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進行差異性探討
性別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t檢定摘要表
題項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國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 男 123 1.59 .495
4.75* .00 女 191 1.32 .467
高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 男 123 1.46 .500
4.02* .00 女 191 1.24 .425
大學持續練習手球運動 男 123 1.46 .500
4.45* .00 女 191 1.21 .412
* p <.05 是=2;否=1
一、性別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
由表4-4-1 性別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t檢定摘要表中得知,樣本中為男性 者123 人,為女性佔 191 人。在國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 t 值為 4.75、p=.00<.05,
顯示性別在國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達顯著差異,且男性支持度顯著高於女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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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足歲以上者 40 人。在國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F 值為.359、p=.783>.05,顯 示年齡在國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未達顯著差異。在高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F 值 為.100、p=.960>.05,顯示年齡在高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未達顯著差異。在大學持 續練習手球運動中,F 值為.148、p=.931>.05,顯示年齡在大學持續練習手球運動 未達顯著差異。在此一背景變項中,與學習三階段皆未達顯著。
60 運動中,F 值為 4.44、p=.01<.05,顯示教育程度在大學持續練習手球運動達顯著 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教育程度大專院校者其大學持續續習手球運動顯著高於專 科者。在此一背景變項中,皆是學歷為大專院校者顯著高於五專者。
61 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F 值為 8.42、p=.00<.05,顯示職業在國中持續練習手球 運動達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職業為工商業者其國中持續續習手球運動顯著 高於職業為家管者、職業為軍公教者其國中持續續習手球運動顯著高於職業為家 管及其它者。在高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F 值為 10.53、p=.00<.05,顯示職業在 高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達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職業為軍公教者其高中持續 續習手球運動顯著高於職業為工商業者;職業為工商業者其高中持續續習手球運 動高於職業為家管者;職業為軍公教者其高中持續續習手球運動顯著高於職業為 家管及其它者。在大學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F 值為 11.24、p=.00<.05,顯示職業 在大學持續練習手球運動達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職業為工商業者其大學持 續續習手球運動顯著高於職業為家管者;職業為軍公教者其大學持續續習手球運 動顯著高於職業為工商業者、家管及其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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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子女年級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
由表4-4-7 子女年級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t檢定摘要表中得知,樣本中子 女為五年級者 141 人,子女為六年級者佔 173 人。在國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 t 值為-.29、p=.77>.05,顯示子女年齡在國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未達顯著差異。在高 中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 t 值為.57、p=.57>.05,顯示子女年齡在高中持續練習手球 運動未達顯著差異。在大學持續練習手球運動中 t 值為.87、p=.38>.05,顯示子女 年齡在大學持續練習手球運動未達顯著差異。
八、小結與討論
在性別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中,在國中支持度、高中支持度及大學支持 度上皆達顯著差異。此結果與江澤群、謝立文(2005)在運動對青少年休閒行為影響 之研究-以極限運動為例之研究,在不同性別:結果顯示家長的性別與對子女參與 極限運動的態度,有顯著關聯存在(x2 = 13.33, p< .01) ,表示反對者,女性比例
(38.0%)遠高於男性比例(24.1%),結果相同,顯示家長性別對支持子女參與運 動有顯著關聯存在。
在年齡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中,在各階段皆未達顯著,此結果與江澤群、
謝立文(2005)在運動對青少年休閒行為影響之研究-以極限運動為例之研究中指出 在不同年齡:在家長年齡方面,與對子女參與極限運動態度有顯著關聯存在(x2 = 19.29, p< .01),年齡較輕之家長(30-39 歲組)支持子女參與極限運動之比例較高
(65.5%),50-59 歲組之支持比例則只有 43.7%,之結果不相同。推論可能為極限 運動為臺灣新興運動,所以年輕家長對其運動方式較為了解,故年齡小的高於年 齡大的,但手球運動在臺灣其實以存在多年,年齡較大之家長與年齡較小之家長,
