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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生活適應相關研究

一、生活適應的意義

適應(adjustment)一詞最早出現在達爾文(1859)的生物學進化論中,他認為生 物維生的準則就是「適者生存」,生物為了在環境中生存,會改變本身結構以配合所處 之環境,而後逐漸運用於各領域中,尤以人類日常生活中更廣泛使用。國內外學者對「生 活適應」觀點,綜合文獻所記約略分類如下:

(一)生活適應是個體運作「調適作用」與「同化作用」達到與環境平衡的狀態。

Piaget 在「認知發展理論」中,運用生物學觀念的「適應」來解釋智力的意義,他 認為適應的目的是在存取內在基模或認知架構與外在世界達到平衡的歷程。張春興和林 清山(1981)也指出,Piaget 的理論中,適應與平衡是具有交互關係的且為因果的關係,

如果既有的其模可以適應環境的要求,那就不需調整其舊有的基模;如果個體不能以既 有的基模去適應環境的要求,我們就必須改變其基模重作適應,然後才能恢復平衡 。 蔡春美(1975)也以 Piaget 生物進化的兩個現象,亦即「同化作用」與「調適作用」來 解釋人類心理「適應」的功能。所謂「同化作用」是指個體把新的經驗納入舊的認知結 構中,並且予以統整而成為一新的結構;而「調適作用」是指個體改變自身原有之結構 以合於環境之需求;當「同化作用」與「調適作用」達到平衡狀態就是「適應」(李文 欽,2003)。簡茂發(1978)則從動態與靜態兩層面來描述生活適應,在動態層面上是 指個體為了滿足其生理、心理、社會的各種需求,而在現實生活中採積極的作為,朝向 自我自我實現的歷程,力求個體與環境的和諧;靜態層面則指生活適應是個體的需求在 其所在的環境中得到滿足,覺得生活幸福並成為心理健康的人。

新移民女子嫁到台灣之後,夫家生活與其原生國家不同,她們必須把到台灣後的新 經驗納入原有舊經驗中,並整合出新的結構(即同化);且改變原有的結構以適應環境 的需求(即調適)。當同化作用及調適達到平衡狀態即是適應(蔡秀莉,2006)。

(二)生活適應是個體與環境交互作用達到和諧的表現。

個體為與環境達到和諧的關係,也為滿足自我生理上、心理上與社會得各項需求,

而與環境發生調和作用的過程。是一種動態的、交互的、有彈性的歷程,不僅是單向的,

而且是雙向的,甚至是多向的歷程(朱敬先,1995;張春興、林清山,1989)。蔡宜珍

(2004)則認為生活適應係只個體與環境的一種互動關係,不單單是指人對於其所處理 的物理環境而已,尚包括對自己、對他人、對團體的關係,以及心理的情緒的行為反應,

都能處在良好狀態。王鍾和、李勤川、陽琪(1988)定義適應為「個人與環境間的互動 關係」,當個人與環境取得協調一致的狀態就是「適應」。

Arkoff(1968)認為適應是「個人與環境間的交互作用」。對新移民家庭配偶來說,

她們不斷地尋求滿足自身的需求已達到目的;但同時也承受來自環境中的壓力。因此,

適應包含了個人與環境雙方力求達到和諧的狀態。另Kaplan 與 Stein(1984)將「適應」

視為個人用各種技能與策略,試圖應付、熟練以及超越生活挑戰的歷程;Rathus 和 Nevid

(1989)也指出「適應」一詞,消極的是指個體被動的順應環境,積極的是指個體一面 改變環境,一面調整自我的要求,使個體與環境處於一種和諧狀態。

綜合上述學者觀點,研究者定義「生活適應」是個體在所處的生活環境中,為滿足 個體的需求及與環境的平衡,從心理層面透過同化與調適來取得適應,並經由個體的認 知、經驗,改變個體思考模式或行為在與環境互動時,維持心理上或行為上最和諧的狀 態。

二、生活適應的內涵

由上述生活適應的定義得知其所含括的主要內容為個體與環境,一般學者將之分為

「個人適應」與「社會適應」。個人適應強調個人需求的滿足,社會適應則指人際關係 的和諧(林清江,1983;路君約,1981;詹馨,1984);而劉焜輝(1985)認為生活適 應包含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和社會生活等適應。

路君約(1981)認為個人適應以個人安全感為基礎,包含六個特徵:自恜、個人價 值的意識、個人自由的意識、相屬的意識、退縮傾向、神經症狀。社會適應則包括:社 會標準、社會技能、反社會的傾向、家庭關係、學校關係、社會關係。

陳貴龍(1987)以接納自我、接納他人、環境適應三項來代表生活適應;吳武典和 林繼盛(1982)則將生活適應分為「學習態度」、「成就動機」、「努力動機」、「對校態度」、

「自我能力」、「人格適應」;(林靜芬,1995;黃月美,1995;黃玉臻,1997;賴靜瑩,

1999;羅婉麗,2001)則以個人適應、家庭適應、學校適應、人際適應四方面來代表國 小學童的生活適應。本研究採用吳新華(1996)所編製之「國小學童生活適應量表」問 卷為施測工具,其量表含括的內容有:

(一)親和力:是否彬彬有禮,尊重別人?是否親切,熱心助人?

