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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敘述性統計

本研究之初就設定台中縣國民小學教師為實驗族群,但是能夠真正有意願長期協助 本研究進行實驗以驗證本研究模型是否能被使用者所接受之教師不多,所以接受妥託進 行實驗之 115 位試測者或許取樣不均,故受限於取樣方便性的因素,我們希望能從試測 者的基本資料中去了解這些樣本是否能代表台中縣國小的教師族群。本問卷共分成三大 部份,第一部份為個人基本資料填寫,從收回的有效問卷 106 份中去做敘述性統計,在 統計結果中發現人口結構以女性的人數較多有 69 人(佔全體的 65.1%),男性人數 37 人(佔全體的 34.9%),與目前台中縣國小男女教師比例相仿(男女比約 35.9%和 64.1%)

(台中縣教育網路中心,2009)。年齡層以 31 歲至 40 歲者居多(佔全體的 68.9%),其 次是 41 歲至 50 歲者(佔全體的 28%),50 歲以上者無,至於 30 歲以下人數很少(佔全 體的 4.7%),此種分配狀況與現在學童人數減少使得各校班級數減少,致使各校教師員 額超額而年輕新進教師進入職場機會少有關,所以學校教師年齡層結構以 30 歲以上,

40 歲以下為主體。試測者學歷是以大學畢業之教師佔大多數(佔全體的 54.7%),其次

碩博士級教師也不在少數(佔全體的 42.5%),至於專科畢業之教師已是少數了(佔全體 的 2.8%),數據中可發現教師的學歷已有一定的水準。試測者教學年資大多數在 11 年至 15 年的族群(佔全體的 39.9%),其次是 16 年至 20 年的族群(佔全體的 28.3%),再其 次是 6 年至 10 年的族群(佔全體的 22.6%),接著是年資在 20 年以上族群(佔全體的 6.6%),最少的是 5 年以下的族群(佔全體的 2.8%)。問卷樣本中教師職務結構可從教師 任教科目中去了解,教師兼行政工作者當成科任教師論,數據中可看出試測者以導師居 多(佔全體的 67.9%),其次是科任教師(佔全體的 32.1%),導師數可代表班級數,填 寫問卷教師總數與擔任導師數的比是 1.47 與台中縣的教師總數與班級數比例 1.5 相 仿,取樣與母群體結構相似。本研究以數學科教材為實驗科目,從任教科目中也可以看 出有無任教數學科領域教師比例,分析中可發現任教數學科教師數(佔全體的 64.2%)

以及未任教數學科教師數(佔全體的 35%),問卷填答者包含了教授數學相關之教師以及 未教授數學科目之教師參與測試。至於使用電腦於教學經驗之試者經驗在 11 年以上的 族群佔多數(佔全體的 31.1%),其次是 8 年至 10 年的族群(佔全體的 21.7%),再其次 是 5 年至 7 年的族群(20.8%),接著是 2 年至 4 年的族群(佔全體的 15.1%),1 年以下 的族群人數最少(佔全體的 11.3%),足見近十年來教師利用電腦輔助教學活動的情形十 分普及。以上是關於個人基本資料的敘述性統計,其中可以發現男、女性教師數比例與 台中縣男、女性教師人數比例相當接近,教師年齡層比例與台中縣教師之年齡層也大同 小異,任教級任或科任教師人數比例也接近台中縣教育局規定之 2 比 1,樣本背景接近 台中縣國小教師整體母群體結構,資料整理如表 4.1 填寫問卷人口結構敘述統計表所 示。

表 4.1 填寫問卷人口結構敘述統計表

分數平均達 3 分表示同意程度普通,代表教師對於該問項認同程度表示尚可,填答分數 平均達 4 分則表示同意,代表教師對於該問項的認同度較高。以標準差來說,如果標準 越大則表示個體間差異越大,越小則表示個體間意見較一致,差異較小。探究教師對本 研究各問項認同程度之差異,將以標準差等於 1 作為標準,標準差小於 1 者表示教師對 於該問項認同程度較集中,看法較為相同。如標準差大於 1 者表示教師對於該問項的認 同程度較為離異,該項分數差異較大。

在教師電腦使用經驗的分析中,問項 B1 至 B4 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4.86、4.42、4.33 及 4.75 皆在 4 分以上,標準差分數分別為 0.417、0.767、0.848 及 0.474 皆小於 1,整 體平均分數 4.585,標準差為 0.484,表示這些測試的教師們資訊基本能力都在一定水 平之上,且差異不大。在認知有用性構面裡,問項 V1、V2 及 V3 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4.32、

4.17 及 4.08 皆在 4 分以上,標準差分別為 0.61、0.683 及 0.692 也都小於 1,整體平 均分數為 4.192,標準差為 0.573,顯示普遍認定此系統的有用性程度高。在認知易用 性構面裡,問項 V4、V5、V6 及 V7 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4.06、4.02、4.09 及 3.97,除了 V6 是 3 分至 4 分之間外,其餘皆在 4 分以上,標準差分別為 0.803、0.73、0.724 及 0.683 也都小於 1,整體平均分數為 4.035,標準差為 0.613,顯示普遍認定系統易用性的程度 高。在使用意向構面裡,問項 V8、V9 及 V10 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3.81、3.79 及 3.77 皆 在 3 分至 4 分之間,標準差分別為 0.794、0.813 及 0.918 也都小於 1,整體平均分數為 3.793,標準差為 0.775,平均分數皆在認可的程度之上。在產出品質構面裡,問項 V11、

V12 及 V13 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3.78、3.7、3.7,全部都在 3 分至 4 分之間,標準差分別 為 0.676、0.864 及 0.771 也都小於 1,整體平均分數為 3.726,標準差為 0.673,平均 分數皆在認可的程度之上。在科技與教學合適性構面裡,問項 V14、V15 及 V16 的平均 分數分別為 3.78、4.01 及 3.85,除了 V12 在 4 分以上之外,其餘皆在 3 分至 4 分之間,

標準差分別為 0.73、0.822 及 0.814 也都小於 1,整體平均分數為 3.881,標準差為 0.699,平均分數皆在認可的程度之上。上述問卷的第二部份與第三部份構成本研究科

技接受模式的六個構面,其平均數統計如表 4.2 問卷構面與問項分數統計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