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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改良式德懷術問卷之施行與結果

本研究以為文獻探討為基礎,整理出科技創造力可大致分為「記錄 單與實作過程」和「作品評定」兩個層面,其中並可細分為「思維多樣 性」、「思考深度」、「思維獨創性」、「變通反應力」、「整體創新構想能力」、

「材料獨特性」、「造型獨特性」、「結構特殊性」以及「功能適切性」等 十個項目和項目描述。以此為基礎發展出改良式德懷術問卷初稿,經專 家審查過後擬定為第一回合問卷。

第一回合問卷寄發 18 份問卷,寄出後兩週以電子郵件進行催覆,

一共回收 18 份問卷,回收率 100%。第二回合問卷寄發 18 份問卷,寄 出兩週後進行催覆,一共回收 18 份問卷,回收率 100%。第三回合問卷 寄發 18 份問卷,寄出兩週後進行催覆,一共回收 18 份問卷,回收率 100%。以下分別以文字意見、評分項目適切性和評分比重呈現三回合問 卷之施行與結果。

一、各回合問卷之文字意見 1.第一回合文字意見

問卷中另請專家填寫文字意見,分別針對各別評分項目、「記錄單 與實作過程」、「作品評定」兩層面的其他意見以及整體問卷的綜合建 議,將之彙整為表 4-1,其中專家姓名以代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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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溝通”為 Amabile 重視的改變,頇由外界意見加以驗證,始有”

確認”。個人認為此項比重應大於第一項(思維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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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 第一回合文字意見(續) 評分項目 專家意見

造型獨特性 A-2:外部造型涵蓋的意義較為狹窄,面對不同性賥作品,恐無法有效 因應之,建議或可將色彩、展示等概念加入內涵說明,或是將外部造型 改用其他較完整的用詞(如:樣式?)

結構特殊性 A-5:結構是指造型上的結構?或是功能上的結構?是否要說明清楚?

A-11:特殊性評比可加在前頁評比。

A-15:對創造力而言,特殊性是非常重要之考慮因素。

A-2:結構所引伸之概念有限,無法推論至作品機構與控制/操作之概 念,建議改用其它用詞(如:構造?),或在內涵說明中加入相關概念 A-18:結構是問題解決、創新的關鍵。

功能適切性 A-18:具經驗、有效解決問題和”附加功能”是不同考量,不需要的功能 增加了也沒用。

其他意見 A-8:思考的可行性提出的構想是否切合實際(有些同學的想法很多,

但太天馬行空,可行性很低)。

表達能力的部分學生的構想無法付諸文字或圖形只能用口語表達,擇 創造力的表達很難以書面資料來評分。

A-17:「思惟獨創性」與「整體創新構想能力」二者不互斥。

A-2:有效性-能在預設的條件限制下,有效反應並作出好的決定-20%

A-8:加工精密程度-作品是否能仔細加工,其精細程度。

美觀-能否做出「漂亮」的作品,藝術性部分,顏色或是比例搭配。

A-17:「造型獨創性」、「結構特殊性」與 1-(5)「整體創新構想能力」重複 A-9:(5)作品符合性-觀察作品是否符合活動紀錄單的設計概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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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專家所填寫的文字意見可以發現專家針對各個項目發表意見,其 中多位專家對於「整體創新構想能力」項目有分歧的意見,部分專家認 為整體創新能力很重要;部分專家則認為整體創新能力和其他項目有重 疊之處。此外,亦有專家認為應該新增「思維可行性」項目。綜合建議 部分有專家針對問卷設計提出意見,代表問卷設計上仍有進步的空間,

因此在第二回合問卷設計時將格式加以改良,使得填答作業更為便利。

2.第二回合文字意見

問卷中請專家填寫文字意見,分別針對各別評分項目、「記錄單與 實作過程」、「作品評定」兩層面的其他意見以及整體問卷的綜合建議,

將之彙整為表 4-2,其中專家姓名以代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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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可將作品的"精緻"概念加入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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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第三回文字意見(續) 評分項目 專家意見

功能適切性 A-5:太複雜的多向度評估

A-10:贊同 A-15 的看法,所以比重應重一些 其他意見 (空白)

綜合建議 A-2:思維多樣性 15%、思考深度 5%、思維獨創性 15%、變通反應 力 10%、整體創新構想能力 10%、思維可行性 10%、材料適切性 10%、造型獨特性 10%、構造特殊性 10%、功能適切性 15%,所有 評量項目總計是 110%是否有誤?

