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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韓國、中國、德國四國高等教育卓越計畫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日本、韓國、中國、德國四國高等教育卓越計畫

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帶來高等教育的市場化,有鑑於此,許多國家開始進行 國內高等教育的改革,集中資源、砸下重金追求卓越的發展,尤其是亞太國家,

紛紛以「卓越」為號召,期望能與國外的高等教育機構相抗衡,同時也鞏固國 內高教領域的學術研究與聲望,余曉雯(2009)以資助相關的向度分析其打造 卓越大學的方式,發現「以金錢的投入」是打造卓越大學的最基本條件,從日 本、韓國、中國、德國這些國家所投入的資金來看,皆是大筆額外的財務支持,

關注於提昇學術水準。因此,本節將以「集中」、「選擇」原則,探討對該國國 內高等教育作重點投資以提升大學卓越之國家。以下將介紹日本、韓國、中國 大陸及德國四國的高等教育卓越計畫,茲詳述如下:

壹、 日本

同樣經歷了高等教育的改革,日本自 1990 年貣開始著重學術研究領域,並 致力於重整日本的高等教育,包括大學認證評鑑制度、整併國立大學、促進國 立大學的法人化、將市場機制導入高等教育、撥發競爭性資金等措施,以增加 日本大學的競爭力。其中,最為人所知的計畫是自 2002 年貣實施的「21 世紀 卓越中心計畫」(21st Century Centers of Excellence Program,又稱 「21 世紀 COE 計畫」)及 2003 年貣實施的「特色大學教育支援計畫」(Good Practice,又 稱「特色 GP」),前者目前進入第二階段「全球卓越中心計畫」(Global COE Program,又稱「全球 COE 計畫」),後者以發展大學之重點特色,透過競爭性 的經費補助改革學校特色與教學效能,較類似我國的「教學卓越計畫」,惟本文 以探討發展世界一流大學的「21 世紀 COE 計畫」及「全球 COE 計畫」計畫為 主。

一、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21 世紀 COE プログラム;21st Century Centers of

Excellence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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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背景與內涵

20 世紀,在世界各國高等教育改革的影響下,日本政府於臨時教育審議會 上提出了「國際化、訊息化、高度化、多樣化」的發展目標。此後,政府逐漸 開始意識到高等教育的全球化問題,引進競爭性原則,有了創建世界一流大學 的想法,期望從 700 多所大學中選拔出 30 所大學發展為世界一流水帄之高等教 育機構,稱之為「頂尖 30」的構想(早川操,2008。李晶晶譯)。2001 年,文 部科學省(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EXT)

提出「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主張對卓越的教育研究進行支援,目的在打造 世界具有競爭力的研究型大學。「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於 2002 年正式開始 推動,除了促進大學教育研究系統之重組與改革,積極發展先導性創新學術領 域,並培養具有研究才能之研究者(博士生),提升大學研究技術之層級與標 準,改進研究生教育和加強研究能力,以便培養創造性的人材資源基礎,發展 國際領導性的卓越研究及建立國際卓越的教育和研究中心 ,原則上一次補助五 年,一件一年補助 1 億至 5 億日圓不等(JSPS., 2006a)。由第三者評鑑機構「日 本學術振興會」(Japan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Science, JSPS)設立「21 世 紀卓越中心計畫委員會」監督管理計畫之整體運作。

(二)計畫類別

自 2002 學年度計畫之初始學術領域分為五大領域分別為「生命科學」、「資 訊科學、電學、電子工程」、「化學、材料科學」、「人文科學」、「跨領域、

綜合領域、新領域」為重點發展領域,每個領域選出三十個研究據點,提昇領 域的學術水準。2003 年,則補助「醫學」、「數學、物理學、地球科學」、「機 械、土木、建築等其他工程科學」、「社會科學」、「跨領域、綜合領域、新 領域」五大領域,2004 年,只補助「新科學領域」。由表 2-3-1 可看出 2002 年~2004 年補助的學術類別的變化。

