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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日式老屋活化的經濟面向

第二節 日式老屋活化的經濟面向 一、老屋活化作為文化產業

在爬梳完日式老屋可能的文化面向的議題後,將進一步討論日式老屋經濟面 向的議題。在現有的政府公開資訊中,並未有針對空間再利用進行經濟產值的相 關統計數據。然而,倘若以文化資產再利用的角度來看,根據文化部公佈的《2018 台灣文化創意發展年報》,文化資產再利用被歸類為「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 產業」。並且相較於 2017 年,投入相關產業的家數成長比例,在和其他種類文創 產業之間的排名中,成長率高達前三名(成長 9.31%)。而營業額的成長率亦高 達前五名(成長 6.73%)。因此在文化創意產業的脈絡下,既使產值無法與影視 相關產業類比,但屬於空間再利用範疇下的文化資產再利用也可說是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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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是發展自文化工業理論。文化工業的概念是法蘭克福學派的學者 Theodor Adorno 所提出,意指在工業化社會下,將產品標準化以及生產分配技術 合理化後,以進行大規模地生產,它並非以文化價值為目的,而僅只是在於獲取 市場的利潤,並且形成所謂的大眾文化。而大眾文化反映為,個人需求以及滿足 的普同化,並充斥著肯定性思維(如廣告訴求幾乎都是為正面的目的),進而缺 乏否定現實的能力。相較於文化工業,文化經濟則是著重文化與經濟之間的互動 關係,強調文化必須介入經濟活動之中,並試圖成為影響經濟活動的關鍵因素。

(劉維公,2003)

因此,Paul du Gay(1997)指出,在文化經濟的脈絡下,符號價值的重要性 在於,消費目的是在進行符號的消費,而生產商品便是在創造符號價值。同時,

因為物品並不會直接轉換為符號,必須進一步賦予文化意義後才能成為可消費的 符號,意即一個創造意義的過程。而投入創造意義的行動者(如作家、藝術家、

媒體工作者等),也就是 Bourdieu 所謂的文化中介者(Cultural Intermediaries)。Paul du Gay 並進一步指出,從事文化工作的人著重的並不是商品的產能或產量,而是 在於進行意義的詮釋,但他們卻扮演提高消費的積極角色,透過賦予產品或服務 意義以及風格,使消費者進行消費。由此可知,一個事物並不會自動轉換為具有 文化價值的符號/商品,它必須經過一段文化意義中介、賦予的過程。

進一步地,在進入到文化經濟的視野下,歷史文物又是如何透過文化中介轉 譯為一連串可欲求的符號?John Urry 在談論歷史與觀光產業的關聯時,便試圖進 一步解釋。Urry 指出文物產業(Heritage Industry)是如何透過標舉文物歷史的本 真性(Authenticity)來滿足觀光客的凝視(Tourist Gaze)。他舉例,為強化觀光小 鎮的歷史氛圍,當地政府要求建設新建築物時,務必確保建築符合當地的歷史背 景,並由此建構歷史觀光的本真性基礎。同時,Urry 認為人們在觀光客的位置上,

所期待的實際上是象徵其他事物的符號,而這些符號本身真實與否,並不是重點。

因為對於觀光客而言,他們所追求的是人們對於文化符號的想像。也因此,在觀 光發展的脈絡下,文物產業的建構便反映出觀光客對於歷史文物的期待,並呈現 在歷史氛圍的塑造上,以求如何舊得恰到好處。(John Urry,民 98)

由此,進一步去檢視針對日本歷史建築進行觀光消費相關的現有研究中,江 雅雯(2019)針對位於台南的再利用案例–林百貨進行針對消費者消費體驗的研 究。她指出林百貨的再利用策略,是以地方政府為主導,將林百貨包裝成日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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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消費場所。在研究中指出,導覽員扮演了「觀光中介者」的角色,不僅透過 介紹林百貨建築的重點特色,如「必看的」老式電梯、頂樓神社等,再藉由周圍 街道歷史的街區導覽,使得林百貨作為標誌性歷史建物象徵意義進一步地強化,

賦予了林百貨進行懷舊消費的正當性。研究指出,林百貨的空間營造並不是為了 回歸到當年的情景,更多的是為了打造一個可提供觀光客想像的日治時期以進行 消費。也因此,在其中牽涉到的符號操弄,與其說是對往昔的追憶,不如說是建 構出符合後現代美學的消費場域。

類似的論點,也能在葉益青(2008)對於當時西門紅樓的販賣部的研究中看 到,他認為儘管是作為附屬於歷史建築的販賣部,當中的商品配置卻不必然與建 物的歷史相關,而是將古蹟的意象作為一種吸引人前往的消費符碼。在觀光的脈 絡下,藉由建築本身所建構的歷史意象來作為懷舊消費的利基,在這樣的過程中,

