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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者透過相關文獻資料、訪問調查、資料分析結果討論後,提出 下列結論:

一、臺灣現代五項運動隨著大環境政治結構之轉型,若以 國際奧會組織、

國 內 體 育 行 政 組 織 及 協 會 組 織 之 政 策 發 展 等 三 個 層 面 發 展 作 為 分 期 依 據 , 可 將 臺 灣 現 代 五 項 運 動 界 定 為 教 育 部 體 育 司 成 立 初 期 的 萌 芽 期

(1973-1976)、 教 育 部 體 育 司 中 期 的 奠 基 期 (1977-1984)、 教 育 部 體 育 司 後

期的發展期 (1985-1996) 與行政院體委會時期的轉型期 (1997-2013)(2014) 等四個時期。

具體而言,以下分別說明:

(一) 教育部體育司成立初期-萌芽期 (1973-1976)

臺灣現代五項運動在 1973 年 9 月份在英國倫敦申請入國際總會獲 准,由海軍陸戰隊接管任務。接著,1974 國防部首先提出 「國軍長期 培 養運 動人 才實 施規 定」, 選 拔軍 中 優秀運動 人才施 以嚴格長期 訓練 , 以期能在國際運動比賽中為國爭光。因此,1976 年 6 月舉辦國內第一場 現代五項運動甄選選手比賽,參賽選手都是部隊軍人, 所以臺灣現代五 項運動是在軍中開始草創萌芽。

(二) 教育部體育司中期 -奠基期 (1977-1984)

1981 年的 「奧會模式」 協議,國際的糾紛暫時獲得平息。為了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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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1984 年奧運會,特別擬定 「中華民國準備參加奧運會選訓計畫」,

計畫中將選手主要集中在左營訓練中心,現代五項運動項目有 10 位名 單可進駐。此時期海軍陸戰隊提供場地資源及人員協助管理 下,為臺灣 現代五項運動奠下良好根基。

(三) 教育部體育司後期 -發展期 (1985-1996)

1989 年 「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 實施,臺灣政府首次將 「體 育 建 設」 納入國家建設範疇,而且也是經費預算最龐大的體育計畫 。 1991 至 1996 年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彙總、整合之 「國家建設 6 年 計 畫」 亦有體育建設項目。此階段政策的推動,使得臺灣現代五項 運 動在高雄左營北區勝利營區,大舉興建各項場館並對外開放使用,提供 鄰近學校、社團及社區居民活動利用空間。選手培訓延續著 1979 年制 訂的 「體育莊敬自強擴大實施計劃」,集中左營國家訓 練中心,並依據

「 中 華民 國體 育協 進會 輔導 各運動 協 會聘請外 籍教練 實 施規定」 中 , 聘任匈牙利裔澳大利亞籍皮索 (Piso) 教練指導,引進運動訓練新知與方 法 。 1994 年 國 際 總 會 主 席 朔 爾 曼 (Schormann) 及 副 主 席 賈 若 瑟 (Jia Joseph) 應 理 事 長 鄭 國 南 將 軍 之 邀 , 以 貴 賓 身 分 來 華 觀 賽 , 總 會 會 長 提 出建議由臺灣主辦 1995 年青年男子世界錦標賽,順利獲得主辦權。在 當時選手成績有蒸蒸日上表現,創造出良好的發展契機。

(四) 年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體育署時期-轉型期 (1997-2014) 1998 年國際冬季兩項開始獨立運作。1998 年批准女子現代五項個人

項目列入 2000 年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2000 年時奧運會現代五項比賽 參賽的男、女運動員分别是 24 人,到了 2008 年北京夏季奧運會現代五 項比賽僅設個人賽,參賽人數男、女各 36 名。2002 年時 IOC 主席羅格 (Rogge) 提出將壘球、棒球與現代五項排除於現代奧運中。 於是, 近年 來現代五項運動於歐洲、亞洲展開了一系列的測試賽,嘗試將五個項目 合併在 1 日中舉行。亞洲方面可從 2002 年釜山亞運會中首次將跑步與 射擊項目結合一起呈現。

2003 年和 2007 年兩次的修訂, 將優秀運動人才擔任專任運動教練 的任用辦法明確化,使之比照教育人員規定,使運動教練成為一個正式 且受保障的工作,提供優秀運動選手的工作保障和參與訓練的誘因。

臺灣政府在 1999 年開始施行 「地方制度法」,各縣市政府體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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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管機構並未完全設立,產生地方在組織與人力不足問題。國內政治改 革下,1997 年國防部下令軍方退出管理,開始轉由民間人士經營,中途 又因高雄市政府爭取到 2009 年世運會主辦,主場地需設立在原現代五 項運動訓練基地上,被迫遷移高雄市射擊場重新建設,所幸有上級及地 方首長鼎立協助,並爭取到 2013 年舉辦世界盃錦標賽及 2015 年國際現 代五項年會於臺北市舉行。

