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提升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實驗專案」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東縣「提升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實驗專案」之實施現 況、困境及實施後對學校的影響轉變。本章將探討相關文獻,做為研究之依據,
以進行分析與探討;第一節探討「提升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實驗專案」的理 論基礎與策略,第二節探討「提升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實驗專案」在臺東縣 內實施發展現況,第三節則是探討我國英語教學困境相關研究,茲分別說明如 下:
第一節 「提升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實驗專案」
本節主要分兩個項目,首先介紹此實驗專案的基本內涵,再介紹專案的實施 方式,最後做此節結論。
壹、方案內涵
一、語言管理:建構臺東縣學生英語文學習之核心能力指標
所謂的管理,是指為了有效的運用組織內的所有資源進而達到目的之過程 (廖勇凱;李正綱;楊湘怡,2009),而語言管理則是指如何在特定的時間裡及資 源有限的情況下,針對某個目標,有效的使用語言能力(陳超明,2014)。換句話 說,以語言為出發點的個人生涯規劃;透過語言能力的培養,結合生涯規劃,從 學校學習到出社會就業,語言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都需要規劃 及管理(陳超明,2015)。
而語言管理一詞則是在以色列巴伊蘭大學教授 Bernard Spolsky(2009)直 接闡述:「語言管理,就是選擇。」選擇面對不同對象要使用哪些語言?選擇如 何選擇語言?在什麼場合使用什麼語言?要怎樣培養、規畫語言學習?都是語言 管理。Bernard Spolsky 還認為,語言管理有「場域( domain)」的概念,每個 場域都有不同的政策,無論是社會空間、家庭、鄰居、公司或學校,因每個場域 而產生不同的語言選擇,就是語言管理的思維,再透過有計畫、有步驟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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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能達成目標。
就學校教育而言,如何透過語言管理的思維,將語言學習的效應發揮到極大 值?陳超明教授認為訂定語言能力指標是最簡單及有效的方法。
二、意義學習理論:操作形式的教學與練習
黃政傑(2011)表示意義學習論強調所學的東西必須對學生有意義,且只有由 學習者自行發現知識意義的學習才是真正的學習(魏明通,1997)。換言之,學習 有用的知識和建構新知識的過程就是有意義的學習(余民寧,1997)。這和無法將 新的學習內容與舊經驗取得關聯的「機械式」學習截然不同;機械式學習只能偏 重機械式的練習,其所學到的知識是短暫且零散的,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死背」。
朱正國(1999)認為非機械式的操作,可幫助學生練習增強學生學習的內動力,
石素錦(1998)和黃燦遂(1990)則是說明引導學生多練習是英語國小教育應執行 的準則且會有良好的成效。
三、行為改變技術:增強原理
行為改變技術是改變原本持久性的習慣行為
,
從字面上來說行為改變技術著 重的是「行為」非特質(張世慧,2000)。學者張春興(1998)對於改變或矯正不良行為提出透過制約的行為論,以及透 過改變個體的心理歷程而達到改變目的的認知論。他還認為,行為主義學習的法 則是練習律、準備律和效果律,而其學習方法為複誦、加強及錯誤的糾正。
行為學派 Skinner 認為透過刺激、反應、機械化反覆練習行為來增加反應的 正確率,也就是說如果學生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獲得教師的正增強,學生便會 感覺到所使用的語言是正確的,當以後再次必須使用到相同的、或類似的語言情 境時,會可以不假思索的使用此語言(引自吳冠霖,2010;黃冠翰,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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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減法教育:以「教會」代替「教完」
減法教育(Teach Less, Learn more,TLLM)是新加坡總理李顯龍 2004 年在 該國國慶大會時提出的政策(羅文君,2015),其內涵是「精教多學」(李琰,無 日期)。但減法教育其實最早在 1632 年便由捷克教育學家誇美紐斯的著作《大教 學論》裡就已提出,主要的目的在於尋找一種使老師少教,但學生可以多學的教 育方法(傅任敢譯,1999)。
