幅增加,犯罪矯正機構擁擠現象便隨之而生,同時也成 為當前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問題。矯正機構擁擠也會造成對矯正工作人員形成難 以忍受的工作條件,從而降低工作士氣。且因犯罪矯正機關在任用與專業上具有 封閉特性,原在犯罪矯正機構服務工作人員在公務體系為司法人員體系,現已修 改為矯正人員體系,因而受限轉入其他公務體系之嚴格管制,促使矯正人員與一 般行政機關之流通性降低,因此,對於工作生活品質的知覺有更深刻的體驗。另 因流通性的限制,犯罪矯正機關工作便成為管教人員唯一的生涯規劃,亦有助於 組織承諾的研究,並可進一步探討工作生活品質與組織承諾及工作績效的關聯 性。
2.由於犯罪矯正機構員工人數多,樣本取樣較容易且客觀,本研究係以管教人員為 主要對象,且其機關所在地包括金門、澎湖、綠島等離島地區,範圍遍及全國,
可提供更多元的資料,俾進行各項比較分析。
3.為設計本研究之測量工具,其又稱為社會調查(Social Survey)或樣本調查(Sample Survey)。本研究以此法為主,結合文獻分析所得的初步瞭解與結果,參考相關研 究者之論文,將問卷題目設計成四部份:
第一部份:工作生活品質量表,測量項目為分為個人、工作與組織三方面,並關 心員工福利與組織效率、提高員工參與解決問題與決策等項。
第二部份:組織承諾量表, 測量項目為價值承諾、努力承諾、留職承諾作為研究 構面等項。
第三部份:工作績效量表, 測量項目為工作成果、工作行為及個人特質構面等項。
第四部份:基本資料表,測量項目是受測者個人資料及相關工作屬性等項。
(三)、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是質化研究中蒐集資料的一種常見的方法,在實際研究場域中,發掘某些 真象與事實。質性訪談法大致可區分為「非結構式」、「半結構式」、「結構式」三種 (胡幼慧,1996:150)。本研究針對全國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戒護管理、教誨教育、
作業技能),以分層立意抽樣訪談方法,將全國犯罪矯正機構分地區屬性為北部(苗栗 縣以北至基隆縣地區)、中部(苗栗縣以南,彰化縣以北地區)、南部(雲林縣以南至 屏東縣地區)、東部(花蓮與台東二地區)、離島地區(澎湖、金門、綠島三地區)等
之管教人員等十人為訪談對象,為期使研究更加周延、客觀及完整,針對文獻研究分析 的結果,設計「訪談大網」,綜合各項指標的建立與其適用性,以半結構性訪談之內容 及方式蒐集資料,訪談者須謹守中立態度,不特別預設立場,以便讓研究對象就其知識、
經驗、意見、知覺和感受等內容來回答, 訪談過程係以預先擬妥之訪談綱要做為主軸,
引導受訪者訪談的進行,並將視研究對象實際回答問題的內容進一步探問、澄清,以增 加資料的豐富性與可信度。並針對目前犯罪矯正機構及對本研究依工作生活品質、組織 承諾、工作績效及個人屬性四個構面所訂定之衡量指標之看法與意見,從不同角度深入 探討研究的結果,訪談結果整理紀錄後再與問卷調查收集之資料相互驗證探討及分析。
一、研究限制
本研究以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為研究範圍,探討工作生活品質與組織承諾及工作 績效相關程度與影響,研究限制方面有下列:
(一)、研究方法的限制
犯罪矯正機構之管教人員工作性質分為日勤與日夜勤人員,日夜勤工作人員係採隔 日制,即做一日輪休一日之工作,矯正人員工作場所遍佈全國各地遼闊且分散,因受工 作性質與工作地點的限制,因此問卷大多由日勤人員填寫。另離島地區在交通上較不便 利,人員無法全面性調查,是以,在抽樣上有其不足之處。
(二)、研究資料蒐集之限制
工作生活品質、組織承諾及工作績效的衡量構面相當廣泛,因此迄今尚無共同衡量 的標準,本研究雖以多元化蒐集資料作為相關衡量內涵,惟恐有以偏蓋全之虞,另有關 研究犯罪矯正機構員工工作生活品質對組織承諾及工作績效之關係,至今無文獻可供對 照或參考,因此在撰寫過程中,亦造成不少限制。為彌補問卷調查資料之缺漏,本研究 亦輔以質化深度訪談相互驗證,以強化本研究之結論及信度可靠性。
(三)、受試者心情上的影響
由於研究對象屬於犯罪矯正機構管教人員,且各構面量表問題涉及員工個人的態度 感受,在長期的官僚體制下,受測者答題時可能有所顧慮而趨向保守,及因個人工作生 活品質、組織承諾執行能力或近期工作績效壓力等因素,受試者會於答題時摻入個人情 緒性反應,影響調查及訪談結果之客觀超然。本研究另亦採質性訪談法,需面對面接受 訪問且立即反應問題,可能受訪者在回應時會有所保留,因事關自己本身工作問題,可 能會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或未能針對問題提出確切看法與做法,使得資料真實性、可 信度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