所進行的符號操作和挪用可說是無所不在。

二、日式老屋活化中的經營者

(ㄧ)經營者主體性的缺無

在現有研究中,對於經營者的描述多以評析經營策略的角度切入,經營者雖 然得以在闡述經營策略的過程中現身,但在大多數的研究結果中,經營者作為一 個文化中介者,除了被視為是追尋商業價值的存在之外,就是作為經營策略規劃 者的身份。如張家綺(2016)在針對青田街宿舍群再利用案例的研究中,對於經 營者的立場,是採取批判的角度去檢視再利用的經營策略。研究在資料搜集上十 分詳盡,也與相關的經營者進行深度訪談,但在進行分析時,是以研究者自身為 8 個不同的經營個案進行滿意度評分,並在最後作出評價,認為所有經營個案都 無法正確地回應古蹟的文化價值。而她也在結論中提出,再利用及經營管理的實 踐過程僅重視菁英主張,並以政府的施政來加以詮釋,從而缺乏公民參與以及在 地人文特色,認為現行制度使地方與文化資產形成隔閡,既無法保存文化資產的 歷史記憶,亦對地方社會產生衝擊。

類似的批判觀點,也能在陳正榮(2006)的研究中看到。他以臺北之家(現 光點臺北)為個案研究,提出臺北之家作為古蹟在商業化經營導向下,成為以中 產階級價值主導的文化消費場域。同時認為古蹟再利用,是因應「全球在地化」

發展脈絡,地方政府藉由古蹟保存與再利用,將地方文化進行包裝,試圖讓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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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晉升為全球化城市,以滿足讓台灣被世界看見的慾望。並且,儘管當時的負責 人是具有一定文化工作背景的導演侯孝賢,研究結論也同樣認為過度商業化的經 營策略,實是有損古蹟公共性,進而採取批判立場。

對於老屋的活化再利用,並非都是採取批判的角度。趙雨榕(2016)在研究 中就是採取正面評價,透過研究臺北市「老房子文化運動」中的文化資產再利用 案例,以經營管理角度出發,認為此種透過政府中介媒合文化資產再利用的模式,

對於古蹟保存有正向的影響,並提出經營策略上的改善建議,例如應當強化古蹟 意象與營運內容的連結。對於經營者的背景與進場過程,雖然在訪談的過程中,

經營者有提及,同時在經營策略中也能看到經營者現身,如為何採取現今的經營 方式,但是研究取向的因素僅做經營策略分析,沒有針對經營者的行為和意圖做 進一步的解釋。

黃紹音(2017)在對於紀州庵的再經營案例中,研究者詳細地爬梳了紀洲庵 的發展歷史,以日治時期的大眾媒體《臺灣日日新報》為起點,推展到後續活化 再利用的文化活動。研究認為現行的經營方式雖然推行了許多活動,以符合「文 學森林」的再利用設定,卻對於紀洲庵的過往歷史介紹不足。並且同樣對經營策 略做出改善建議,認為應該增加相關的活動讓民眾,才能夠建立出更完善的文化 空間。

郭榕庭(民 105)針對花蓮市老屋再利用的研究,更是指出老屋再利用的過 程中,經營者會賦予新的故事,再以新構築的空間特色來吸引消費者。儘管老屋 再利用做出的空間改造,不全然是以保存的概念為準,但經營者並不是刻意營造 空間,而是在改造過程中,經過歷史故事而保留老屋內涵和無形文化價值,意即 新舊之間的「辯證美學」,在不犧牲經濟利益下,面對史實性做不同程度做不同 程度的呼應。

雖然上述的研究觀點賦予了老屋活化更為正向的價值,但是在談論到經營者 時,多是以經營策略分析為主,雖不致於採取批判立場,卻也使得他們隱沒在空 間建設或是相關活動的介紹脈絡中,經營者的身份與行為意圖並不明顯,也無從 追溯經營者的過往經歷,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以,如何彰顯經營者的身份 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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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具能動性的主體

日式老屋因為過往背景的特殊性而延伸出不同的性格,它一方面可能是承載 公共性價值的文化資產再利用,也可能是單純的老屋新生。因此,若要更深入地 了解這些空間調性的生成過程,就必須從經營者下手,以理解他們如何去詮釋不 同背景的老屋空間。然而,從上述研究中能夠發現,在現有研究中,不論是將文 化資產再利用脈絡下的經營策略視為會減損文化價值的行為,或是提出經營改善 建議。在這當中經營者都像是依附在商業邏輯下,進行資本增值的角色。

本研究認為,現有研究忽略了經營者在老屋活化過程中的重要性,而將經營 者視為一個被動的載體,為盈利而盈利。一方面難以辨識經營者之間存有的差異,

本研究認為,現有研究忽略了經營者在老屋活化過程中的重要性,而將經營 者視為一個被動的載體,為盈利而盈利。一方面難以辨識經營者之間存有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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