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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園評鑑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園評鑑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園評鑑整體看法之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園評鑑 整體看法之 整體看法之 整體看法之調查 調查 調查 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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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園評鑑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園評鑑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園評鑑整體看法之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園評鑑 整體看法之 整體看法之 整體看法之調查 調查 調查 調查

根據本章第一節所得的資料分析結果,針對教保服務人員對於幼兒園評鑑整體 看法,不同幼兒園規模及不同修習評鑑課程情形等變項上達差異;另於不同任教年 資、不同年齡層、經歷不同評鑑次數等向度亦達顯著水準,但在教育程度中依不同 學歷具差異性,而依幼教保相關與非幼教保相關科系者則未具差異性。茲歸納各向 度分析結果後列述於下:

(一)評鑑目的方面之分析

根據資料顯示,未曾修習過評鑑相關課程,以及未曾參與過評鑑次數者,對「政 府能定期編列經費推動幼兒園評鑑以提昇教保品質」(M=4.04)較資深教保服務人員 認同程度高。

分析原因,可能是因為資深經驗豐富之教保服務人員,所接觸的評鑑資訊因經 常隨之不同年代而變動,以至於評鑑訪視即有不同的做法與標準,對於評鑑結果的 信度與效度產生質疑。以致於對政府定期編列預算是否能夠真正推動幼兒教保品質 之認同感,遠不如年資較淺及未曾修習過評鑑相關課程之教保服務人員的期待。

就整體而言,教保服務人員對「評鑑目的」是趨向於同意態度(M=3.81),多數 教保服務人員認為評鑑確實具有定期檢核幼兒園之運作績效(M=3.87)、幫助幼兒園 改進缺失(M=3.87)及提升幼兒教育品質之功能(M=3.82)。此與邱佩瑩(2004a)、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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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2005)、黃心怡(2006)之調查結果相符。

(二)評鑑單位方面之分析

依研究資料顯示,教保服務人員對於由官方性質組成之評鑑單位(M=3.81)持同 意的看法,而對於「評鑑作業交由民間專責機構負責承辦」(M=2.48)則較不認同。

其「評鑑委員是具有其專業知能」(M=4.2),且「幼兒教保背景為評鑑委員的必要條 件」(M=4.5)者,是普遍教保服務人員所認同。

經分析,多數教保人員服務人員認為適於擔任幼托機構評鑑者,以填選「幼兒 園園長」最多,佔總人數 88.8%。可見,幼教保相關科系的教保服務人員,較非幼 教保相關科系人員重視幼兒園評鑑承辦單位應由專責機構負責,並認同其具備專業 背景與公信力之條件。

由此觀之,本研究之教保人員乃趨於認為官方性質組成之評鑑單位較具公信 力,誠如蔡春美、張翠娥、陳素珍(2000)指出,壹灣評鑑制度尚未發展至將評鑑作 業交由民間專責機構承之境界。

(三)評鑑指標方面之分析

依調查資料顯示,教保服務人員認同「幼兒園評鑑指標須彈性衡酌,對拘泥於 齊一標準」(M=4.16),「評鑑內容須包含幼兒園個別特殊化條件及特色」(M=4.25),「評 鑑項目具指引幼兒園努力之指標作用」(M=3.97)。此乃與王靜珠(1991)、許玉齡(2003) 提出的看法相符,贊同其評鑑內容應包含機構個別及特殊化之做法。

此外,在本研究中發現,任教年資未滿 3 年之教保服務人員認同「每一間幼兒 園應接受評鑑」(P<.01),較任教 10 年以上之教保服務人員顯著。推論其原因,可能 資深教保人員多次經歷評鑑,認為評鑑指標有過於繁鎖與制式化,以致於淪為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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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而失真。且在公幼多數 1 班 2 位教師、人力不足、無法同時教學兼顧行政之況 下,亦增加了教保服務人員的額外負擔與壓力,因此認同度不高。

(四)評鑑方法方面之分析

根據資料顯示,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評鑑方法的整體看法達顯著(P<.01)。其中,

