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政府政策
經濟部商業司自 1995 年起開始積極的推行「商圈更新再造」,主要 是將地方自然形成的傳統商圈結合當地人文、特產及景觀等特色,並導 入現代化企業的經營理念,且藉由商業基礎建設之改善來強化商圈競爭 力,以幫助傳統商圈改善整體經營之商業環境來塑造成具有特色的現代 化商圈,使得臺灣商圈逐漸成長。
林磐聳(2003)在研究中說明,經濟部自民國八十四、八十五年度起陸 續推重「塑造形象商圈計畫」、「商店街開發計畫」、「商業環境視覺設計」, 推動由點、線、擴大為面的改善商業環境機制,外內政部亦於八十八年 度「擴大國大需求方案-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中,亦編列新台幣五十億 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改善當地環境,單就商業司輔導架構下的形象商圈在 全國也已有 76 處,結合商業政策與都市政府,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商店街組成、學者專家共同推動執行,其計畫「旨在輔導中小零售商,
建立「共存共榮」的經營共識,來抗衡大型購物中心、百貨公司等業態 衝擊,進而改善經營環及服務品質,並兼而一舉解決攤販、傳統市場及 舊商圈之更新等問題」(商業現代化 No18,1996),輔導內容以針對行人 徒步區、街道傢俱、指示看板及廣告招牌等進行整體規劃,並協助成立 自主性組織,訂定相關規章,凝聚地方共識,實施策略包括:建立店舖
組織化制度、提昇店舖經營管理理念、強化管理店舖經營管理能力、確 定消費環境改善模式、協助商業區整體規劃。本研究透過相關文獻檢索、
國內外案例比較分析及以形象商圈實務規劃案例求證,探討形象商圈的 形象策略及視覺識別設計之應用現況與建議,研究成果如下:
一、形象商圈的定義、源流發展、類型、推動內容、步驟、預期效益、
執行輔導結果。
二、形象商圈的形象識別再定義、基本要素、應用系統、環境視覺設 計的關係性。
三、國內外形象商圈案例介紹及優質形象塑造的關鍵因子分析。
四、視覺形象策略及識別設計在實務規劃案例的實施流程、方法、創 作表現及檢討。
五、形象商圈必須要有策略導向的識別定位及命名。
六、形象商圈的識別設計和環境視覺設計應為一體性整合架構。
七、廣告物美化政策應取締違法,個案輔導並進行調整。
八、形象商圈應強化社區營造愛家園意識與實踐維護機制。
九、商業司在推動形象商圈景觀改善、形象塑造、形象推廣、應整合 為垂直式經營,而非橫向連結。
陳世輝(2004)在研究中,說明臺北市政府自 2001 年起推動的三年三 階段商店街區發展計畫,並從行政輔導面、產業經營面以及政策參與者 的理論面向,探討公部門的地方政府、私部門的商圈及規劃團隊之間的 角色與相互間之關係,以及期能針對推動該等發展機制後所得之成效。
以務實的態度從業務或參與或觀察的角度,適切的擇取臺北市商店街區 推動發展機制,並以立意抽樣方式進行質性訪談,經審慎參酌推動發展
並依訪談結果分析後,按不同街區業種、不同區位、不同的執行輔導團 隊加上臺北市商店街區輔導計畫考評委員期末考評評分結果,總考評評 分排序前三名分析結果發現,經商業管理處輔導後,店家平均業績有明 顯提升,且業者較能掌握自身與街區整體優劣勢,進而凝聚對未來發展 的共同期盼。
許肇源(2006)在研究探討中,認為商圈計畫中必須兼顧硬體設施建 設、軟體人才培訓,以及政府輔導政策宣導,提供逐漸沒落的市中心區 舊商圈及傳統商業,獲得現代化與升級的契機,有助於加速傳統商業朝 向現代化發展的腳步。透過對於輔導團隊成員以及形象商圈協會幹部等 十二位的深度訪談與 399 份的遊客問卷調查,研究發現受訪者表示南投 縣集集與龍泉綠色隧道形象商圈重建執行成果不佳原因:
一、由於九二一重建委員會的 92 年度預算的刪除,導致輔導團隊撤 離,同時因為輔導團隊的操作手法並非以一個諮詢的角色,而是 實質掌握權力的角色,導致商圈組織未能具備自主能力而停擺。
二、輔導團隊由於輔導團隊成員學經歷與性質之因素,導致輔導期 間對於地方派系的協調與管理專業能力的缺乏,導致無法即時 發揮凝聚共識的功能。
三、各項硬體建設經費的運作使用失當,其主因為硬體經費運作機制 並非由協會所掌控,以及商家之共識未能即時凝聚所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