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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量之意涵與目的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學評量之意涵與目的

教學活動是由教師的「教學」與學生的「學習」兩者為範疇,所以廣義 的教學評量應該包括對教師與學生雙方面的評量。根據 House(1993)指出,

評量是藉由獲得資訊形成判斷,並依據此結果作決定的一種過程;張春興 (1994)也提出教學評量是教師有系統地蒐集有關學生學習行為的各項資料,

加以分析處理後,再根據預定教學目標給予價值判斷的歷程;張麗麗(1997) 亦對教學評量加以定義,教學評量是教師透過不同方法蒐集、綜合與解釋學 生資料,協助其進行與「教」、「學」有關各項決定的歷程;Sundeen(2014) 則認為教學評量可以提供具體的評分標準與規範,因此學生可以利用教學評 量與教師之間作為互相引導與修正,作為一種學習歷程。

我國正式實施教育評量,應始於 1975 年的大學評量,而其中對大學教 師的教學評量(或稱教學評鑑),更是教育產出的衡量標準。而教學評量在教 師教學部分,可分為教學準備、教學進行、教學評量三大部分,目的則是對 教師的背景及教學做客觀的評估與分析,進而判斷及改善教師素質,確保教 育品質(林天祐,2007)。

本研究主要探討大學學生對教師教學課程及內容之評量,為使行文一致,

除非引文需要,則以「教學評量」為主,探討學生在何種因素下會影響對教

師教學評量之評分。

一、教學評量的意涵

根 據 Stufflebeam, Foley, Gephart, Guba, Hammond, Merriman and Provus(1974)的看法認為,評量的意義依照時代與研究者不同而有三個差異,

其一,視評量為測驗,認為評量即是測驗分數的結果;其二,視評量是目標 與表現結果的比較過程;其三,視評量為專業的判斷,認為評量不再是附屬 於測驗或教育研究的領域,而是根據教育專家的判斷或意見,對教育或過程 的評估或診療工作;此外,國內學者謝文全(1989)亦認為評量是對事象加以 審慎的評析,以量定其得失及原因,再依據此項決定如何改進或革新計劃的 過程;秦夢群(1998)亦主張教育評量是對於教育現象或活動,透過收集、組 織及分析資料,加以描述與價值判斷的歷程。

根據以上專家學者的看法,可進一步為教學評量下一個定義:教學評量 是一個針對教師在教學上作價值診斷和決定的表現歷程,其根據教師教學表 現的標準依據,收集一切有關的資訊,以瞭解教師教學表現的優劣得失及其 原因,其目的在協助教師改進教學或專業成長作為教師任用獎懲績效決定的 依據(歐陽教、張德銳,1992)。

二、教學評量的目的

在前述教學評量的定義中,已約略提及教學評量的目的,茲再引述二位 專家學者對教學評量目的之說明。

(一) Greene(1971)提出五個教師評量的目的 1.改進教學為最首要的目的。

2.發現優良教師並予以獎勵。

3.作為教師獎懲之依據。

4.執行法律與教育董事會之規定。

5.決定教師職位之去留。

(二) 美國教師評鑑學者 Iwanicki(1990)認為教師評量的目的,主要分為以下 四點

1.績效責任(accountability):確保教師擁有良好的教學品質。

2.專業成長(Professional growth):協助新任教師與現任教師的改進或研擬 在職進修。

3.學校革新(school improvement):促使學校改善教學品質和增進學生學習 成果。

4.教師選任(selection):確保聘任品質最佳的教師。

其中,教師的績效表現有關教師個人職位之決定,其目的在於確保教師

因此將教學評量的目的可以歸納為「形成性目的」(formative purpose)

和「總結性目的」(summative purpose)兩大類:

1.形成性目的

用教師、續聘教師、決定教師薪資水準、表揚優秀教師以及處理不適任教師 的依據,藉以督促學校人事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