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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司成立初期-萌芽期 (1973-1976)

一、時空背景

1970 年代以後,東西方以從強烈的軍事衝 突,冷卻到冷戰對峙局面,

因此國際社會漸改為以現實利益為考量的實質外交,漸漸對共產主義採取 姑息的態度,強烈對立的局面已難在現 (劉進枰、蔡禎雄,1993)。於是發 生在 1971 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接著發生 1979 年臺、美兩國斷交,外交上接連挫敗,使得臺灣參加國際體育活動受到阻 擾與限制。同年,1 月 1 日中國大陸和美國建交,國家面臨重大危機。同 日,中國大陸對我發表 「告臺灣同胞書」 強調 「三通」,並停止對金門 及其離島的砲擊,擺出和平統戰姿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告 臺灣同胞書,1979)。而我國也在與美國斷交後,確立了全面拓展非政府間 國際組織的實質外交,以爭取國家外交生存空間 (劉復國,1987)。

1973 年中國大陸取代我國在亞洲協會 (原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 中的 席次。而 IOC 對亞洲運動協會排除我國的行為,只在 1974 年 2 月的 「國 際奧會執行委員會與國際各種運動總會第 18 次會議」 中表示遺憾而已。

至此,中國大陸勢力擴張已然不可阻止地步,使我國在亞洲體壇地位,陷 入舉步危艱的困境 (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1977)。

但臺灣經濟從 1960 年以後經濟條件大幅改善,國民所 得自 1960 年代 的四百多美元提高至 1970 年代的兩千多美元,1980 年以後更增加至五千 美元,提供了推展全民體育的基礎條件 (張妙瑛等,2009)。1970 年代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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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追求是以溫飽為先,之後因經濟成長及家庭平均所得增加,開始重視 消費及休閒觀念的意識,全民運動風氣逐漸熱絡。

1973 至 1975 年間臺灣面臨物價膨脹及經濟衰退,於是政府在 1974 年 展開十大建設,以挽救瀕臨蕭條的經濟。

二、政治影響

(一) 國際奧會組織政策

1970 年 代 以 後 , 東 西 方 已 從 強 烈 的 軍 事 衝 突 , 冷 卻 到 冷 戰 對 峙 局

面,因此國際社會漸改為以現實利益為考量的實質外交,漸漸對共產主 義採取姑息的態度,強烈對立的局面已難在現 (劉進枰、蔡禎雄,1993)。

終於發生在 1971 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此時 外交的接連挫敗,使得臺灣參加國際體育活動受到阻擾與限制。

1971 年我國因國際政治情勢被迫退出聯合國,1973 年中國大陸取代 我國在亞洲協會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的前身) 中的席次。而 IOC 對亞 洲運動協會排除我國的行為,只在 1974 年 2 月的 「國際奧會執行委員 會與國際各種運動總會第 18 次會議」 中表示遺憾。至此,中國大陸勢 力擴張已然不可阻止地步,使我國在亞洲體壇地位,陷入舉步危艱的困 境 (中 華 民 國 奧 林 匹 克 委 員 會 , 1977)。 使 我 國 奧 會 及 其 他 部 分 運 動 團 體,在國際奧會和各種國際運動總會的會籍相繼受到中國的排擠而被中 止,嚴重影響我國運動選手及青年參加國際體育競賽活動的權益,體協 奉政府之命,在 1973 年改組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及中華民國體育協 進會兩個組織,後者負責國內體育活動,由 黎玉璽將軍任理事長,中華 奧會則負責國際體育活動,由徐亨先生擔任主席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官 網 , 2012)。 經 我 國 奧 會 與 當 時 我 國 國 際 奧 會 委 員 徐 亨 先 生 的 多 方 奔 走,終於與國際奧會簽訂協議,並依據該協議,以 Chines Taipei 的名稱 及奧會會旗、會歌,重新獲得國際奧會承認 (徐亨,1984)。

(二) 國內體育行政組織政策 1.教育部

此階段外交處境窘困,民心士氣低落。臺灣政府希望藉由提升運 動競技的實力,以突破外交困境和提高民心士氣。在這種氛圍下,開 始 著 手 設 立 體 育 司 以 取 代 層 級 和 功 能 較 低 的 「 教 育 部 國 民 體 育 委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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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因而 1973 年 10 月教育部 「體育司」 成立 (花梅貞,1998)。教 育部為提升運動競爭能力,命中華體協進行訂 定 「推展全民體育 10 年發展計畫大綱」。並依此制定兩個 5 年發展計畫,其中第一個 5 年發 展計畫從 1974 年到 1979 年,內容分全民體育和優秀運動人才的培養 兩部份;第二個 5 年發展計畫從 1979 年到 1984 年,以準備奧運會為 主 (張妙瑛等,2009)。

1975 年國家代表隊為了參加 1976 年第 21 屆蒙特婁夏季奧林匹克 運動會,當時中華體協理事長黎玉璽將軍向軍方借用左營勝利營區,

做為選手訓練基地 (洪立、余宗龍,2007)。1976 年因退出蒙特婁夏季 奧運會之故,體協提出 「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莊敬自強計畫」,計畫 中選定田徑、游泳、射擊、射箭、體操、柔道 6 項為重點發展項目 (張 妙瑛等,2009)。

在蒙特婁奧林匹克運動會前夕加拿大政府因與中共有外交關係,

加拿大政府拒發簽證,因違反政治不介入奧運會的原則,在我國的抗 議及世界輿論譴責之下,最後抗議不成,宣佈退出比賽 (中華民國奧 林匹克委員會,1977)。同年,因退出蒙特婁奧運會之故,體協提出 「中 華民國體育協進會莊敬自強計畫」,理事長黎玉璽將軍向軍方借用左營 勝利營區,原地成立左營訓練中心 (洪立、余宗龍,2007;張妙瑛等,

2009)。

2.國防部

為了接續運動員的訓練,1974 國防部首先提出 「國軍長期培養 運動人才實施規定」,選拔軍中優秀運動人才施以嚴格長期訓練,以期 能在國際運動比賽中為國爭光 (教育部,1990)。

(三) 協會組織政策

現代五項運動在臺灣推展可從 1973 年 5 月初,因應國際運動組織發

展詭侷多變,奧會前主席沈家銘先生建議我國應參加國際冷門之項目,

以增國際單項協會數目,例如:滑雪、雪車、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及滑 冰等,因此海軍陸戰隊奉命成立 「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 會」。同年,9 月份在英國倫敦申請入國際總會獲准,首任理事長何恩廷 中將 (陸戰隊司令),並請馬履綏先生擔任副秘書長 (上校、組長),訓練 地點設置在海軍陸戰隊左營北勝利營區 (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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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協會官網,2012)。

此時期因陸戰隊接管,運用軍中力量甄選人員進行訓練, 1976 年 6 月 24 日舉辦第一場現代五項運動甄選選手比賽,參賽的選手都是部隊 軍人 (林生祥,2013)。1977 年 3 月首次舉辦全國中正盃,第 2 屆才開始 有女子選手參賽。此時期參與者退役後在各學術機構任職並積極推展現 代五項運動,開始為臺灣現代五項運動生根發芽。1976 年加拿大蒙特婁 奧運首次派兩位選手張基明、彭彥誕參賽 (林生祥,2013)。由於中共向 加拿大政府施加壓力,強迫加國政府要求我國不得使用國名、國旗,並 阻擾我國選手參加奧運會,此次奧運會我國選手就被排除於外 (中華民 國奧林匹克委員會,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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