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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教師教學效能理論

第三節 教師教學效能理論

教師是學校組織裡面知識傳授的主題,教學是否能成功,教師的教學效能 佔很重要的因素,因此本節針對教師教學效能的發展背景、意涵和影響教師應 具備的教學效能做探討。

壹、教師教學效能發展背景

教學效能的研究隨著研究者的背景及研究時空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對 研究發展的期程及典範說明幾位學者的看法。

陳木金(1997)將教學效能的理論發展歸類分為創始、建立、轉變、充實 四個時期,以下分述之:

一、創始期(1930~1960)

學者研究評估教師在班級教學中的表現,並提供教師回饋之用,所採用的 研究方法是以觀察為主,所觀察的行為是根據以往的經驗所選擇出來的,作為 其期望的、主觀的教學效能判斷。。

此階段屬於「歷程-先前經驗」的研究,期研究重點在於視教學為教師人 格的表現結果。其研究始終圍繞在效能是教師人格特質或特徵的結果、效能是 決定於教師的教學法、教師效能是取決於教師所營造和所維持的氣氛、效能教 師具有專業能力並適時地應用在教學上。

二、建立期(1955~1985)

本時期主要分為兩個階段:

(一)「歷程-系統性」的研究典範:其研究重點在於利用有系統的觀察和 評估教師與學生班級行為,以描述教學與學習的歷程。

(二)「歷程-結果」的研究典範:此研究強調師生之間的交互作用,並重 視教師教學行為對學生學習成就的影響。研究過程將教師教學行為(如教法、

教學策略、技術等)、學生的學習行為和成就加以量化,探討實驗變項之間的 關係或實驗成效(林進材,2001b)。

三、轉變期(1972~至今)

本時期屬實驗性的研究典範,其所利用的方法是經由實驗變項控制研究變 項之間的因果關係,所以各種變項需要進行操作型定義,才能使得研究結果具 體明確,有下列兩種特色:

(一)以實驗式的「歷程-結果」,探討教師歷程與學生成就的因果關係。

(二)以實驗歷程,探討所選擇的教師訓練程序與教師歷程行為的因果關係。

另外,此時期中介概念與教師思維過程研究對教學效能研究的影響為:教 師效能感是導引教師表現知覺,實際表現及學生表現相互關係的中介變項,教 師對其教學效能的信心是使其教學更有效的保證。教學過程涉及「教師思維過 程」及「教師行動與可觀察的結果」兩個重要層面,教師效能感是教師思維過 程的核心。

四、充實期(1978~至今)

此時其屬於「歷程-系統-結果」的研究典範,亦即研究過程需要考慮學 生的反應和學生學習的心理過程,如轉換、預習、工作毅力、時間運用、主動 學習時間和學生參與學習工作等調節歷程,使調節歷程行為與教師行為與學生 成就取得重要的關係。其主要目的在探討教師行為歷程、學生行為歷程與學生 學習成就的關係,可提供教師改進其上課行為,注意學生學習歷程,進而增進 學生學習的成就。

張碧娟(1999)認為教師效能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為三類:

一、探討教師的人格特性為主,以界定理想教師的條件與特質。

二、著重於教育情境中教學歷程與師生互動關係的分析,以確定有效的教學行 為或其與學業成就的關係。

三、探討教師對於教學的認知、信念與做決定的思考歷程。

王淑怡(2002)歸納教師教學效能的研究為三個不同的階段:

一、教師特質研究:起源於1896年及之後的50年間,此階段的研究重點在探討 好老師的人格特質。

二、教師行為研究:以1960~1970年代最為盛行,重在分析教師行為與學生成 就之間的關係。

三、教師思考研究:盛行於1970年代以後,重點在探究教師對教學的認知、信 念及做決定的思考歷程。

從以上幾位學者對教學效能的發展看法得知:教學效能的研究是有其階段 性的,且其研究的範圍越來越廣泛、細膩,從初期單純探究教師人格特質到聚 焦於教師行為表現級學生成就的關聯,進而更深層的了解教師對教學的認知歷 程,研究的層次越來越廣泛,因此造就現代教師教學效能研究的基礎。

貳、教師教學效能的意涵

一、教師教學效能的意義

由於研究者的角度和目的不相同,再加上各國社會文化背景不一樣,因此 國內外學著對於教師教學效能的意義有許多不同的看法,以下列出幾對學者對 教師教學效能的研究定義,並試著提出研究者本身的看法,茲說明如下:

Borich(1994)認為教師教學效能是指教師能夠促進有效教與學,包括教 學必須是明確性、多樣性、任務取向、全心投入並能提高學習成功率,以達成 教育目標(引自林惠煌,2003)。

