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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之探討 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之探討 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之探討 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之探討

經由前面各節學者研究結果或論述可知,家長參與對於學校教育或班級 經營,有其正面與負面影響,因此,級任教師對於家長參與班級事務的態度,

將受其認知或經驗的影響有所差異,也因為這些差異的存在,級任教師將對 家長參與的方式、內容有不同的接受程度,也因此會間接影響其班級經營的 策略與成效。所以,本節將從態度的意涵探討開始,次從態度如何形成加以 說明,最後探討態度的測量方法和分析。

一、態度的意涵

我們在日常用語或用詞中,「態度」常會脫口而出,但是態度是什麼呢?

如何用口語或文字表達呢?有時候實在讓人難以說明白、寫清楚,所以首先 將藉由眾多學者的看法加以整理,歸納出較具統整的解釋。

林暉月(2001)整理國內外學者對於態度的意涵,看法有相似之處,也 有不同之觀點,茲簡要提列如下:

G.W.Allport指出:態度是一種頭腦及神經上的準備狀態,此狀態是由個 人的舊經驗對特定對象或狀況,採取直接或具決定性影響的反應。L.W.Dooh 認為:態度是個人考慮自己的認定與社會之交互作用時所產生的隱涵反應。

I.Chein提出:態度不應是一種習慣,必須有價值判斷。所以態度是個人對特 定事物或其行動及狀況,以特定方式加以評價的處置。R.L.Shrigley認為:

態度是反應前的準備狀態,態度不是天生的,是可以學習的,而且必須涉及 認知,態度可以預測行為。而國內學者楊國樞等認為:態度是向某種價值的 個人的心理狀態。陳英豪等認為:態度是指一個人關於特定主題的傾向、感 覺、評價認定與行動的總合。林暉月(2001)認為「態度」是我們對四周的 人、事、物,以及各種抽象概念或社會政策所表現出來喜歡與否的行為傾向。

此外,張春興(1989)對態度的解釋為:1.態度必有其對象,態度的對 象可為具體的人、事、物,也可以為抽象的觀念和思想。2.態度有類化傾向,

對同類對象也傾向持正面態度。3.態度的形成與文化傳統、家庭環境及學校 教育等因素有關,態度是學得的人格特質。

以定義而言,張春興(1996)認為「態度」是指個體對人、對事、對周 圍世界所持有的一種具有一致性與持久性的傾向。而劉清宏(2001)則將態 度解釋為,是個人憑其認知及好惡,對人、事、物等對象持有之持久性與一 致性的一種心理狀態,其具有強弱度可用間接的方法來測量之。態度能指示 行為方向,態度的形成會受個體的經驗及外在環境影響。

綜合以上學者所言,研究者嘗試將態度的意義加以詮釋如下:「態度是 指個體在所處的環境中對某對象所持有的持續性評價與行為傾向。態度的對 象是多方面的,有人、事、物、團體、制度以及代表具體事物的觀念等」。

也可說態度是指對人、事、物之理念的持久性組合,包括:情感成分─指情 緒反應;認知成分─指想法與信念;行為成分─指採取的行動或行為。

二、態度的形成

態度不是生來就有的,而是後天習得的,是個體在家庭、學校和社會生

活中,通過交往接受別人的示範、指導、勸說而逐漸形成的。個人態度的形 成是有階段性的,兒童最初從家庭中獲得很多待人接物的態度,這時的態度 是十分具體的,範圍是狹窄的,概括性和穩定性都很低。後來,隨著活動範 圍的擴大,知識的增長,少年兒童的態度就逐漸概括化。到了青年期,隨著 對人生意義的探索,理想、信念和世界觀基礎的形成,個人比較穩定的態度 就出現了。

態度的形成和改變來源於不同的社會影響。信息可以來自於個人的直接 經驗﹐也可以來自於他人或大眾媒介。對於態度是經由經驗而學得的,則為 大多數學者所肯定。態度的形成,有直接與間接兩種。直接經驗是與態度對 象物透過行為的互動、操弄所獲得的訊息;間接經驗則是經由閱讀、觀看或 被告知而獲得有關態度對象物的訊息。直接經驗對後續的行為有較高的預測 力,當事人對所持態度信心較高較確定,結構也較清楚明確,由記憶中提取 的易取性較高,較不受相反立埸的說服訊息所影響。在直接經驗時,態度對 象物較為凸顯,擁有較多態度對象物的訊息,故引起較多的注意,故較為深 刻,蓋其所產生的情感成份較高之故。而間接經驗,則是對於傳播對象物的 媒介較為注意(吳正恒,1992)。

三、態度的測量

級任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為級任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所 呈現之較持久且一致性的看法。因態度是個人憑其情感、認知、行為及好惡,

對人、事、物等對象所持有之持久性與一致性的一種心理狀態。態度是一個 概念,是一個介於刺激和行為之間的中介變項,故只能用具體的對人、事、

物等反應來做間接的測量。

態度的測量可簡單歸納為三種方法:1.主動蒐集:觀察受試對象的行為,

由其行為表現推斷其態度,是直接詢問受試者。2.間接蒐集:間接詢問受試 者。3.工具蒐集:使用自陳量表,透過各式測量工具,讓受試者自己依其知 覺自我填答。

林暉月(2001)指出以往測量態度之量表,有以下數種:

(一)李克特量表法(Likert 式量表)

Likert式量表都採用R.A.Likert 於1932 年所創的製作法,是由一套態 度項目構成,假設每一項目有同等的態度數值,根據受試者反應同意與不同 意的程度給分數,所有項目分數的總和即為個人的分數,這個分數的高低即 代表個人在量表上或連續涵數上位置,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程度。Likert 式量表的項目有些句子是以正面的敘述,有些則以反面的敘述。如果以正面 敘述的項目,愈贊成則得分愈高;反面敘述的項目,愈贊成則得分愈低。每 個項目採用二點式、三點式或五點式的選項,由受試者回答同意的強度來計 算分數。

(二)累積量表法(Guttman 式量表)

Guttman 量表最早由L.Guttman 於1950 年提出,其製作要件係建立在量 表項目的單向度特質上面,項目間關係或排列方式是有次序的。一個完全的 Guttman 量表(perfect Guttman)的複製係數為1。

(三)等距量表法(Thurstone 式量表)

此量表係由L.L.Thurstone 與E.J.Chave 於1928 年首創。這種量表包含 許多項目或句子組成,其項目的數值或在量表中的位置,事先由一群評判者 決定其等級的排列。由評判者依據他們的感覺,就各項目中選擇去留或表示 同意、不同意,就同意項目中找出中間位置為其態度分數。

(四)語意差異量表(Semantic-differential 式量表)

語意差異量表的反應項目,是由兩個剛好相反的形容詞,例如:好的-

壞的,有利的-有害的,在兩個相反形容詞之間有七個等級表示其強度,由 受試者在七個等級中選擇一個並做記號,表示對試題做反應。

綜合以上對態度的測量與方法之觀點,得知態度是一個概念,是一個介 於刺激和反應行為之間的中介變項,故只能用具體的對人、事、物等反應來 做間接的測量。雖然無法直接測量,但是,學者們認為態度絕對是可以用間 接的方式測量。至於採用何種方式,研究者認為必須視研究的項目、內容與 對象等多種因素加以考量,詳細評估利弊之後再決定。不過就研究文獻所呈 現資料顯示,眾多學者研究時比較常採用的是 Likert 式量表,可作為本研究 之採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