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 、角色衝突 、 角色衝突 角色衝突( 角色衝突 ( ( (Role Conflict) ) ) )與角色壓力 與角色壓力 與角色壓力 與角色壓力( ( ( (Role Stress) ) ) )
第二節 排球隊中學長之角色 排球隊中學長之角色 排球隊中學長之角色 排球隊中學長之角色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排球隊中學長之角色 排球隊中學長之角色 排球隊中學長之角色 排球隊中學長之角色
社會對於每一個不同的角色,都有一定的識別準則與行為期待,作為角色之間 的區分特徵。但從過程角色理論的觀點來看,角色被認為角色是協商出來的,不是 將規範期待內化而來的,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透過與他人的互動才能產生自己的角色
(林東龍、范麗娟,1998;引自馮怡菁,2001:9)。在臺灣長期的社會互動中,學 長與學弟的概念已經被認定為每個團體中不同成員的身分階級識別。學長與學弟的 輩分角色,建立在進入團體的時間點上,以先來後到作區分,而各自都被賦與一套 行為準則。以下將在文獻與訪談資料中,以過程角色論的概念進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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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一
一、 、 、學長 、 學長 學長、 學長 、 、學弟 、 學弟 學弟‧ 學弟 ‧ ‧ ‧論歲或論輩 論歲或論輩 論歲或論輩 論歲或論輩? ? ? ?
學長、學弟這種成文或不成文的身分階級劃分,在臺灣的團體中,規矩幾乎完 全一致。以軍隊為例,輩分就是以進入部隊的先後時間,而分成學長、同梯與學弟 三種角色。這種學長、學弟的角色區,也適用在學校和企業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的學生手冊中明訂,對同學之稱謂,為學兄、學姐(或統稱學長)、學弟、學妹,高 年級者為學長,低年級弟(妹),誼同手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2002)。臺灣奧美 廣告公司推動的「學長制」,也是挑選公司任職兩年以上的學長,以「個別輔導」的 方式幫助新進人員適應環境(滕慧敏,2003:10)。廿一世紀公關顧問公司總經理丁 菱娟也指出,透過「學長制」,不管你再怎麼資淺,即使只進公司一個月,都有可能 要教導另外一位新人(張鴻,2005)。連鎖賣場大潤發也一樣,在新人剛進來的前三 個月,都會有一個人(學長)帶你吃飯、教導工作、每天關心(陳方毓,2006)。綜 合各種不同團體對學長制的詮釋,學長、學弟的相對角色可用一句台語總結:論輩 不論歲。
而在國內的排球隊中,學長與學弟的劃分方式也大致如此。甲組的球員,加入 球隊的時間都在大一,學長、學弟的角色位階之間的衝突矛盾,出現機會較少。受 訪的 8 位球員也一致認定,區分學長、學弟的界線在於年級,高年級的是學長,低 年級的是學弟。
甲組的學長,即使是遇到明星選手或是比較年長的學弟,規則變動也不大,只 有隊長 H 持保留態度:
球員
H
:「學長制遇到這種情形,可能還是會有些變化。因為有些學弟 比學長成績來得好,也可能學弟覺得學長只是年紀比我大,運動成績 也沒我好,為什麼我要叫他學長。遇到這種狀況時,那可能就是學長 跟學弟之間溝通的方式的調整。」至於其他甲組的受訪的球員普遍都認為,球技並不會影響學長與學弟的位階。
球員A、D 和 G 都說,如果遇到比較自大的選手,他們可能會認為自己成績好就能 壓過學長,這時候高年級的學長,就會聯合起來「壓制」他的行為。而球員 A 跟 F 也說,如果管教無效,最後才可能請老師「主持公道」。
