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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文化與次級文化

在探討學生次級文化之前,本節將先探討文化的意義、特質、組成要素 與功能,再進一步探討「次級文化」的意義、形成因素、特徵、功能與影響。

一、文化的意義

文化一詞是日常生活中常說的用語,但何謂「文化」,卻很難做一明確的 定義。最早探討文化的意義之學者為英國人泰勒(Taylor)在原始文化

(Primitive Society)一書中所下的定義:文化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包括知識、

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其他作為社會一分子所獲得的任何能 力與習慣(陳奎憙,1990b)。

Kroeber 與 Kluckhohn(1952)指出,有些學者強調文化因素中觀念與價 值的重要性,認為「文化是人類隱含的或外顯的行為模式,經由符號(語言 文字)習得並傳遞,因而構成人類獨特的成就,包括具體的人工製品;文化 的精華在於傳統觀念,特別是附屬於這些觀念中的價值」(引自李佳玲,

2003)。

Goodman(1991)認為文化可分為物質文化(material culture)與非物質 文化(nonmaterial culture)兩大類。物質文化是指社會全部的具體、有形產 物,人類生活的任何具體表現都屬於物質文化的一部分,例如衣服、日常用 品、飛機、摩天大樓。這些物質文化會代代相傳給後代子孫,無論它們是否 經過實質的變化,其組成物件都成為社會之具體環境的重要內容。非物質文 化則是社會學者強調的重點,他們是社會世代相傳中的世代產物,也是社會 生活的核心。知識與信仰、價值與社會規範、記憶與符號、語言…等,均是 構成非物質文化的重要層面。

張承漢(1994)所著《社會組織與社會關係》一書中指出,所謂文化,

廣義言之,係指人為了營生,而以自己的心力所發明並製造的事與物。包括 在社會生活中的思考方式、規範與價值體系、意義內涵,以及由此所創造出 來的具體之物。

吳康寧(1998)則指出,「廣義文化是指使人類創造的一切『財富』之總 和。中義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精神財富之總和。狹義文化則指生活於一定的 文化共同體中的人們,長期積累而成的一套文化心理系統,包括價值觀念、

思維模式、審美趣味、道德情操、宗教情緒、民族性格的的價值觀念的系統 是其核心。

綜合以上學者的說法,研究者認為,文化是人類過去生活智慧與經驗的 精髓,並經長時間代代傳遞下來。而其中文化的內涵包括器物的創造、制度 的建立、理念的傳遞。

二、文化的特質

以文化的特質而言,梁懷茂(1984)指出,文化的特性包含:(一)工具

性:文化是生存需要的工具。(二)學習性:文化的習得不是天賦的,在性質 中是習慣而非本能的。個體在成長過程中經由與人溝通、交際合作、人際互 動中獲得了文化。(三)累積性:文化是人類的社會遺業,古人創造的文化,

有的依然存在,有的則經過改造和創新,文化的內容因而一代一代的增加。

(四)繼續性:古人所遺下的文化特質或制度如財產、家庭、婚姻、宗教等,

不僅代代相承,且毫無被消滅的跡象。

張宏文(1996)認為文化具有以下的特性:(一)普遍性:當一種規範對

社會所有成員都適用時,它就是普遍的規範。(二)選擇性:文化中某些特定 的活動因社會無成文、硬性規定,亦無達成目標的制度化途徑,因此成員在 行動時,對於所參與活動的範圍與方式,便有充分的自由權與選擇權。(三)

特殊性:指其適用於某種特質之個人或團體的規範。一般而言,特殊文化是 社會分工的產物,它們會隨著年齡、性別與職業、種族等文化和生物因素而

有所不同。

陳奎憙(1990b)研究指出,文化的特性除了是複雜的整體,其所包含的 各因素彼此相關形成一個在體系;文化具有習得性與傳遞性,人類獲得文化,

不是透過遺傳的方式,而是經由學習活動為之;另外,文化不僅是人類異於 其他動物的主要特徵,也是區分不同社會的主要標誌。

三、文化的組成要素與功能

(一)文化的組成要素

白秀雄(1985)指出,組成「文化」的要素有四項:1.符號:指社會特 有、約定俗成的產物,如姿勢、顏色、聲音或設計等。2.語言:反應文化與 形成思想。3.信念:包括價值觀念、規範,以及對於所居住社會的各種觀念、

看法。4.愛好:包括對飲食、衣著、住宅等活動的喜好。陳奎憙(1990b)研 究指出,文化的內涵,包括物質的與非物質的兩方面。前者指各種具體的人 工製品;後者指思想、觀念、行為模式、價值和情緒的反應、以及各種抽象 事物(如語言、文字、科學、藝術、法律、宗教信仰等。)

Keller 與 Light(1979)指出,構成文化的四個基本要素是符號、語言、

價值和規範(引自張宏文,1996)。符號是一個物體、手勢、聲音、顏色或圖 案,它是任意設定的(所以會改變),只要社會中的人們同意其意義即可。語 言是按照某一規則而被建構的符號,其對文化的發展、精鍊和傳遞的重要性 是無法被估計的,語言使人能將意義和經驗保存下來,併入遺產傳播給下一 代,透過文字我們也能夠學到別人的經驗。價值是人所共有的一般概念,也 就是對事物之好壞、對錯、可欲或不可欲之評估。這是一個廣泛而抽象的文 化觀念,也是人們全部生活方式的基礎。規範則是人們在待人處世時應該遵 循的原則,它是一套共同的規則,規定適當與不適當的行為(李佳玲,2003)。

