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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師評鑑的意涵

教育為立國之本,教師的專業化則是教育的基石。教師工作是一項專業的使 命,唯有提昇教師專業素養與能力,教育品質才能有所成長,而一位具有專業素 養的教師,自應接受合理的評鑑,隨時充實自我能力,面對評鑑時才不會聞評色 變。以下針對教師評鑑的意義、目的、指標、結果之運用,深入瞭解教師評鑑的 意涵,茲說明如下:

一、評鑑的意義

評鑑的意義包含了許多的層面,學者大多認為評鑑為一種 「考核」、「評量」、

「績效評估」、「評價的歷程」(羅清水,1999)。針對評鑑定義,謝文全(2004) 認為評鑑是對於事務加以審慎的評估,再針對評估的結果,決定如何改進或是革 新的一種歷程。黃光雄(1989)認為評鑑是針對某事物的優缺點,有系統的加以評 估其結果,藉以提供改進的重點與方針。

綜合專家學者對評鑑的定義,研究者認為評鑑是一種系統性的歷程,針對評 鑑的事務或個體進行專業客觀的評斷,其過程包含確定評鑑的主體、收集相關資 料、根據評斷標準作評析,提出結果等。此一連串有系統的過程可以提供給被評 鑑者參考改進之用。

二、教師評鑑的意義

瞭解「評鑑」之意義後,接下來進一步探討「教師評鑑」的意義。有關教師 評鑑的意義,國內外學者有相當多的討論與看法,茲敘述如下:

歐陽教和張德銳(1993)認為教師評鑑係為「一種對教師表現做價值判斷和 決定的歷程,其步驟為根據教師表現的規準,收集一切有關資訊,以瞭解教師表 現的優劣得失及其原因,其目的在協助教師改進教學和在行政上決定教師任用獎 懲的依據」。

余榮仁(2000)認為教師評鑑是為了教師個人與學校組織的發展,評鑑者依 據評鑑者與被評鑑者共同認定的評鑑標準,對現職國小教師的工作表現品質,所 做的系統性的檢視過程。

吳清山與林天祐(2002)指出,就教師的專業能力和表現進行價值判斷。即 是依據教學品質內涵,訂定評鑑指標及程序,由評鑑者以觀察、測驗、晤談、調 查等方式,進行評鑑相關資料的收集,對教師個人的資格、能力及表現給予價值 判斷,除瞭解其表現外,進而改善教學實務、激勵教師專業發展與進行適當的人 事決定。

吳和堂(2007)認為教師評鑑是有計劃蒐集教師工作表現的資料,依據評鑑 前所設的規準,評斷教師在教學、訓導、研究、親師關係、學生輔導、行政協助 或一切與教師角色與功能有關的專業表現歷程。

Scriven(1973)認為教師評鑑是一連續、且依據適切的規準對教師表現評 斷之系統化的歷程,其目的在協助教師的專業發展、改進教學與生涯規劃,並作 為績效評斷的人事決定。亦即,強調形成性目的與總結性目的並重之教師評鑑,

在長期的、客觀的脈絡下,利用審慎周詳的指標來進行價值的評斷,在教師專業 上激勵教師尋求成長,在行政上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

Worthen 與 Sanders(1987)認為教師評鑑是一種對教師表現做價值判斷和 決定的歷程,並依據教師表現規準,收集一切有關訊息,以瞭解教師表現優劣得 失及其原因,目的在協助教師改進教學,並做為行政上決定教師任用、獎懲依據。

歸納上述國內外學者的看法:教師評鑑是為求教師專業表現及教育績效之提 昇,根據評鑑標準與過程,對教師專業表現有系統,公正客觀的蒐集相關資訊,

並對其做價值判斷和決定,依評鑑結果協助教師改進教學與專業發展目標,改進 其教育品質的連續歷程。

研究者認為教師評鑑是一連續的、系統化的、客觀的回饋歷程,透過利害關 係人的溝通協調,建構可依循的評鑑指標,以作為教師改進教學的依據,激勵教 師持續的專業發展,尋求自我實現的價值,進而提升整體教育的品質。

三、教師評鑑的目的

就教師評鑑的目的而言,是要瞭解「爲什麼要評鑑?」的問題,此議題攸關 評鑑引領的方向與實踐,亦即目的之設計會決定整體評鑑的架構與發展,進而對 於評鑑規準的建構,有著關鍵性的影響。Scriven認為評鑑的目的是在整體判斷 事物的價值,評鑑的目的不在證明(prove)什麼,而在求得改進(improve)(引自黃光 雄,1989)。

綜合專家學者(如余榮仁,2000;吳和堂,2002;吳清山,1994;徐敏榮,

2002;張德銳,2000;傅木龍,1998;歐陽教和張德銳,1993;簡紅珠,1997;

顏國樑,2003;羅清水,1999;Danielson  和  McGreal,2000;Dwyer和 

Stufflebeam,1996;Greene,1971;Iwanicki,1990)的看法,教師評鑑的目的,主要可 以歸納為「形成性」目的和「總結性」目的兩大類。

(一)形成性目的(Formative Purpose)

教師評鑑可以發現教師在教學、輔導服務、研究等方面工作表現之優劣得失 及原因,協助教師改進教學,促進教學革新,以提高教學效果,達成教學目標,

並且可以就教師教學表現的弱點,提供教師適當的在職進修課程和計畫,以促進 教師專業發展。

(二)總結性目的(Summative Purpose)