(二)社交技巧:是否能廣泛與人交往?交往之際能否令對方感到愉快,是否幽默?

(三)社會適應:是否樂於參與各種團體?能否與團體中的領導者及其他成員協調一 致,合作無間?

(四)功課與遊戲的調適:能否從學習當中獲得滿足?是否努力用功?能否以遊戲或 娛樂作適當調劑?

(五)生活的目標:有無訂定合理的生活目標,能否以適當的方式實現目標,價值觀 是否一貫?

(六)行為不成熟:是否一直保留有幼稚期的行為,缺乏責任感、逃避問題,任性而 為?

(七)情緒不穩定:是否經常自責,容易屈服,精神散漫,缺乏耐心,而又焦慮不安?

(八)不適應感:是否自覺無能,又常感到自己被誤解,猜測別人不信任自己,抑鬱 寡歡?

(九)器官自卑感:是否自覺身體或容貌有缺陷而深刻的自卑,無法悅納自己?

(十)神經質:是否不滿於自己的表現而自覺難堪、疲倦、失眠、食慾不振、臉部痙 攣?

三、生活適應的分類

生活適應的範圍包含廣泛,其本質不脫離個人日常生活中所接觸的各層面,另因成 長階段不同而適應範圍愈趨擴大。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台東縣新移民家庭國小學童,根 據甄曉蘭等人(2006)的研究發現,新移民家庭子女在學校常遭遇到以下問題:帶有口 音腔調容易被取笑;易被種族歧視、標籤化;無法自我認同、缺乏自信感到自卑產生疏 離。以上論點說明新移民家庭子女確實存有生活適應的問題,以下將以新移民家庭子女 的生活適應現況分類為五個層面:1.個人適應;2.家庭適應;3.學校適應;4.同儕適應;

5.學習適應,加以探討並說明如下:

(一)個人適應

個體對自我的認識,及影響日常生活的行為,當現實環境與自我理想產生差距時,

個體會改變想法或行為讓所處環境與自己維持平衡。蔡玉瑟(1994)研究指出,自我概 念越佳者,其行為困擾越少,而生活適應與學習適應也越佳。因此個人適應層面包括對 自我接受與情緒的表達及感受。

盧秀芳(2004)針對新移民家庭子女家庭環境與學校生活適應進行研究,發現新移 民家庭子女因口語表達能力不足導致情緒表達上產生困難、進而造成解決問題能力較差 的現況;李怡慧(2003)則指出新移民家庭子女由於家境困難,無法負擔課後輔導費用,

只能由語言尚未完全融入的母親教導,,因而造成孩子語言發展較遲緩;陳碧容(2004)

也認為新移民家庭子女語口語表達能力不足而導致生活困難重重。

由上述研究顯示,造成新移民家庭子女個人適應問題的最主要因素為語言的發展與 學習,為改善其個人適應問題應以學習語言為首要目標。

(二)家庭適應

個體對家庭成員、互動關係、教養方式等相處模式,能維持一個完整溫馨健康成長 的生活關係。家庭成員的相處是否融洽,子女是否接受長輩的教養方式,都影響著個體 家庭適應,所以家庭適應層面包括對家庭的歸屬感、家庭成員的接受度及在家中的生活

情形(黃眉菁,2005)。社會大眾大多認為新移民女子對嫁入台灣的家庭有適應上的困 難,但陳碧容(2004)的研究則提出不同於上述的看法,他認為新移民家庭的環境大致 良好,多數新移民家庭子女認為家庭所提供的資源豐富、母親教育期望高、教育方式偏 向彈性、母子關係良好,因而對其家庭擁有較高的歸屬感。

家庭是孩子歸屬的地方,其父母對孩子的教養方式、父母的婚姻狀況、及家庭氣氛 和樂情形,對其子女的家庭適應能力有絕對的影響力,因此,家庭環境愈好提供的資源 愈多則孩子的家庭適應能力愈強。

(三)學校適應

個體學習來源除家庭之外就是學校,學校的各項領域學習與教師互動都會影響生活 適應狀況。尤以師生之間的互動關係,更是影響個體學校生活的重要因素。師生互動所 以重要,部分原因是因為師生互動的結果對學生學業成就、學習行為、偏差行為、人格 適應等皆有影響(曾素秋,1997)。所以學校適應層面應以學校的生活為主,包括對教 師、教室常規及學習適應。余思靜(1999)運用深度訪談方式,研究國小一年級新生的 同儕關係與學校適應的相關,發現孩子互動的策略會隨著他們所處情境而改變,同時指 出良好的學校適應指標為:孩子能適應學校情境、對學校有正面的肯定、對新教室不會 感到焦慮、能夠參與學校的活動跟的上學習且課業表現良好。

提出新移民家庭子女在學校適應的研究有:盧秀芳(2004)的研究指出新移民家庭 子女學習速度較班上同學遲緩、較容易產生消及性的學習抗拒態度、在師生互動上也有

提出新移民家庭子女在學校適應的研究有:盧秀芳(2004)的研究指出新移民家庭 子女學習速度較班上同學遲緩、較容易產生消及性的學習抗拒態度、在師生互動上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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