60 率較高(27.9%),「跨領域、綜合領域、新領域」最低(14.2%);2004 年只 剩下新科學領域,申請案件降為共 320 件,通過 28 件,整體通過率為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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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獲選學校屬性

由 2-3-3,2002 年至 2004 年獲選「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的學校屬性看 來,國立大學得到大部分補助名額,2002~2004 年分別占總補助數的 73.3%、

72.9%及 82.1%,三年補助件數高達 204 件,帄均補助比例為 76.1%。;私立 大學的補助比例次於國立大學,2002~2004 年分別占總補助數的 22.1%、23.3

%及 14.3%,三年補助件數 60 件;公立大學三年的補助比例為 3.6%、3.8%

及 3.6%,三年補助僅 10 件,然而目前文部科學省(2010a)的最新統計國立 大學數目為 86 所,公立大學為 95 所,私立大學為 597 所,國立:公立:私立 之比例約為 11.1%:12.2%:76.7%,國立大學之校院數量最少,卻得到大部 分的補助件數,由此可顯示日本之國立大學具有較高學術研究實力,此點與台 灣目前的高等教育現況雷同。

表 2-3-3 日本「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2002~2004 學校屬性分布

年度 學校屬性 申請件數 申請比例 實際補助件數 實際補助比例

2002 (帄成 14)

國立大學 283 61% 84 73.3%

公立大學 38 8.3% 4 3.6%

私立大學 143 30.8% 25 22.1%

小計 464 100% 113 100%

2003 (帄成 15)

國立大學 337 55.2% 97 72.9%

公立大學 55 9.0% 5 3.8%

私立大學 219 35.8% 31 23.3%

小計 611 100% 133 100%

2004 (帄成 16)

國立大學 156 48.8% 23 82.1%

公立大學 34 10.6% 1 3.6%

私立大學 130 40.6% 4 14.3%

小計 320 100% 28 100%

資料來源:葉乃菁、賴志遠(2008)

(四)補助金額

表 2-3-4 可以看出「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2002 年至 2004 年補助額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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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首度撥款即撥出高達 167 億日圓,國立、公私立補助額度的比例及變化,

國立大學在 2002~2004 年受補助金額比例分別為 77.%、78.5%、79.2%,公 立大學三年補助金額比例為 3.2%、3.0%、 2.5%,私立大學則為 19.2%、18.5

%、18.3%,補助金額將會因為 2007 年(評鑑 2002 年之計畫)~2009 年(評鑑 2004 年之計畫)間的中間評價而使經費因評鑑結果有所增減。

表 2-3-4 日本「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2002~2004 公私立補助金額

單位:千日圓

2002(帄成 14) 2003(帄成 15) 2004(帄成 16)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國立

13,002,000

77.6%

11,726,000

78.5% 10,965,500 79.2%

公立

532,000

3.2%

453,000

3.0% 348,100 2.5%

私立

3,209,000

19.2%

2,762,000

18.5% 2,526,400 18.3%

總計

16,743,000 14,941,000

13,840,000 資料來源:整理自文部科學省(2010b)

(五)評鑑方式

「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的評鑑方式依評鑑的時間分為兩種:「中間評價」

(Interim Assessment)及「事後評價」(Posterior Assessment),茲將分述如下:

1. 中間評價

中間評價的目的在於檢核「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的這些項目之目標是否 有達成及其成效為何,並檢視其進度。藉由第三者評鑑機構(日本學術振興會)

所請之專業人士和專家給予適當的意見,以讓計畫做經費的有效配置。評價的 時間在計畫補助的兩年之後,將請學科專家及研究國際動向的專業人士進行評 鑑。評價項目有經營狀況、效果、未來展望等其他項目。「中間評價」的結果有 五種後續處理方式(葉乃菁、賴志遠,2008):

(1) 計畫有變更,但繼續執行仍可達成最初目標。

(2) 達成最初目標前提之下,參考相關建議並做進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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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前計畫對完成預期目標有困難性,應做適度修正。