2005 年雲林縣主辦全國運動會,首次將現代五項運動列入競賽總類,

計有 11 個縣市參加比賽。2007 年全運會臺南市承辦,由於臺南市體育 會主任委員積極爭取,參加單位增加為 12 縣市。2009 年由臺中市承辦 全運會,但無法籌隊參加而放棄舉辦。至 2011 年由彰化縣舉辦全運會才 正式列為競賽項目,體委會修法將凡是奧運正式項目均需列入全運會競 賽,此為現代五項選手一大轉機。

馬英九總統於公布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於 2012 年施行。運動服 務業未來發展將成為知識型健康產業,促成運動產業邁向健康、服務、

觀光等多元轉型發展。臺灣現代五項運動組織配合政策積極辦理育樂營

( 體驗 營)、 社團 及各 形式 競 技 比賽等 活 動,來提 升運動 風氣及增加 規 律運動人口。

2013 年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配合組織改造,併入教育部更名為 「教 育 部體 育署 」 後, 並 公佈「 體 育政策 白 皮書」 以建構優質 的運動 環 境 及輔導體育團體參加國際競賽爭取佳績為施政方向,規劃出未來 10 年 的遠景及使命,繼續帶動臺灣體育運動永續發展。

二、臺灣現代五項運動發展優勢的契機中發現,游泳選手出身及發展女子 較 具 優 勢 、 聘 任 外 籍 教 練 或 移 地 訓 練 , 可 有 效 提 高 績 效 及 有 多 元 發 展 機 會。另外,舉辦國際賽事增加國際經驗,修改規則使媒體及觀眾較能受,

增加收入、亦增加奪牌機會。可歸結下列兩個構面作說明:

(一) 組織成員與相關項目的發展的構面:

1.游泳選手出身較具優勢,轉練 現代五項運動成績進步較佳。

2.發展女子參與現代五項運動獲勝機率高,因女子亞洲地區有機會奪 牌。

3.聘任外籍教練或移地訓練,可有效提高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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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各自項目屬性不同,訓練後 使選手多有元發展空間機會。

(二) 會務經營與國際事務發展的構面:

1.經常舉辦 國 際賽事 , 可增加 選 手比賽 經 驗與 民 眾 認知機 會 ,並加強 國際外交友誼,同時促進運動水準提升及地方繁榮。

2.修 改規則後 使媒體轉 播及觀眾 能輕易瞭 解現代五 項比賽及 融入其中 競賽氣氛,且可增加觀眾及票房的收入、也增加選手奪牌機會及獎牌 數量。

三、臺灣現代五項運動發展逆境的省思 中發現,專任教練不足及資格受限,

爭取國立臺東及高雄大學兩所院校招收,解決銜接,退役後輔導就業。 另 需朝平面化運動公園規劃,並成立社團及育樂營。 可歸結下列兩個構面作 說明:

(一) 核心組織成員受限,使得會務推展不易 的構面:

因專任教練不足與取得資格不易 ,使得核心組織成員縮減, 人力不 足使得會務推展不易,希望能夠爭取到國立臺東及高雄大學兩所院校的 競技系招收,以便解決訓練銜接問題及取得競技學分資格,退役後輔導 安排鄰近學校就業,能讓選手更專心投入訓練 。

(二) 場地設備不足,訓練受阻的 構面:

高雄楠梓訓練中心場地資源不足之下,可朝平面化的運動公園規劃 發展,將馬術、擊劍、射擊及游泳四項以社團方式成立,採育樂營 (體 驗營) 的模式經營,所以需要在現有的訓練中心上 重新做規劃 ,方可 朝向普及性及增加運動人口。

四、臺灣現代五項運動發展的因應策略為應該將場館整理開放民眾使用,

提出整體銜接訓練計畫及優異選手補助,並主動招攬具有發展潛力選手集 中長期培訓及輔導退役選手就業,讓更多參與者看到希望與機會。

具體而言,臺灣現代五項運動發展的困境受限於項目繁多、場地與設 備短缺、運動經費籌措不易、選手來源及升學銜接等影響。 建議協會組織 執行策略以下四點分別說明:

(一) 將場館整理有限開放民眾參與付費使用,解決訓練場地設備及經費 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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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出整體訓練計畫 (從國小至大專或 男性兵役階段) 及優異選手補 助要點,完善解決銜接問題。

(三) 主動與各縣市地方泳隊招攬具有發展潛力選手集中長期培訓 。 (四 ) 還 需 輔 導 退 役 選 手 解 決 就 業 問 題 , 可 讓 優 秀 選 手 及 其 家 長 放 心 配

合,讓更多參與者看到希望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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