A-5:許多名詞的操作性定義不明,個別教師在進行評量時,會有許 多主觀因素涉入,建議應針對這些名詞發展明確的操作性定義

在第三回合問卷中,「思維多樣性」、「造型獨特性」和「構造特殊 性」皆已達到一定的共識故已無文字意見。而「整體創新能力」仍然有 多位專家建議予以刪除。

二、各回合問卷之評分項目適切性

本問卷基於文獻探討,得出科技創造力的評量項目分別為「思維多 樣性」、「思考深度」、「思維獨創性」、「變通反應力」、「整體創新構想能 力」、「材料獨特性」、「造型獨特性」、「結構特殊性」以及「功能適切性」。 在各回合問卷中,專家勾選各個項目的適切性,以瞭解該項目適不適合 用來評量科技創造力,選項以 1 代表適切程度最低、5 代表適切程度最 高,以下將各回合的項目適切性進行整理。

1.第一回合評分項目適切性

問卷中請專家針對各個評分項目勾選其適切性,以下茲將各項目之 次數分配彙整為表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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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 第一回合項目適切性次數分配

適切程度

1 2 3 4 5

思維多樣性 0 2 2 8 4

思考深度 0 2 4 8 2

思維獨創性 0 1 2 9 5

變通反應力 1 3 5 3 5

整體創新構想

能力 1 1 2 5 6

材料特殊性 1 0 5 8 2

造型特殊性 0 1 3 9 3

結構特殊性 0 2 0 9 6

功能適切性 0 1 1 7 8

從次數分配表中,可以發現有部分項目漏填的情形。將次數分配進 行統計後,更進一步計算其平均數、標準差和變異係數以瞭解其集中趨 勢和變異趨勢,經整理如表 4-5。

表 4-5 第一回合項目適切性集中和變異趨勢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係數

思維多樣性 3.88 0.93 0.24

思考深度 3.63 0.86 0.24

思維獨創性 4.06 0.80 0.20

變通反應力 3.47 1.24 0.36

整體創新構想能力 3.93 1.18 0.30

材料適切性 3.63 0.93 0.26

造型獨特性 3.88 0.78 0.20

結構特殊性 4.12 0.90 0.22

功能適切性 4.29 0.82 0.19

由表 4-5 可以發現,「變通反應力」和「整體創新構想能力」之變異 係數皆在 0.3 以上,代表專家對於這兩個項目之適合度有一定程度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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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紛歧。

2.第二回合評分項目適切性

問卷中請專家針對各個評分項目勾選其適切性,茲將各項目之次數 分配彙整為表 4-6。

表 4-6 第二回合項目適切性次數分配

適切程度

1 2 3 4 5

思維多樣性 0 0 2 15 1

思考深度 0 1 6 10 1

思維獨創性 0 0 1 15 2

變通反應力 0 1 7 5 5

整體創新構想

能力 2 1 3 6 6

思維可行性 1 0 2 11 3

材料特殊性 0 0 5 12 1

造型特殊性 0 2 3 12 1

結構特殊性 0 1 0 14 3

功能適切性 0 0 0 7 11

第一回合發生的漏填情形已獲得改善,本回合的項目適切性僅有

「思維可行性」發生一個漏填的情形。將次數分配進行統計後,更進一 步計算其平均數、標準差和變異係數以瞭解其集中趨勢和變異趨勢,經 整理如表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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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 第二回合項目適切性集中和變異趨勢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係數

思維多樣性 3.94 0.40 0.10

思考深度 3.61 0.68 0.19

思維獨創性 4.06 0.40 0.10 變通反應力 3.78 0.92 0.24 整體創新構想能力 3.72 1.28 0.35 思維可行性 3.88 0.90 0.23 材料適切性 3.78 0.53 0.14 造型獨特性 3.67 0.75 0.20 構造特殊性 4.06 0.62 0.15 功能適切性 4.61 0.49 0.10

