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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家庭子女生活適應現況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新移民家庭子女生活適應現況分析

以上研究結果和(王雅慧,2006;林盈弟,2006;林憲連,2007;施奈良,2004;

柯麗貞,2006;洪淑麗,2006;陳宜亨,2005;陳雅雯,2005;蔣金菊,2005;鍾文悌,

2005)等人的研究結果類似,台東縣新移民家子女的生活適應整體而言並不因為母親國 籍而出現適應不良的情形。唯吳孟娟(2005)對桃園縣公立國中外籍配偶子女、劉秀燕

(2003)對嘉義偏遠山區的外籍配偶子女所作的生活適應研究發現,其適應程度有負面 表現。

從文獻探討中得知針對新移民家庭就讀國中子女為研究對象的生活適應相關研究 很少,因此對於桃園縣公立國中外籍配偶子女的生活適應程度表現在中等以下無從比 對,但若從鍾文悌(2005)對屏東縣國小外籍配偶子女的調查研究結果中指出,低年級 整體生活適應上表現良好,中高年級在整體生活適應上表現尚可的研究結果看來,越低 年級的新移民家庭子女在生活適應的表現較佳,而隨著年級增高生活適應表現卻反比現 象;另許殷誠(2005)的研究也提及外籍配偶子女隨著就讀年段的增加,文化差異的身 分有逐漸造成外籍配偶子女受到標籤化的隱憂,以及國中生由兒童期進入青春期叛逆性 格的影響,或許可以推測為何就讀國中外籍與大陸配偶的生活適應不佳的原因。

本研究所得原始平均分數與吳新華(1996)建立之台灣地區常模比較如表 4-3,發 現五年級整體生活適應的平均分數為61.00,居台灣地區常模的百分等級為 60;六年級 整體生活適應的平均分數為61.69,為居台灣地區常模的百分等級為 62。總得分的百分 等級高低,表示受試者與同年齡層的兒童比較之下,生活適應狀況的差異度,總得分在 百分等級50 左右的人,並不表示他就是典型適應良好的人,而是表示他需要旁人用心 輔導,以增進其生活適應能力;百分比等級低於35 以下者,除深入了解其原因外更應 盡力予以輔導。依資料顯示台東縣新移民家庭子女整體而言雖無即時需要輔導的現象現 象,但對其生活適應狀況應給予適時關注。

表4-3 台東縣新移民家庭子女生活適應原始平均分數與台灣地區常模對照表 年級 平均數 百分等級

生活適應總分 五年級 61.00 60 六年級 61.69 62

以上研究結果與吳新華(1996)所建立之常模比較結果,顯示台東縣新移民家庭子 女在生活適應方面的表現,並不因地處偏遠或學習條件較差而有生活適應不良的情形產 生。但本研究與林憲連(2007)台東縣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自我概念與生活適應之調查 結果比較,五年級學生的表現較九十五學年度的表現有些微落差,研究者覺得可能的原 因與教育環境的改變,或學生生活背景的不同,還是有其他原因,還需相關研究才能有 更確切的答案。

第三節 不同年級的新移民家庭子女在問題解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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