(二)文化的功能

從文化的功能來看,文化對於人類社會有下列幾種主要功能:1.文化所 表明的民族特徵比人類皮膚的顏色或任何其他生理現象所表明的更為有意

義,因此文化是區別社會的標誌。2.文化經學習而得,能與他人共享語言,

能與他人溝通而沒有隔閡。3.文化使一個社會的價值更加系統化,經由文,

化,人們發現社會與個人的意義和目的。4.文化對社會團結提供一個最重要 的基礎;文化除了有其行為模式、價值和規範外,尚有一套制裁方法,以維 持社會秩序正常進行。5.文化提供生存必須的知識和技能,並將社會行為系 統化,使個人參與社會時,不必時常重新學習和發明做事的方法。6.文化提 供個人社會化的材料,並樹立社會價值的判準,使社會成員能有所依循(張 宏文,1996;梁懷茂,1984;龍冠海,1966)。

四、次級文化的意義

「次級文化」這個名詞並沒有任何負面的涵意,只是相對於主流文化而 言,有低一層文化的意思。由以下學者對「次級文化」所做的定義,我們可 以更清楚其真正的涵意。

Arnold(1970)指出,大部分的社會學家均認為,在同一大團體中,往 往由於組成份子間之差異,而在團體中形成許多附屬團體,而附屬團體又可 以產生更小的附屬團體。這些附屬團體具有各自的規範與價值,分別構成其 次級文化。次級文化是較小團體或次級層次(sub-sets)的文化,它基本上是 來自大團體的文化,由於地域、種族、年齡、階級…等因素的差異,而使這 些較小團體的文化與大團體有所不同。

張志彰(1992)認為次級文化是指不同團體對生活方式的總稱,即因人 群組合性質不同而具有特殊的文化型態。吳佩穗(2001)指出次級文化係指 在一大社會團體之中的次級社會或者是次級團體中的組成分子所形成的一套 特有的態度、價值觀及生活方式,與社會整體文化有關,確有其特殊之處。

黃鴻文(1995)指出,在具有特定文化的一群人中,某些人發展出來與 原來文化不同之另一套文化,就是次級文化,而原來那套文化則稱為母文化,

此外,涵蓋整體社會之文化則可稱為主文化。次級文化係基於母文化發展而 來的,因而次級文化固然與母文化有所不同,卻也有其相同之處,次級文化

與主文化之關係亦同。

由以上學者的說法,研究者認為「次級文化」有低一層級文化的涵意,

並與許多相同層級文化共構成較高層級的文化。每一次級文化都有其特殊的 屬性與型態,吾人可以從該次級文化群體中瞭解並推論其他個體的態度、價 值觀、信念、行為與生活方式。

五、國中生次級文化的形成因素

Ballantine(1989)認為學生次級文化的形成與工業社會中的長期

學校教育有密切的關係,因為學生以年齡被區分為不同的團體,而屬於 同一群體的學生均接受相同的要求與訓練,所以他們會發展出符合這種 要求與訓練的規範(norms)、期望、方法或策略。

Colman(1961)指出傳統農業社會中,家庭扮演著自給自足的經

濟個體及情緒支撐的社會角色,青少年社會化的歷程在其不斷地與周遭 的成人互動中逐步完成。進入工業社會之後,家庭教育已無法勝任或符 合社會之需要,而逐漸由學校教育取而代之。入學率的提高以及就學年 限的延長,使得在學校或班級就讀的同齡學生發展出不同於成人社會的 興趣、態度與價值標準。

Grinder(1973)指出教育的普及、經濟和家庭結構的改變是造成

現代社會變遷的主因,這些改變致使教育的功能由家庭轉移至學校。學 生在教育機構中的時間愈久,便能透過同儕團體和成員之間的互動,藉 著獨特的語言型式、服裝樣式、角色學習,認同於同儕團體。

除了社會變遷的影響之外,學者們尚認為學生次級文化的形成是學 生個人身心特質、學校氣氛與師生關係、同儕團體的規範等因素交互作 用的結果,茲說明如下(吳瓊洳,1998;陳奎憙,1980;蔡典謨,1977)。

(一)學生個人身心特質

個人人格的發展受生理遺傳與後天環境的交互影響。社會心理學者認為 一個人的行為是個人人格(如動機、需求和價值)與社會環境(如角色、壓

力和期望)交互作用的結果(陳奎憙,1990b)。此外,就青少年發展階段而 言,國中生力充沛、反應快速、好奇、衝動、主觀意識強烈⋯⋯等,因此

力和期望)交互作用的結果(陳奎憙,1990b)。此外,就青少年發展階段而 言,國中生力充沛、反應快速、好奇、衝動、主觀意識強烈⋯⋯等,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