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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特殊教育推展之現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新北市特殊教育推展之現況

新北市舊稱台北縣,從1997年《特殊教育法》修訂通過後,各縣市政府對於 特殊教育的施行方式有了更明確的依據,新北市亦依循相關法令規定,在各項特 殊教育事務上較以往有更積極完善的規劃與展現。如1980年在板橋市新埔國小成 立第一個資源班,普通班中的特殊需求學生即開始接受特殊教育的服務。行政方 面,於八十一學年度起也成立特殊教育中心及各個委員會負責特殊教育的專業服 務,並研議修定臺北縣特殊教育相關法規;八十八學年度教育局除正式成立「特 殊教育課」,亦成立「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及「特殊教育諮委會」,專門負責 特殊教育事宜(吳美麗,2001)。下面分別以訂定相關辦法、充實教師特教專業知 能、其他實施措施及新北市融合教育實施情形之探討四方面簡述之。

壹、訂定相關辦法

新北市依據特殊教育法的規定,制定與特殊教育有關的實施要點,以促進融 合教育的整合與實施,2012年新北市相關的實施要點舉例如下(新北市政府電子 法規資料庫,2012.12.15):

一、學生就學方面: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規定,訂立「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 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此組織之職權包含:審議與辦理特殊教育學生 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之年度工作計畫,辦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請調整入學 年齡及修業年限,及提供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相關資源,如特教班的 設置、教育心理評量或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建立配置之建議事項。 另,依特 殊教育法第六條規定,亦訂立「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實施辦 法」,明令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之辦理事項。除此之外,還依特 殊教育法第十一條訂立「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方案實施辦法」,令 新北市政府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得於本府教育局規定期限內,就校內特殊 教育學生學習需求,檢具特殊教育方案及相關文件,提出需求申請。並依特殊教 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制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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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其他實施措施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新北市為落實融合教育,有下 列規劃(新北市教育局,2012.12.27):

一、充實特教資源中心輔具資源:充實新北市秀山國小、國光國小、北新國小、

光榮國小、鄧公國小、金龍國小、平溪國小、土城國小及豐年國小等 9所 分區特殊 教育資源中心之輔具資源。

二、辦理本市學前教五年發展計畫,落實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向下延伸之政 策,鼓勵招收三歲至五歲身心障礙及發展遲緩幼兒。

三、落實巡迴輔導教學工作。

四、提供身心障礙學童交通服務:偏遠地區自有交通車比率增加,都會區租車 方案服務量增加,接受交通車服務者每學期達4,000人次以上;交通費補助申請者,

每學期約2,000人左右。

五、加強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功能: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每年 定期調查瞭解特殊教育學生狀況及教育安置需求人數,依據實際需求規劃設置特 殊教育支援人力,並補助其準備教材之費用。

六、舉辦新生家長座談會:以協助新生家長瞭解本市鑑定安置相關資訊、介紹 國教階段特殊教育資源,及說明入小學前需準備的能力。

七、加強特殊教育專業服務:讓專業治療師入校諮詢,強化特教生的學習成效,

以減少其障礙困難、提升其學習生活品質,以落實特殊教育之成效。

八、加強特教專責行政工作,健全特教行政運作。

九、建立校園無障礙環境,積極辦理全市無障礙校園環境規劃及改善工作,並 推動校園班級無障礙軟體環境宣導工作。

綜合上述資料,從法規制定、人員訓練、專業支持到無障礙空間,新北市在 推動融合教育上,為了讓特殊需求兒童擁有合適的教育資源及環境。不論是軟體 環境還是硬體設施,都已做了全方位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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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新北市融合教育實施情形之探討

因本研究之研究區域為新北市板橋區,故特別將某些學者針對新北市融合教 育實施情形進行之研究加以討論分析,以下分幾個向度說明之。

一、支援服務

研究顯示新北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實施融合教育有支援服務的需求 (潘廣祐,

2006;鄭啟清,2006;鄭淑婉,2007)。

潘廣祐(2006)的研究結論是新北市國小普通班教師的支援服務需求依序為:

「行政支援服務」、「評量支援服務」與「教學支援服務」,然而,國小融合教 育班教師支援服務供給情形卻只是「有時獲得」程度,顯示需求與實際供給之間 有所差異,即教師對於教學支援需求期望程度高,但能獲得供給卻相形較少,造 成供需之間的落差。其中,供需落差最大的前五項依序是:地區特殊教育資源中 心提供教學諮詢與輔導服務;大學院校特殊教育中心提供教學諮詢與輔導服務;