教師評鑑可以判斷教師工作表現水準的優劣程度,以作為聘用教師、續聘教 師、決定教師薪資水準,及處理不適任教師的依據,藉以促進學校人事新陳代謝。

根據教育部資料來源表2-1世界各國對於教師評鑑目的之比較,發現對於教 師評鑑,各國在總結性與形成性皆有之,以美國而言亦是兼具形成性與總結性。

研究者認為教師評鑑的目的應兼重「形成性」與「總結性」目的。在「形成 性目的」方面,應重視教師的專業成長:改善教師教學效能、建立教師專業形象、

激勵教師成長、評鑑未達標準教師之追蹤與輔導、提供教師自我反省機會,藉以 提昇教學品質,促使學校持續改善教學品質和增進學生學習成果;在「總結性目 的」 方面,可藉由教師評鑑考核教師的績效責任,並用於決定教師年度成績考核、

處理不適任教師,以及表揚優良教師,同時亦可用於教師續聘、遷調、遴選與加 薪之依據。

表2-1 各國教師評鑑目的之比較

評鑑目的 國別 數量

專業成長 加拿大安大略、加西、澳大利亞、美國德州、奧 地利、英國、德國、比利時、俄羅斯、美國加州 洛杉磯、美國加州舊金山、美國馬里蘭州、法國。

13

績效考核 日本、奧地利、德國、比利時、俄羅斯、美國加 州洛杉磯、美國加州舊金山、美國馬里蘭州。

8 不適任教師處理 奧地利、美國加州舊金山、比利時、德國、美國

德州。

5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7)。

四、教師評鑑的指標

教學是一項多樣態的複雜工作,所涉及的因素多樣,很難以單一指標來描述 或解釋教師教學表現的特性。而教師評鑑指標的選擇,並非憑個人主觀的判斷,

而是基於理論與實務基礎所建構的。教師評鑑指標的選擇必須具備有效性,能夠 反映教師工作表現的多元特性,同時適用於實際的教學現場,否則將使評鑑工作 更加困難、複雜且不切實際。因此教師評鑑的內容,應考量個別教師不同的教學 經驗與職務,並配合評鑑的目的,以及由相關當局及人員明訂評鑑規準,以符應 每位教師自己的生涯發展與規劃,如此評鑑內容才有實質意義。國內外專家學者 對於教師評鑑指標有不同的看法,茲敘述如下:

歐陽教、張德銳(1993)認為教師評鑑的指標有教學的知識與技巧;教室管 理的知識與技巧;學生輔導的參與和績效;教學研究的進行與發表;教師進修活 動的參與;教學專業組織的參與;教學的熱忱與敬業精神;學校行政人員、教師 同仁、家長的工作關係。

高強華(1995)認為教師評鑑的指標有口頭溝通能力;書面溝通能力;教學 計畫能力;使用多種教學技術能力;教學組織和發展能力;教室管理和紀律能力;

對學生的關懷;專業成長的意願及敬業精神;和學校行政人員、家長的關係。

戴佑全(2000)認為教師評鑑的指標有教師對教材的專業知識;教師對課程 的安排和組織;教師的教學技巧;教師的溝通技巧和表達能力;班級經營的能力;

教師對學生的評量方式;教師的教學熱忱;師生之問的互動和相處情形;教師對 學生的關懷;學生課業負擔的程度;學生自評其學習的情形。

林榮彩(2002)認為教師評鑑的指標包括教育專業知能;學科專門知能;服 務熱忱;人際互動關係與親師生合作;班級經營;校務行政參與及配合;教學研 習與研究心得發表;特殊事蹟等優良表現。

顏國樑(2003)認為教師評鑑的指標有班級經營;教學與輔導;親師溝通能 力;危機處理;服務熱忱;研究進修等六項。

李匡雲(2006)認為國小教師評鑑指標之建構應包含課程專業知能、教學專 業知能、班級經營能力、專業發展、專業態度等 5 大評鑑構面;課程設計、課程

評鑑、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學習評量、教學評鑑、行為經營、情境經營、專業 進修、研究發展、教育信念、行政參與、後設省思等 13 項評鑑指標。

湯誌龍(2001)指出澳洲維多利亞省教育廳(Department of education Victoria)於 1996 年把教師評鑑標準分為教學內容、教學活動、學生學習評量 與成績報告、與學校社區(含師生社團)的互動、專業要求五大向度。

Danielson 和 McGreal(2000)認為有效教師評鑑系統應針對不同教師對 象,來建構不同教師評鑑系統,其有效規準為班級環境、教學準備與計畫、教學 策略、教學評量、溝通與專業責任等五項。

目前我國由於欠缺教師評鑑的法源依據,並未能正式全面實施教師評鑑制 度,但近幾年有關教師評鑑的試辦計畫與實驗方案,如「高雄市試辦教師專業評 鑑」(高雄市政府教育局,2000)所提出的教師評鑑內容包含教育專業知能;學

目前我國由於欠缺教師評鑑的法源依據,並未能正式全面實施教師評鑑制 度,但近幾年有關教師評鑑的試辦計畫與實驗方案,如「高雄市試辦教師專業評 鑑」(高雄市政府教育局,2000)所提出的教師評鑑內容包含教育專業知能;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