對此運動了解程度應相同,故本研究在此一背景變項上皆未逹顯著差異。
在教育程度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中,在國中支持度、高中支持度及大學 支持度上皆達顯著差異,且大專院校支持度高於專科。此結果與江澤群、謝立文 (2005)在運動對青少年休閒行為影響之研究-以極限運動為例之研究,大專院校教 育程度支持子女參與極限運動之比例(64.4%),明顯高於小學、國初中教育程度 及高中職教育程度的家長(分別為 41.3%及 54.0%),結果相同。推論可能為教育 程度為大專院校之家長,對運動之認知及規則,較教育程度為專科之家長時間較 長,且其因受教育時間較長,可能自身參與運動之時間較長及多元化。
在職業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中,在國中支持度、高中支持度及大學支持 度上皆達顯著差異,且工商業高於家管、軍公教高於家管及其它。此結果與江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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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謝立文(2005)在運動對青少年休閒行為影響之研究-以極限運動為例之研究與 對子女參與極限運動態度有顯著關聯存在(x2 = 26.53, p< .01),從事服務業及商業 之家長支持比例較高(分別為 63.7%及 60.4%),從事軍公教及家庭管理之家長支 持比例較低,均不到半數(分別為47.8%及 35.9%),及李訓能(2011)在新北市國小 羽球選手之家長支持子女參與羽球代表隊之動機與阻礙因素之研究,結果不相 同。雖在不同職業逹顯著差異,但關聯性不同,在本研究中軍公教之支持度為最 高,推論可能為,職業為軍公教之家長,工作及收入穩定,較為放心子女隨其興 趣發展,而參加運動之學童大都因為自己興趣而加入,故職業為軍公教之家長也 較為支持其參與。
在每週運動時間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中,在國中支持度、高中支持度及 大學支持度皆達顯著,且每週運動 6 小時及 6 小時以上者顯著高於無運動者及每 週運動3 小時者。此結果與 Baxter & Maffulli(2003)針對英國 282 名 8 至 17 歲 的菁英青少年運動員及其家人的訪談調查研究中發現,在游泳、足球、體操與網 球四種運動中,家庭的運動社會化起了相當大的作用,這些運動員大多是因為父 母親喜愛該單項運動,才會使其進入相關的運動練習,結果相同。推論應為家長 如喜愛該項運動,便會長時間參與此項運動,而子女在家長運動同時產生模仿學 習行為,故家長如運動時間長相對的對支持子女持續參與該項運動也較高。
在子女性別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中,在國中支持度、高中支持度及大學 支持度皆逹顯著,且子女為男性者顯著高於子女為女性者。此結果與張志豪(2008) 在臺北市國小田徑選手之家長支持子女參與田徑代表隊之動機與阻礙因素之研 究,男生選手之家長支持動機明顯高於女生選手之家長,及李訓能(2011)在新北市 國小羽球選手之家長支持子女參與羽球代表隊之動機與阻礙因素之研究,男生選 手之家長在支持動機整體構面上均高於女生選手之家長,結果相同。推論可能為 在傳統觀念中,男生被付予的觀念為堅強、獨立自立和勇敢,故在參與運動團隊 時家長對其支持度便較高,而女生通常被教育成要溫柔、安靜、淑女,故家長在 其參與運動團隊時支持度便會較低。
在子女年級與是否支持子女持續參與中,在各題項皆未達顯著。此結果與張 志豪(2008)在臺北市國小田徑選手之家長支持子女參與田徑代表隊之動機與阻礙 因素之研究,在子女年齡與是否支持子女參與無顯著差異,及李訓能(2011)在新北 市國小羽球選手之家長支持子女參與羽球代表隊之動機與阻礙因素之研究,在子 女年齡與支持子女參與無顯著差異,結果相同。推論因樣本為五、六年級,在年 齡上僅相差一歲,在支持度上差異不大,故在此一背景變項上未達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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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家長運動價值觀與支持度之相關
一、家長運動價值觀與支持度之相關
由表4-5-1 運動價值觀與家長支持度相關摘要表中得知,在個人性價值、能力 性價值、道德性價值、社會性價值與整體運動價值皆呈顯著正相關,r 值分別 為.63、.41、.53 及.87,表示家長個人性價值越高,其各項價值也隨之升高,也 說是說各項價值觀是息息相關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在與子女就學各階段家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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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參與運動支持程度,而家長整體運動價值觀與各階段支持度中,皆呈顯著正相 關,也就是說家長運動價值觀越高,家長支持其子女持續參與之機會也就越高,
而國中支持持續參與者與高中及大學支持持續參與者也呈正相關,也就是說家長 假如國中支持其子女持續參與的意願越高,高中及大學支持的意願也會跟著提 高。此結果與 Fredricks Eccles(2004) 父母覺得孩子有運動才能且覺得運動是有價 值的,就可能提供更多獎勵,對孩子也有較高的期望。反之如果父母對孩子的運 動能力有較低的知覺或覺得運動是沒有價值的,也會減低對孩子的鼓勵,及江澤 群、謝立文(2005)在運動對青少年休閒行為影響之研究-以極限運動為例之研究對 極限運動相當了解的父母,支持子女的參與的比例較高 (70.6%),而不了解極限 運動的父母在支持比率只有41.2%。及 Jambor(1999) 的研究檢驗兩類型的父母(兒 童有參與運動及兒童沒有參與運動兩類型) 與父母的行為涉入的相關,研究結果顯 示父母的行為涉入與兒童有無參與運動的父母有顯著差異。兒童有參與運動的父
而國中支持持續參與者與高中及大學支持持續參與者也呈正相關,也就是說家長 假如國中支持其子女持續參與的意願越高,高中及大學支持的意願也會跟著提 高。此結果與 Fredricks Eccles(2004) 父母覺得孩子有運動才能且覺得運動是有價 值的,就可能提供更多獎勵,對孩子也有較高的期望。反之如果父母對孩子的運 動能力有較低的知覺或覺得運動是沒有價值的,也會減低對孩子的鼓勵,及江澤 群、謝立文(2005)在運動對青少年休閒行為影響之研究-以極限運動為例之研究對 極限運動相當了解的父母,支持子女的參與的比例較高 (70.6%),而不了解極限 運動的父母在支持比率只有41.2%。及 Jambor(1999) 的研究檢驗兩類型的父母(兒 童有參與運動及兒童沒有參與運動兩類型) 與父母的行為涉入的相關,研究結果顯 示父母的行為涉入與兒童有無參與運動的父母有顯著差異。兒童有參與運動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