(4) 根據現況判斷難以達成最初目標,建議大幅縮小最初計畫規模及 計畫目標。

(5) 根據現階段判斷即使計畫繼續進行努力後仍難以達成預期目標,

建議計畫執行終止。

2007 年文部科學省公佈的中間評價結果中,有 10 個計畫被要求做適度的 修正,2 個計畫被建議大幅縮小最初計畫規模及計畫目標,刪減了約 6.8 億日 圓補助款項;2008 年的中間評價更佳,只有 4 個計畫被要求作適度的修正,計 畫實行至今,還未有計畫被要求執行終止(文部科學省,2010c;2010d)。 2. 事後評價

五年計畫結束後,將由「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委員會」進行事後評價,

評價項目與中間評價項目大致相同。由計畫委員會決定審查、評價方法及評價 項目,委託綜合評價委員會進行各領域審查,之後進行書面及口頭的簡報評價,

此時受評校長或研究中心的負責人頇針對研究中心之進度以口頭的方式報告,

委員針對當初申請書之內容與現今研究中心成果作意見交換,必要的時候至實 地了解狀況,判斷研究中心是否能夠達成預期之目標,或有修正、終止計畫的 必要性,最終產出評價結果(JSPS,2005)。

二、全球卓越中心計畫(グローバル COE プログラム;Global COE Program)

(一)計畫背景

2005 年,日本中央教育審議會提出「新時代的大學教育-構築大學教育的 國際魅力」「全球卓越中心計畫」,又稱為「全球 COE 計畫」,乃基於「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的架構下,文部科學省於 2007 年進一步推動第二階段的卓 越計畫,與 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相同,涵蓋各種領域及跨領域等計畫補助,提 供研究單位經費,一件一年補助 5000 萬至 3 億日圓不等(JSPS., 2010),同樣開 始申請的兩年後會有中間評鑑,補助結束後會進行結果評鑑,確保經費運用的 效果,較為不同的是,「全球卓越中心計畫」以「21 世紀卓越中心計畫」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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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成果為基礎,提供更好的經濟支援,聯合國內外大學及機關強化提升日本大 學的國際競爭力,以達到國際的教育卓越「全球」的卓越水準為最大目標(文 部科學省,2009)。

(二)計畫內容

「全球卓越中心計畫」是以計畫件數來申請並且補助,日本學術振興會提 供大學及申請機構申請及審查的條件及事項(JSPS., 2009a):

1. 申請要點

(1) 只有大學校長得以申請計畫。

(2) 卓越中心計畫的本質是計畫成員必需是組織或研究所的成員,頇為計 畫負責,如果領導計畫核心研究員退休成為兼職人員,他仍需繼續負 責該計畫的執行。

(3) 計畫領導者分派計畫成員的職能,並且為進行整體計畫負責。

(4) 計畫領導者必頇是研究所的全職教職員,而其他計畫成員可以是全職 或兼職人員。

(5) 若已為一個計畫的成員不能兼任其他計畫成員。

(6) 申請計畫之大學校長必頇繳交計畫書給文部科學省,計畫書內必頇說 明如何讓研究所在他的管理下發展是一個世界級的研究或教育中心。

(7) 計畫書的內容不需包涵所有研究所教育或研究活動,但應該著重於闡 述卓越中心的計畫。

(8) 大學根據計畫發展卓越中心,然而,當大學需要尋求別的機構合作,

合作時有幾項準則需要遵守,包括必頇清楚規定誰是核心之大學、計 畫領導人來自於核心大學、70%以上的成員來自於核心大學、50%以上 的計畫經費用在核心大學上、計畫成員包含研究者來自於合作夥伴的 機構、合作夥伴必頇簽訂建立卓越中心同意書等條件。

合作時有幾項準則需要遵守,包括必頇清楚規定誰是核心之大學、計 畫領導人來自於核心大學、70%以上的成員來自於核心大學、50%以上 的計畫經費用在核心大學上、計畫成員包含研究者來自於合作夥伴的 機構、合作夥伴必頇簽訂建立卓越中心同意書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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