楊培根(2010)認為減法教育要取得成功,需要注意兩件事,第一是教學質 量,第二是學習質量;李琰認為少教是指精心、精緻、精彩的有意義學習,多學 則是視線、視角、視野的深度學習。
陳超明(2015)將減法教育的思維定義為「減少知識的灌輸、不要求進度、
沒有作業」著重在「學習在教室完成」、「教會優於教完」及「提升學習動機」, 且將學習權還給學生,並非是降低教學的品質。他將減法教育的思維做為此實驗 專案的中心信念;將課堂百分之七十時間歸還給學生學習,增加他們練習的機會,
課堂授課只占百分之三十,減少知識的灌輸(親子天下,2015);學生甚至沒有回 家作業,一切都在教室完成,但這麼做如此並非是降低教學的品質,而「減法」
是讓學生有時間內化,一旦學生真正學會了,他們的能力也就提昇了。
雖然探討英語科減法教育的相關研究在國內不常見,但張逸中(2015)曾經說 過:「教會,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教育目標」;陳柏州(2015)也曾經提出學會才是教 育主軸的思維。施玉惠與朱美惠(1999)則認為國小英語課要達到預期的目標應強 調意義的理解,且教學應以學生為中心,而陳秋蘭與廖美苓(1999)則是指出學習 目標應以學生的需求為依歸,教師應減少獨自講課的時間,讓學生主動參與;富 有教育專業精神、善於教室管理,而且針對低成就的學生學習,建議教師將學習 目標標準進行調整、教材簡化(彭美玲,1995;梁彩玲,2003;徐貞美,1993),
這些研究建議都與減法教育的思維相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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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專案計畫
透過研究者參閱「提升國中小英語學習成校實驗專案」網站,將計畫內容整 理如以下幾個重點:
一、行政運作
(一)由教育部協助推廣,以三年為一個期程,目前已實施第五年。
(二)由有意願之臺東縣中小學學校進行推動,以普通班學生為主。
(三)以不進行實驗操弄之參照組做為此實驗專案資料研究基準點,而立意 參加推動的學校則為實驗組。
二、組織
(一)行政組織:計畫主持人、計劃協同主持人、聯繫小組、執行秘書、教 學輔導人員、專案教師、專案諮詢人員。
(二)專案性任務小組:核心能力指標與課程規劃小組、整體計畫行政管理 與聯繫組、教學管理與教材研發小組、檢測評量與資料庫建立小組。
三、學習評量
(一)校內教師對學生進行多元評量。
(二)每半年進行跨學年診斷性評量。
(三)配合教育部「補救教學專案」前後測系統。
四、經費
由忠欣股份有限公司、GEAT 和教育部共同支應評量印製及出題、邀請講師、
教學輔導人員到校觀課議課等費用,學校方面無任何經費的支用及核銷。
五、課程教學
(一)常態分班,能力差異學生可運用差異化教學、適性教學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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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性化教學,其學習成就經由總結性評量確認達到設立目標時,即可 進行下一階段之學習課程。
(三)實驗學校搭配本計畫所擬定之核心能力指標,可選用坊間審定合格之 教科書加以編修,做為適性化教材之使用。
六、種子教師資格
(一)臺東縣政府聘用符合教育部規範之具英語專長之合格教師擔任各校英 語教師。不足之師資,將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認辦法」
聘任各校英語代理代課教師。
(二)任教於參與實驗專案之各校英語教師,統稱為實驗專案種子教師。
(三)專案種子教師,務必接受定期培訓直至計劃終止或種子教師因其他因 素調離該校為止。培訓內容以工作坊、教學研討、對話及教學觀摩等。
且每位專案教師必須被教學輔導人員每學期觀課、議課兩次,若有必要 ,教學輔導人員則擇日再進到教室裡觀課議課。
參、小結
《教育基本法》第 13 條規定:「政府及民間得是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 加強教育研究及評鑑工作,以提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提升國中小學生 英語學習成效實驗專案」落實執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範、保障受教 權益,調整現階段臺東縣國小英語教學模式,建構出符合縣內學生學習之核心指 標,期盼透過此專案弭平學生英語學習落差之外,也能兼顧學生學習全之公平與 正義,創造未來各學校或縣市可複製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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