黃政傑(1993)指出:一位有效能的優良教師應用所學所知於教學實務上,

更重要的是能夠依照自己的教學情境,調整創新,進行行動研究,考驗教學原 理和於法的有效性,使自己成為教學知識的開發者,而不單是使用者而已。

林海青(1996)採用規範性定義,將教學效能歸納為:教師透過師生互動 的歷程,運用一連串多而複雜的邏輯與心理的策略行為,以達成教育目標的活 動,且在此一活動的過程中,教師對本身所具有的教學能力對學生所產生的影 響的主觀知覺。

林進材(2001a)認為教學效能是指教師在教室中透過師生互動的歷程,

運用一連串多樣且複雜的策略行動,達成教育的預期目標。

林惠煌(2003)將「教師教學效能」定義為:教師為達成教育目標,在教 學時所表現的自我認知與有效教學行為。此自我認知即為教師對自己教學能力 的認知,足以影響學生的學習結果;而有效教學行為則指教師在教學活動中,

透過良好的師生互動歷程,依照學生的個別差異,運用多元的教學策略,來改 變學生的行為,達成教育目的。

吳清山(2004)認為教學效能是一位教師在教學工作中,能使學生在學習 上或行為上具有優良的表現,以達到特定的教育目標。

蔡慶文、范熾文、林清達(2006)定義教學效能為教師為了達到學校教學

目標基於自我信念並採取各種有利於提升教學功效的方法、行為、步驟後,而 能促使學生有效學習成長的績效程度。

王英州(2008)將教師教學效能定義為:教師從事教學工作時,能塑造良 好的學習氣氛,規劃有效率的學習環境,透過有效的教學方法,以提升學生的 學習成效。

根據上述幾位學者的說法,研究者將教師教學效能定義為:教師在教學現 場上,能依照不同的教材、不同的學生設計出不同的教學內容與情境,利用有 效的教學策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以達成教育目標。

二、教師教學效能的內涵

教師教學效能應包含哪些內容,各學者的研究觀點不盡相同,因此有很多 對於教師教學效能的內涵不同主張,以下對幾位學者的看法提出說明,茲分述 如下:

Hill(1991)將教師教學效能分為:1﹒準備計劃因素;2﹒教室和行為管 理因素;3﹒學習的環境因素;4﹒促進學習因素(引自許翠珠,2006)。

黃貴祥(2000)認為教學效能的內容包含:1.教學技巧;2.專業學養與課 程準備;3.教材及內容;4.發問與討論;5.成績評定公平性;6.課程要求;7.學 習效益與整體評量。

馮莉雅(2001)認為「教學效能」是指教師對於自己教學能力的信念。此 教學能力包含教學技巧的效能、學生常規管理的效能、教與學互動的效能、應 對非教師因素的效能及教育功用極限的效能等為五個層面,茲將各層面的意義 說明如下:

(一)教學技巧的效能:指教師對於自己或教育工作在教材安排、導引學生 進入學習狀況、協助學生過濾外來訊息以利學習等方面所產生效果的 能力信念。

產生效果的能力信念。

(三)教與學互動的效能:指在教與學互動過程中,教師對自己或教育工作 產生效果的能力與信念。

(四)應對非教師因素的效能:指在學生本質、家庭、校風、社會環境等非 教師因素對學生的影響中,教師認為自己或教育工作對學生產生導正 效果的能力信念。

(五) 教育功用極限:指教師認為自己或教育工作所能發揮影響力程度的 能力信念,例如:何種素質的學生能夠接受教化、何種學生不能接受 教化、能夠影響的學生數量等等。

林進材(1999)認為有效能的教師在教學前、中、後三個階段,其表現出 來的教學行為應包括:1.清楚的界定教學目標;2.熟悉教學內容和策略;3.具備 有效教學溝通能力;4.善用教材、充實教學內容;5.瞭解學習者的特質;6.擬定 認知反省策略;7.兼重高、低層次的目標;8.評鑑學習者的理解以作為適時的 回饋;9.評鑑學習結果以形成新的教學計畫;10.反省思考自己的教學活動。

林惠煌(2003)綜合國內外文獻的研究並加入自身的看法,將教師教學內 涵歸納為以下六個向度來探討:

(一)教學自我效能:是指教師在從事教學工作時,對自己所具備的能力,

及其對學生所產生的影響程度的主觀評價。

(二)教學計畫準備:教師會根據所選定的版本教材及學生的差異,擬訂 教學及班級經營計畫,做好事前的教學準備。

(三)統整課程教材:是指教師在實際教學時,能以學生的起點行為為基 準,提供統整的課程概念,層次分明呈現教材傳達教學內容,並能 妥適安排協同教學。

(四)靈活教學策略:是指教師在實際教學時,能配合教學單元與學生程 度,靈活運用教學型態與方法,增進教學效果,以達成教學目標。

(四)靈活教學策略:是指教師在實際教學時,能配合教學單元與學生程 度,靈活運用教學型態與方法,增進教學效果,以達成教學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