經分析幼兒園規模 50 人以下認同「評鑑會耗費幼兒園太多時間與人力」(P<.01)、以 及「評鑑訪視會影響幼兒園日常運作」(P<.001),較規模 201 人以上之教保服務人員 高。經調查高雄市公立幼兒園規模半數以上是招收 1 班,故編制每班只有 2 位幼教 師,不同於大規模幼兒園之人事行政教保組織職掌分明,因此對於評鑑會影響日常 教學運作以及耗費時間與人力之準備感到認同。

此外,教保服務人員讚同「評鑑作業應使用多種方法如、觀察、訪談等元方式 不同蒐集資訊」(M=4.22)進行評鑑,並宜採用「數字與文字兼顧的方式進行資料分 析」(M=4.01)。甚至同意「評鑑可結合幼兒園自評結果,乃至家長或社區人士訪談 等方式,以提高評鑑的效果」(M=3.90)。此與吳清山(2002)、柯瓊惠(2002)、游進年 (2003)、楊振昇(2001)等相關文獻中提出的看法相同。

(五)評鑑結果方面之分析

依研究數據顯示,教保服務人員贊同「幼兒園無法認同評鑑結果時能提出申訴 的看法」(M=4.36),同時亦對於「評鑑結果不佳之幼兒園進行追踨輔導」(M=4.19) 表示肯定。其中,以幼兒園規模 50 人以下者對於「評鑑報告可做為經費補助之參考」

(p<.01)、「當幼兒園無法認同評鑑結果時,可以提出申訴」(P<.01)認同較幼兒園規模 151-200 人者高。由此可見,對於評鑑未獲得通過之園所,是期待能先有申訴之機會;

再者,政府能依評鑑報告與結果,提撥相關經費來改善未通過之園所的現況與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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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從本研究之資料得知,幼教保相關科系與非幼教保相關科系、經歷不同 評鑑次數與不同修習過評鑑相關課程之教保服務人員皆認同評鑑結果具可信度,並 贊同評制度應設立申訴及追踨輔導等功能。大體而言,幼兒園基礎評鑑乃因應國家 幼托整合政策之母法而生,不論是教保服務人員經歷之評鑑次數多寡,接觸此新的 評鑑模式差異性不大。因此,從本研究中可得知,此乃與陳漢強(1995)、陳淑芳 (2004)、陳雅玲(2003)、張莉媛(2004)的研究結果相符。

(六)評鑑看法方面之分析

依填答結果顯示,教保服務人員在「我對評鑑成績良好之幼兒園有高度肯定」

(M=3.85)是持同意的看法,且對於「我對風評良好之幼兒園仍需要接受評鑑」(M=4.27) 之看法表示認同。其中,以不曾參與過評鑑之教保服務人員認為「風評良好之幼兒 園仍需要接受評鑑」(P<.05)較曾經參與過評鑑 2 次、3 次者高。而曾修習過評鑑相 關課程之教保服務人員認同「風評良好之幼兒園仍需要接受評鑑」(P<.05)、並對於

「評鑑成績良好之幼兒園具有高度肯定」之看法(P<.05)較不曾修習過評鑑相關課程 者高。顯然,曾參與過評鑑工作與曾修習過評鑑相關課程者與未曾修習者及不曾參 與者之看法是有差異性。

此外,不同教育程度之大學、研究所者,與不同教育程度之幼教相關科系者,

以及工作任教 10 年以上者認同目前政府實施評鑑之成效(P<.01)達顯著,而不同幼兒 園規模 201 人以上者認同幼兒園應定期實施評鑑較(P<.05)具顯著差異。由此得知,

高學歷、幼教保相關科系以者及工作經驗資深之教保服務人員,對於目前政府實施 評鑑的成效是持肯定的態度。教保服務人員認同風評良好之幼兒園但不代表即等於 績優,故政府應定期實施評鑑確保幼教品質。因此,從本研究中可得知,此乃與陳 淑芳(2004)、潘雅惠(2005)、黃心怡(2006)之調查研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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