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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係以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之公立國民小 學級任教師為母群體。在「級任教師對家長參與班級事務態度量表」部分,

係以上述地區之級任教師為對象。

另外,在「班級經營效能量表」部分,經由文獻分析結果發現學者採用 的樣本分為兩類,第一類係以學生為對象(李國勝,2004;吳肇賢,2004;

邱錦堂,2002;陳志勇,2002;許清田,2003;許秀梅,2004;謝世微,2006

)等,第二類係以教師為對象(呂孟真,2004;許錦華,2004;張淑芬,2003

;張景惠,2004;鄭玉疊,2003)等。採用這兩種樣本似乎各有其優缺點,

本研究因考量以中部地區調查範圍較廣,且國小學生在填答問卷上,可能有 認知上的實際困難,再考量級任教師抽樣篩選學生填答的隨機性或選擇性方 式不同,可能影響結果等因素。故而,考量便利性與有效性的原則之下,本 研究在「班級經營效能量表」之樣本部分,採用上述地區國小級任教師作為 填答問卷樣本。

本研究以中部地區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等四縣市的公立學 校之國小級任教師為研究對象,為力求公正客觀,依據九十四學年度該四縣 市教育局網頁所公告之國中小學名冊及班級數為選樣的母群體,以分層抽樣 的方式進行,施測抽樣方式茲說明如下:

一、問卷調查之預試樣本

為瞭解量表的可用性、適當性與實用性,並作為修訂題目與編製正式問 卷的依據,本研究問卷草稿編製完成,與指導教授討論修正後,並經研究計 畫審查通過,即於95年6月進行問卷預試。

(一)第一階段選取預試學校樣本

本研究問卷預試係以「學校規模」作為第一階段分層標準,區分為「

12 班以下」、「13-24 班」、「25 班以上」三層,再統計四縣市國民小 學不同學校規模的總學校數,按每一階層學校總數約三十分之一比例抽取 問卷調查的學校數,並由研究者以立意抽樣選取學校,共18所學校(如表 3-1)。

表3-1 本研究問卷預試調查抽樣情況

縣市 學校規模 學校數 抽樣學校數 每校發出問卷數 小計

12 班以下 61 2 5 10

13-24 班 29 2 10 20

台中縣

25 班以上 73 1 15 15

12 班以下 3 1 5 5

13-24 班 3 1 10 10

台中市

25 班以上 54 1 15 15

12 班以下 84 2 5 10

13-24 班 44 2 10 20

彰化縣

25 班以上 45 1 15 15

12 班以下 111 2 5 10

13-24 班 22 2 10 20

南投縣

25 班以上 17 1 15 15

總計 546 18 165

(二)第二階段選取預試級任教師樣本

上述所選取的學校,以 12 班以下每校發出 5 份、13-24 班每校發出 10 份、25 班以上每校發出 15 份之方式,發出問卷共 165 份,委由教(導)務主 任或委託人選取級任教師樣本,將問卷發給該校級任教師填寫,作為研究之 資料。

(三)預試問卷抽樣之國民小學及各校問卷回收情形

(一)第一階段選取學校樣本

本研究正式調查問卷以「學校規模(普通班級數)」作為第一階段分層 之標準,區分為「12 班以下」、「13-24 班」、「25 班以上」三層,再統 計四縣市國民小學不同學校規模的總學校數,按每一階層學校總數約十分之 一比例分配問卷調查的學校數,並由研究者以立意抽樣選取學校,共60所學 校。

(二)第二階段選取級任教師樣本

第二階段係從上述所選取的學校,以學校普通班規模12班以下每校發出6 份、13-24班每校發出12份、25班以上每校發出20份之方式,發出正式問卷 共726份,委由教(導)務主任或委託人立意抽樣選取級任教師樣本,將問卷 發給該校級任教師填寫,作為研究之資料(如表3-3)。

表3-3 本研究正式問卷調查抽樣情況

縣市 學校規模 學校數 抽樣學校數 每校發出問卷數 發出問卷小計

12 班以下 61 6 6 36

13-24 班 29 3 12 36

台中縣

25 班以上 73 8 20 160

12 班以下 3 1 6 6

13-24 班 3 1 12 12

台中市

25 班以上 54 6 20 120

12 班以下 84 9 6 54

13-24 班 44 5 12 60

彰化縣

25 班以上 45 5 20 100

12 班以下 111 11 6 66

13-24 班 22 3 12 36

南投縣

25 班以上 17 2 20 40

總 計 543 60 726

(三)正式問卷回收情形

本研究之正式調查問卷,共發出 726 份,經研究者電話催收後,收回問 卷 678 份,剔除無效問卷 26 份,共得有效問卷 652 份,回收可用率為 96 %

,中部四縣市正式問卷調查樣本分布及回收情形如表 3-4,至於正式問卷抽樣 之國民小學及各校問卷回收情形如附錄一。

表3-4 中部四縣市正式問卷調查樣本分布及回收情形

縣市別 發出問卷數 回收問卷數 無效問卷數 有效問卷數 有效問卷率 台中縣 232 221 6 215 97%

台中市 138 129 4 125 97%

彰化縣 214 202 11 191 95%

南投縣 142 125 5 121 97%

總計 726 678 26 652 96%

(四)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

本研究之正式問卷調查有效問卷,其基本資料部分,經研究者加以分類 整理後,在性別、年齡、擔任級任年資、學歷及學校規模等各組之統計結果 如表 3-5 所示:

表 3-5 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