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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理論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理論探討

專家學者提出的互動模式分類依據相當多元,常見的分類依據有以「經費提 供者與服務提供者」分類、以「溝通往來程度以及財務依賴與控制程度」分類、以

「自主程度」分類,以「理性選擇」分類、以「目標與方法」分類等。村里辦公處 與社區發展協會是執行社區發展工作的基層組織,前者屬於政府組織,後者屬於 非營利組織,若要瞭解彼此的互動關係得從些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相關理論著 手。非營利組織常被稱為非政府組織或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跟政府組織雖然組 織屬性及運作方式不同,但都以公益為目標,政府通常以公私協力方式將公務委 由非營利組織辦理,在協力過程會產生互動關係。

不論從何種依據分類,相關研究的目的無非是想找出有助於公益推展的互動 或協力方式,這也是本文要研究村里與社區互動模式的初衷,但仍需要仰賴理論 的支持方具說服力。接下來將先蒐羅有關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關係研究,

多方探討各種互動關係理論,找出最適合的理論,分述如下:

一、 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理論文獻整理

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研究濫觴可以追溯到 19 世紀末,在 1970 年政府 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相關研究興起,開始建立許多互動模式理論(吳宗憲,2008)。

表 6 綜整了 2002-2018 年國內期刊、論文及前述幾篇碩士論文中所引用理論,

其中所引用的文獻中最早是 Wolmam & Leadbur(1980)依據政府控制幅度來分析 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關係,也呼應了前段所提政府組織與非政府組織互動 研究從 1970 年後開始受到政府機關及學者專家的重視。國內外學者從各種層面研 究發展出多種分類模式,分類相當多元,但是以四分法居多,通常以兩個面向與 兩個組織交叉相乘為分類方式而來,例如 Kuhnle & Selle(1992)就以「溝通往來 程度」及「財務依賴與控制程度」面向與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交叉相乘結果將 互動關係區分「整合依附型」、「分離依附型」、「整合自主型」、「分離自主型」等四 種模式(援引自李台京,吳秀月,2005)。

此外,國內文獻對於互動模式研究多參考國外文獻加以整合或應用,從表中 這幾篇期刊發現研究對象以社福相關團體或法人居多,研究目的多為從公私協力、

跨部門及跨域的角度來探討互動關係。另外,國內學者對於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 織研究多參考國外學者的理論,主要因為國外理論發展較早也較完備,最常被引 用是 Girdon,Salamon & Kramer(1992)及 Najam(2000)這兩位學者的互動模式理 論,Girdon,Salamon & Kramer(1992)根據經費與服務輸送的提供區分 4 種互動模 式,以及 Najam(2000)依據目標與方法面向區分 4 種互動模式,一般所稱 4C’

S 互動模式。(援引自吳宗憲,2008;Najam,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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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jam(2000):依據目標與方法兩 個面向區分 4 種互動模式(4C’S

1. Kuhnle & Selle(1992):依據

「溝通往來程度」以及「財務依

2. Kuhnle & Selle(1992):依據

「溝通往來程度」以及「財務依

1. Girdon,Salamon & Kramer

(1992):根據經費與服務輸送 的提供區分為 4 種互動模式。

2. Najam(2000): 依據目標與方 法兩個面向區分 4 種互動模式

(4C’S 互動模式)。

3. Young(1999、2000):根據非營 利組織行為的經濟學理論面向來

1. Girdon,Salamon & Kramer

(1992):根據經費與服務輸送 的提供區分為 4 種互動模式。

2. Kramer(1993):政府與非營利 組織的 4 種交易互動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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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irdon,Salamon & Kramer

(1992):根據經費與服務輸送

為基礎,結合 Turner、謝高橋及王 雲五等學者論述,擷取合作、競爭

Najam(2000):依據目標與方法兩 個面向區分 4 種互動模式(4C’S

Kernaghan(1993):依權力與資源 將公私部門互動關係區分為合作、

操作、奉獻、諮商等 4 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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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olmam & Leadbur(1980):依 政府控制幅度區分 7 種互動關 係。

3. Kramer(1981):以非營利組織 的角色區分為三種互動模式。

4. Girdon,Salamon & Kramer

(1992):根據經費與服務輸送

Thomas(1995):以堅持度與合作 度將人際、組織或團體間衝突行為

1. Girdon,Salamon & Kramer

(1992):根據經費與服務輸送

Kernaghan(1993):依權力與資源 將公私部門互動關係區分為合作、

操作、奉獻、諮商等 4 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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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irdon,Salamon & Kramer

(1992):根據經費與服務輸送的提

Wolmam & Leadbur(1980)以公部門管制最嚴到最放任,將公私部門互動關 係區分為 7 種形式,如表 7。(援引自李長晏,2013;賴貞男,2009)

(援引自李長晏,2013;賴貞男,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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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hnle & Selle(1992)將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關係以「溝通往來程度」

(communication and contact)以及「財務依賴與控制程度」(finances and control)

這兩個面向為分類依據,將雙方互動關係區分為「整合依附型」( integrated dependence)、「分離依附型」(separate dependence)、「整合自主型」(integrated autonomy)、「分離自主型」(separate autonomy)等四種模式,詳見表 9。(援引自 李台京、吳秀月,2005;吳思芸、楊宗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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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Kuhnle & Selle 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模式 溝通往來程度

財務依賴與控制程度

親密

(Nearness)

疏離

(Distance)

依賴

(Dependence )

整合依賴

(Integrated Dependence)

分離依賴型

(Separate Dependence)

獨立

(Independence)

整合自主

(Integrated Autonomy)

分離自主型

(Separate Autonomy)

(援引自李台京、吳秀月,2005;吳思芸、楊宗文,2008)

