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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中部地區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的態度 與班級經營效能之關係。本章首先敘述研究動機與目的,並據此提出待答問 題與研究假設,接下來釋義本研究有關的重要名詞,最後說明本研究範圍與 限制。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民國八十八年我國頒布的《教育基本法》,其中第二條「人民為教育權 之主體。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並促進其對基本人 權之尊重…,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為實現前項 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以及第八條「…

學生之學習權及受教育權,國家應予保障。」另外為回應及補充《教育基本 法》之規定,教育部在 2006 年 7 月 6 日公布的《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 事務辦法》中,對於家長的定義、家長參與教育事務基本原則、家長維護子 女學習權應負之責任、家長了解教育資訊之範圍、獲得之方式及程序、家長 對學校事務提出意見之方式及程序等,對於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與義務 已有較明確的規範(教育部,2006)。「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 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 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

提供良好學習環境。」的規定(教育部,2000)。在父母與國家兩者之間教

育權責的問題,透過立法的途徑有了較明確的規範。教育的責任是由國家、

學校、教師及家長所共同負擔;而且在國民教育階段,更確立了父母積極參 與學校教育的權利,這種立法旨意反應國內教育開始重視家長參與學校教育 的議題。

在先進國家,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起步和實施,都比國內還要早且落實

。以美國為例,美國於1989年所舉行的教育高峰會議,由與會的前任總統布 希和50位州長所共同同意設定《全國教育目標》(Nation Goals for Education

),並於1990年2月公布,採取建立全國教育目標的共識與立法。前任總統柯 林頓又於1994年3月簽署《目標2000:教育美國法案》(Goals 2000: Educate AmericaAct),使之成為正式的全國性教育法案,惟該法案在原來《全國教 育目標》的六項目標之外,又增加了二項,由原來的六項增加為八項,第八 項為「每一所學校將促使家長投入並參與能提升兒童之社會、情緒、與學術 成長的夥伴關係。」,此項即是推動家長參與的重要措施與目標(吳宗立,

2001)。此外,美國又為了推動父母參與,於一九九四年九月成立「家庭參 與教育夥伴關係組織」(partnership for Family Involvement in Education

),經由發展家庭、學校與社區的夥伴關係,以促進孩子學習(吳宗立,2002

)。同一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有教養的美國》法案中,又增加了兩項目標

,其中之一為「父母能更投入關懷學童的教育福利」。由此可見,家長參與 學校教育是美國教育改革走向全方位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各級學校教育中,以教師與家長關係密切程度而言,應以幼兒教育為 最密切(曹常仁,1994)。家長藉由維護兒童學習的教育選擇權,而參與學校 校務運作,乃成為一種新興校務運作機制的主流趨勢,因此,重視家長的聲 音,允許其基於需要參與學校內的教育活動,也已經成為跨世紀各教育改革 的重點(曹翠英,2000)。可見對家長參與國小教育事務而言,是相當值得

探討的課題。然而,在國內外家長參與教育議題甚囂塵上的今天,家長參與 學校教育應扮演怎樣的角色,發揮怎樣的功能,身為教師及家長們應有深刻 的反省。家長參與校務運作,已為時勢所趨,無可避免。

至於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影響,綜合學者論述及研究,大致可歸納為正 向與負向的影響,茲分述如下:

就正面影響而言,諸如:能增進家長在家指導子女的學習能力與信心、

提升家長對教師的滿意度、增進親子間互動的機會和時間、增進親師關係、

增加學生積極的學習態度行為、提升學校效能、賦予家長參與權力、學校教 育成功的助力、讓班級經營更多采多姿、提升學校效能、豐富學校教學資源 與教師教學經驗、改變家長對教師及學校的態度、為學校注入一股活水等(

李文益,2003;吳迅榮,2003;陳怡君,2003;陳啟榮,2005;劉郁梅,2001

;Becker & Epstein,1982;Helena,2005)。

就負面影響而言,諸如:家長過度的介入或干預,使學校及教師處理學 生行為倍增困擾、增加教師自主權的受威脅感、認知不同容易造成關係緊張 與衝突、受「人」的因素影響會產生一些副作用等(吳清山,1997;吳璧如