本回合「整體創新構想能力」之變異係數大於 0.3,顯示專家之間 仍有意見紛歧的現象。其餘評分項目適切性之變異係數皆小於 0.3,代 表專家之間已有進一步共識,而新加入「思維可行性」項目之變異係數 為 0.232,代表專家已達高度共識。

3.第三回合評分項目適切性

問卷中請專家針對各個評分項目勾選其適切性,以下茲將各項目之 次數分配彙整為表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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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8 第三回合項目適切性次數分配

適切程度

1 2 3 4 5

思維多樣性 0 0 2 15 1

思考深度 0 0 4 13 1

思維獨創性 0 0 0 16 2

變通反應力 0 0 8 8 2

整體創新構想

能力 2 1 2 7 6

思維可行性 0 0 0 17 1

材料特殊性 0 0 2 15 1

造型特殊性 0 1 2 14 1

結構特殊性 0 0 0 17 1

功能適切性 0 0 0 7 11

本回合已完全沒有漏答之情形。將次數分配進行統計後,更進一步 計算其平均數、標準差和變異係數以瞭解其集中趨勢和變異趨勢,經整 理如表 4-9。

表 4-9 第三回合項目適切性集中和變異趨勢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係數 思維多樣性 3.94 0.40 0.10 思考深度 3.83 0.50 0.13 思維獨創性 4.11 0.31 0.08 變通反應力 3.67 0.67 0.18 整體創新構想能力 3.78 1.27 0.34 思維可行性 4.06 0.23 0.06 材料適切性 3.94 0.40 0.10 造型獨特性 3.83 0.60 0.16 構造特殊性 4.06 0.23 0.06 功能適切性 4.61 0.49 0.10

除了「整體創新構想能力」,本回合各項目之變異係數皆小於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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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專家意見已達到高度共識,而「整體創新能力」之變異係數為 0.337,

應考慮專家意見將之刪除。

三、各三回合問卷之評分比重

評分比重分別為 5%、10%、15%、20%和 25%,而總分訂為 100%。

在各回合問卷中,專家選擇該項目最適合之比重,以下將各回合評分比 重填答情形進行整理。

1.第一回合評分比重

第一回合問卷中請專家先針對研究者預設之比重勾選其適合度,適 合度選擇 1 或 2 代表預設比重不適切,則請專家重新勾選比重;適合度 選擇 3、4 或 5 代表沒有意見或者同意預設比重,則不必重新勾選。第 一回合各項目適合度如表 4-10。

表 4-10 第一回合評分比重適切性

適切程度

1 2 3 4 5

思維多樣性 1 3 3 6 0

思考深度 1 5 0 5 1

思維獨創性 0 3 1 5 2

變通反應力 0 5 4 4 0

整體創新構想

能力 0 4 1 4 1

材料特殊性 1 3 3 4 2

造型特殊性 0 5 1 7 1

結構特殊性 0 3 0 7 3

功能適切性 0 2 2 5 4

專家在評分比重的適切程度填答情形不佳,每一個項目大約只有 10~13 位專家進行填答,其中有部分專家並未依照適合度選擇 1 或 2 代 表預設比重不適切,則重新勾選比重;適合度選擇 3、4 或 5 代表沒有 意見或者同意預設比重,則不必重新勾選的方式進行填答。因此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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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重新設計,使得填答方式簡單清楚讓專家方便進行填答。以下將各項 目評分比重之次數分配進行統計後,整理如表 4-11。

表 4-11 第一回合評分比重次數分佈

5% 10% 15% 20% 25%

思維多樣性 1 5 10 1 0

思考深度 10 6 0 0 0

思維獨創性 0 2 12 2 0

變通反應力 2 10 2 1 1

整體創新構想能力 1 8 4 2 0

材料獨特性 4 12 0 1 0

造型獨特性 3 11 3 0 0

結構特殊性 1 14 0 1 1

功能適切性 0 1 15 1 0

各項目評分比重大約有 15~17 位專家進行填答,表示填答方式應該 加以修正讓專家更瞭解如何填答。

2.第二回合評分比重

本回合問卷將各評分比重之適切性刪除,請專家直接勾選心目中合

本回合問卷將各評分比重之適切性刪除,請專家直接勾選心目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