其中,「溝通往來程度」面向是指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組織間的互動關係中,

Gidron, Kramer, & Salamon(1992)以經費提供者與服務提供者的角色為分類 依據,將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關係區分為政府主導、雙元、合作、非營利組 織主導等四個模式,詳見表 10。(援引自林淑馨,2008;江明修、曾冠球,2009)

表 10、Gidron,Kramer,& Salamon 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互動模式 模式

(援引自林淑馨,2008;江明修、曾冠球,2009)

模型兩端分別為政府主導模式及非營利組織主導模式,主導性取決於是否同 時具備經費與服務提供能力,主導性強時雙方互動關係則弱;雙元模式是指雙方 在各自領域提供服務,經費來源各自獨立,人民可以依需求選擇由誰提供服務;

合作模式是政府端提供經費委託非營利組織端執行公共服務,也常被稱作夥伴或 委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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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權力與資源分享

1. Kernaghan(1993):從權力與資源分享的角度闡述公私部門的夥伴關係類 型,他將夥伴關係區分成合作型( Collaborative )、操作型(Operational )、奉獻型 (Contributory )以及諮商型(Consultative) 四種類型並說明雙方互動關係,分述如 下。

(1) 合作型(Collaborative):公私部門各自擁有自主權,是一種真正權力分享 的夥伴關係,雙方透過積極溝通協調、彼此承諾以及共同管理的方式進 行合作。

(2) 操作型(Operational):公私部門彼此分攤工作,權力與資源主要在公部 門,權力並無分享。

(3) 奉獻型(Contributory):公私部門有一方提供資源,但不介入公共服務決 策與運作,完全由另一方自主決定公共服務的活動。

(4) 諮商型(Consultative):公部門掌握主要的權力與資源,當公共服務需求 產生時,尋求私部門提供專業諮詢與技術。

(援引自蕭正全,2013;陳炎煌,2013)

2. Bovaird,Löffler, & Djez(2002):依據「權力與權威對等或不對等關係」以 及「備感知的利益程度」兩個面向區分 4 種互動模式並依時序先後說明雙方在 各模式中所扮演的角色,詳表 11:

表 11、Bovaird,Löffler, & Djez 政府與社會團體互動關係類型 權力與權威不對等或對等

(Parity or Disparity of Power and Authority)

被感知的利益程度

(Perceived Interests)

垂直隸屬

(Hierarchical)

水平對等

(Horizonal)

衝突對立

(Antagonism)

1960 年代中期

(Congruence)

1980 年代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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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交易領域

Kramer(1993)經觀察英國、義大利、挪威、荷蘭等 4 國的政府組織與非營 利組織的現況,以交易領域區分成 4 種互動關係,分別為財政互動、管制互動、

服務輸送互動、政治互動,說明如下。

1. 財政互動:政府會以補助費或服務費,透過間接獲實務方式給予非營利組 織協助。

2. 管制互動:政府訂定法令規範非營利組織申請、營運、評鑑。

3. 服務輸送互動:政府與非營利組織雙方訊息交換、轉介、合營、諮詢、協 調等。

4. 政治互動: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彼此以倡導、遊說、道德勸說,希望對方行 動能符合自己期待。(援引自吳思芸、楊宗文,2008)

(七) 堅持度與合作度

表 12 為 Thomas(1995)所提出來的人際衝突行為模式,以堅持度(assertiveness)

與合作度(cooperativeness)兩個向度之高低程度,堅持度為對方試圖滿足自己需 求的程度,合作度指自己試圖滿足對方需求的程度。將人際關係間或組織團體間 人際衝突行為區分為競爭、避免、合作、順應及妥協等五種模式,分述如下:

1. 競爭(competition):雙方皆自信滿滿只關心自己的利益與立場,勝利是唯 一目的。

2. 避免(avoidance):自己不敢表達不同的意見,遇衝突情境立刻採取退縮行 為。

3. 合作(collaboration):雙方都有各自堅持度,也體會解決問題需有合作態度 才能成功。

4. 順應(accommodation):雙方互相衡量雙方的利益與立場,拋出善意的回應。

也會先行自我犧牲或讓步,期望換取對方善意的回應。

5. 妥協(compromising):雙方都需放棄某些利益與立場,沒有誰為贏家或輸 家,彼此互相願意分配衝突事件的利益與結果,雖然無法完全滿足對方,

但雙方必須接受這樣的解決方案。

表 12、Thomas 人際衝突行為模式

(援引自張正雄,2015)

競爭 合作

避免 順應

妥協

合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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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ferred Strategies(Means)

相似 Similar

不相似 Dissimilar

相似 Similar

合作模式 Cooperation

吸納模式 Co-optation 不相似

Dissimilar

互補模式 Complementarity

對立模式 Confrontation

(Najam,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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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舉辦

表 14、山崗義典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的協力型 態

合作模式是指整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不只分享相似的政策目標,而且偏好相 似的方法來達成任務;對立模式是指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認為彼此的目標和方 法是對立的,換言之雙方在主要的目標和方法上沒有交集;互補模式是指政府組 織與非營利組織分享相似目標但各自主要不同的方法,基本上雙方有不同的方法 但目標卻相似;吸納模式是指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分享相似的方法,但各自主要不 同的目標,Najam 特別提到此類互動模式通常是短暫的,不會持久。(Najam,2000)

(十一) 自主程度

山岡義典(2005)以「自主程度」觀察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的協力關係,實務上 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是不可能完全對等的,雙方平時有各自活動領域,當協力

山岡義典(2005)以「自主程度」觀察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的協力關係,實務上 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是不可能完全對等的,雙方平時有各自活動領域,當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