,1998;陳怡君,2003;陳啟榮,2005)。

正如前面研究者所述,任何學校教育政策及制度的成效,都會受各種人

、事、物等因素的影響,而產生正向與負向的結果。就「人」方面的影響而 言,家長參與的方式與成效也會受到校長及教師因素的影響。也因為家長參 與教育事務有其正向與負向等兩面的影響,因此導致部分教師們存有對於家 長參與班級事務的疑慮,而產生了不同的因應態度,有些教師抱持積極正向 的態度,有些則消極地抱持可有可無的態度;更甚者則抱持排斥的負向態度

。此種現象,從教育現場觀察是普遍存在的。

由於研究者為現任國民小學教師兼主任,身處國民教育的第一現場,發 現有些級任教師對於引進家長參與班級事務相當積極;有些級任教師則避之 惟恐不及。因此,希冀藉由本研究探討教師對於家長參與班級事務的態度之 現況,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近年來社會大眾對於日益嚴重的學生管教問題,愈來愈憂心。教師班級 經營知能的提升,與教師班級經營的成效,有密切的關聯,且漸漸受到各方 的重視(單文經,1994)。在國民小學學校教學環境中,級任教師是被賦予帶 領一個班級學生學習與生活的責任,而如何負起這個重任,端賴級任教師的 教學專業與班級經營技巧相輔相成。教育是教師、學生及家長三方面合作的 事業;學生是家長與教師共同創造出來的,因此,家長和教師都要有共同體 認班級或教室已成為孩子的「第二個家」(朱文雄,1991)。誠如Ashton 和 Webb (1983)的研究中提出教師在班級經營歷程中,教師居於主導者的角色,

決定班級良窳的關鍵地位,而班級經營效能,則關係著學校教育的成敗。此 外,吳宗立(1998)也提及班級是師生互動、學生學習與成長的主要場所,

在學校教育中,具有推展教學與輔導的重要職能。對於教師教學效果的增進、

輔導功能的彰顯與學生學習成就的提升等方面,教師優異的班級經營表現,

絕對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由以上研究者所言,教師對於班級經營效能的掌握是相當重要的,攸關 整體教育的成效,是學校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希望藉由本研究探討 國小級任教師班級經營效能之現況,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然而,在級任教師各種班級經營內容項目之中,教師與家長的互動絕對 是重要的一個環節。黃政傑(1996)就曾表示家長是影響班級經營的主要因 素之一。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家長與教師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彼此合作,相 互支持的,教師與家長合作關係的建立,是班級經營的重要項目(劉郁梅,2

001)。分析國內外學者對家長參與相關研究及文獻過程中,有不少研究或文 獻指出:家長參與能增進學校效能(吳璧如,2003;林明地,1999;黃正傑

,1996;鄭佳玲2000;Swick,1992;Janie & Miriam,1997)。另外,家長參與 對教師教學或學生學習有幫助(陳啟榮,2005;高曉婷,2004;鄭佳玲,200 0;歐陽誾,1988;Dornbusch & Ritter,1988;Kevin & William,2003;Walte r & Ine,2003)。

綜合以上國內外學者研究與論述,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與學校效能及 教師班級經營效能似乎有其關係存在。不同的學校規模、學校所在地、教師 性別、年齡、擔任級任年資、學歷等背景,可能會影響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 事務的態度及班級經營的效能。而學校教師的「態度」影響到他所表現的「行 為」(陳琦媛,2005)。在學校教育的第一現場教室王國裡,級任教師對於家 長參與班級事務的態度,是否會影響級任教師在班級經營的效能呢?這是相 當值得探討的課題,因此,希望藉由本研究探討國小級任教師對於家長參與 班級事務態度與班級經營效能之間的關係,以提出建議供作參考,此為本研 究的第三個動機。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了解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對於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與班級經 營效能的現況及其差異情形,以及探討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對於家長參與班級 事務態度與班級經營效能的關係,並進一步做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對於家長參 與班級事務態度對班級經營效能的探討,最後提出具體的建議來。根據研究 動機的分析,本研究的目的,共有下列四點:

(一)了解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現況。

(二)分析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在班級經營效能之現況。

(三)探討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與班級經營效能的

關係。

(四)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供教育主管機關、師資培育機構和國民小 學級任教師班級經營之參考。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