特教巡迴輔導教師到班級提供教學諮詢與服務;需要時學校生活助理員能入班協 助;相關專業人員協助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鄭淑婉(2007)發現大台北地區國 小普通班教師參與融合教育之需求為中等程度,其需求程度由高而低的順序為「行 政支援」、「專業協助」、「教學支援」。鄭啟清(2006)的研究中則顯示普通班教師 在教育特殊需求學生,對於特殊教育之評量、教學、行政與社會資源支援服務等 方面的需求極為殷切。從三個研究結果中可見,「行政支援」、「教學支援」、「專業 協助」、「評量支援服務」等支援服務項目是新北市普通班教師的共同支援需求。

二、專業成長

游文彬(2006)調查新北市國民小學普通教師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以及特殊教 育專業成長之需求,以二百五十名新北市普通班教師為研究對象,其結果顯示 (一)普通教師對特教專業知能的需求均表示非常需要。

(二)資深教師對「特殊教育科技輔具的知能」、「配合特殊需求學生建立 常規的原則與方法的知能」、「如何訓練學生包容接納的態度課程的知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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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高。

(三)資淺教師對「特殊教育相關法規的知能需求」、「特殊教育需求學生 社交技巧指導的知能」的需求愈高。

(四)曾修習特殊教育導論3學分和參與短期特殊教育知能研習的普通教師有 18%;曾修習特殊教育導論3學分的普通教師有36%;參與短期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者有32%;無特殊教育背景者有14%。由此研究結果顯示, 有修習較完整的特教 知能課程之新北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只佔抽樣人數的54%,尚有努力的空間。

三、實施現況

李慶輝(2005)的研究結果揭示了多數的新北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已肯定融合 教育整體的實施成效,其中以兼任行政教師的肯定度較高,其他依序為級任老師、

資源班教師及科任老師。他同時也發現融合教育現存問題中以「班級總人數過多,

無法兼顧兒童的特殊需求」為首要,也是融合教育應優先改進的措施。

林宛瑩(2011)以九十八學年度新北市、台北市及桃園縣設置有集中式特教 班的學校為研究對象,發現北部地區國中小特教班實施融合教育最常使用的方式 是參與學校活動,而且影響北部地區國中小特教班融合教育實施的正面因素以「特 教班教師的支持」最為重要。

鄭淑婉(2005)針對大台北地區303位國小普通班教師進行調查研究,研究結 果發現:大台北地區國小普通班教師參與融合教育之現況為中等偏高程度。在五 個層面中,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順序為「課程教學」、「行政支援」、「專業知能」、「專 業合作」及「班級經營」,據其研究之統計結果顯示國小普通班教師參與融合教育 程度的高低,會因不同的年齡、教學年資有顯著差異。

賴雅雯(2006)採文獻分析、訪談及問卷調查法來探討新北市國民小學融合 教育政策之實施現況,獲致以下結論:新北市國民小學融合教育政策的實施現況 良好,尤其以「個別化教育計畫」層面實施情形為佳,而「教師因素」層面則有 待努力。此外,特殊需求學生家長活動參與的部分亟待加強,學校在辦理融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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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相關宣導與研習上仍有改善空間,同時國小教育人員對於學校辦理相關研習的 看法也會隨特教專業背景不同而有差異。

四、實施困擾

賴雅雯(2006)的研究中顯示國小教育人員在普通班課程調整、普通班教師 專業知能及特教人力資源三方面最感到困擾。而從馮淑珍(2005)運用質化研究,

以新北市六名國小普通班教師、隨班服務之個案四名及其一百二十名同儕為對 象,同時量化研究用在特定因應策略對特定困擾之成效的研究結論亦可發現新北 市國小普通班教師課程教學上的困擾有:特殊需求學生課業上無法跟上普通班學 習進度、上課態度不專注、會干擾教師教學、對於普通班課程內容聽不懂而且不 感興趣、教師課堂上無法同時兼顧所有學生的學習。另外,普通班教師信心不足,

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不足;特殊需求學生問題行為難以獲得改善;無法符合家長的 期待與要求,壓力大;新轉入或非特殊需求學生中,需特別輔導的個案也不少,

這些都是導致實施融合教育的教學困擾因素。

由上述文獻中可推論,由於新北市致力於融合教育的推行,所以其總體實施

由上述文獻中可推論,由於新北市致力於融合教育的推行,所以其總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