至於乙組球員,8 名受訪者也有 7 人的答案是以年級來區學長、學弟,但因為 隊員加入球隊的年級不固定,例外的情形也比較多。除了年級之外,球齡和年齡也 會被當作參考因素。
隊長
K
:「研究所的學長,加入男乙排的時間比我短,但是我依然叫他 學長。因為他年紀比我大、年級比我大、球齡比我長、經歷比我多,球技倒不是重點。」
球員
M
:「博班的學長,他以前也在別的球隊待過,我們還是一樣的 尊重。」球員
N
:「如果一個球員他是大三或是大四才加入,即使他是很有球技 的球員,對這團體而言他仍屬於新人,所以在架網等事宜上面,他必 須幫忙才不會打亂這球隊的秩序。」球員 P 也說,會以「進入球隊的先後」作為參考架構。而對於技術較佳的「明 星球員」,乙組的球員看法也幾乎一致認為,學長制的長幼關係,不會因此受到動搖。
只有 1 人認為,球員的長幼倫理,正在日漸衰減當中。
球員
N
:「自以為是的學弟漸漸增加,學長制應該是還有一些用處,但 作用不大。」綜合甲、乙組受訪球員的看法,排球隊中學長、學弟的概念,也與其他團體一 樣,主要是以先來後到區分,而所謂的先來後到,通常以年級作為識別。而年級比 較大的學弟,雖然會比較受尊重,但仍然會被歸類為學弟。明星選手也是如此,不 管理技高低,學弟也要維持學弟的行為樣式,對學長保持尊敬的禮儀。
二 二 二
二、 、 、學長 、 學長 學長除了 學長 除了 除了輩 除了 輩 輩 輩分 分 分 分, , , ,還有什麼 還有什麼 還有什麼 還有什麼? ? ? ?
陳煙洳(2003:14)指出,在軍事院校裡,學長制乃其特有的傳統組織文化,
在生活、學習上,學長不僅要能經驗傳承、在管教方面更要做好典範、以身作則。
學長有照顧、服務學弟的責任。學長也運用合法權威的管教方式,以做為輔導或督 促學弟生活、言行與學習的影響方法。而學弟有服從、尊敬學長的義務。錢淑芬
(1995:69)也以國軍院校中,一到四年級的學生軍事社會化發展歷程中,列出學 長與學弟各自的角色與任務。如下表:
表二、軍校生「軍事社會化」的發展階段與發展任務
除了軍方之外,重視紀律與倫理的警察學校,亦有類似的制度,對於學長制的 角色,也有清楚規定(中央警察大學,2002):
1. 學長(姊)應率先遵行生活管理中之各項規定,而為學弟(妹)之表率。
2. 學長(姊)應本手足親愛精神,於課業、生活等方面,主動熱誠,輔導照顧 學弟(妹)。
3. 為發揮學長制之精神,學長(姊)應隨時隨地糾正學弟(妹)不當言行。
4. 學長(姊)指正學弟(妹)時,立意應正確,態度應和藹、措辭要委婉,學 弟(妹)應虛心接受指正,嚴禁當場抗辯。若有正當理由,應循正式管道申 訴。
國內多所大學,也在學校的規定中明訂學長制。例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的學 生手冊中指出,學長對學弟、妹之輔導職責範圍包括學業輔導、品德砥礪、疾病扶 持、疑難解決、生活照顧、社團活動,凡兄弟姐妹間應予相互照料之瑣事(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2002)。國立臺北科技大學(2005)也明訂,學長應該對學弟妹進行修 業、生活和課業輔導、協助了解學生權益及義務和重要訊息傳達。
在運動組織方面,以國內球隊為例,大都採用「學長制」在運作。新進球員除 了擔任繁雜的隊務外,在意見表達上也較沉默,所以,新成員少說多做、多看、多 學習應是較佳的互動模式。學長應提攜愛護學弟,同梯要相扶持共上進(王清欉,
2002)。
綜合上述的觀點,學長在臺灣中的三種主要角色,整理如下:
1. 資深的長輩:學長有提攜、愛護學弟的責任;學弟有服從、尊敬學長的義務。
2. 領導管理者:學長指導學弟完成隊務,遵守團體規定、以身作則,隨時隨地 糾正學弟不當言行;學弟應虛心接受指正、擔任繁雜的隊務。
3. 經驗傳承者:學長在團體的時間比較長,在生活、技術學習作經驗傳承,學 長負責指導。學弟以學習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