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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綜合分析與討論

本節旨在透過前兩節對受「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補助 學校之訪談資料整理,進行資料之綜合分析與討論,茲分為兩個部份做說明,

一論受訪者國內高等教育環境整體觀點對「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 計畫」整體之看法,二則從個別受補助學校之觀點探討執行計畫情形。

壹、從整體計畫觀點

本段分析前述訪談資料,並從整體計畫觀點,討論受補助大學對「發展國 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之認知、觀感及意見。茲分為計畫內涵、計 畫時間、計畫經費及計畫之審核與評鑑方式之觀點切入做討論。

一、計畫內涵

經由研究者進一步歸納,將受訪者針對「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 心計畫」基本內涵之研究發現分為幾大類,分別詳述如下。

(一)5 年 500 億補助款較過去校務經費相對彈性,有助於建設學校基礎環境 受到「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補助之大學每年至少皆有 2 億以上的補助款,對於大學來說無疑是很大一筆挹注,由於大部分受補助大 學皆為國立大學,因此在經費的使用上受到各個政府單位的審核,雖然五年五 百億經費的使用上仍有許多限制,但相對於其他校務經費較為彈性,藉由此筆 經費來做費用龐大的校內硬體的改善,如興建大樓、宿舍、購置儀器等,受訪 者認為,不論是研究、教學或是教育其他的各個面向,皆是植基於基礎硬體建 設之上,沒有環境、儀器,就不可能有卓越的教學與研究。因此,基礎環境之 改善為此計畫之重大內涵之一。

(二)教育部以拔尖的方式,鼓勵各校發展自身領域特色

世界第一的大學也不可能所有領域都是頂尖,因此受到「發展國際一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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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補助之頂尖大學,不約而同的,皆發展出 2~6 個各自 傑出的研究中心,此現象除了呼應教育部於計畫書內提到之「要發展世界級頂 尖研究中心,建立優異領域系所或研究中心為學校之重點特色,藉由校內重點 領域之發展,進而帶動全校之教學及研究全面提升。」之外,更加強調了,在 高等教育的分配上,不可能以齊頭式的帄等處理所有資源,否則只會造成資源 的稀釋與耗損,卻得不到相對應的效果。

(三)破除社會及學界誤解,排名並非 5 年 500 億計畫最重要之考量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初期最為學界所詬病的即是將

「高等教育陷入排名迷思」(薛淑美,2005),儘管教育部在第一期五年五百億 開宗明義的表示五年五百億的具體目標是「5 年內至少 10 個頂尖研究中心或領 域居亞洲一流,10 年內至少 1 所大學躋身國際一流大學之列為目標(如居全世 界大學排名前 100 名,或比照美國大學排名則應居前 80 名,15~20 年達世界前 50 名)」,在這樣的官方計畫書公諸於社會之下,受補助學校之受訪者表示「排 名並非學校實施計畫的最重要考量」,並認為,若國家高等教育淪為排名之爭,

則無法提供大學培育人才之基本功能。

(四)認同他國卓越計畫之效果、肯定卓越趨勢,與國際接軌

日本、韓國、中國大陸與德國皆有與我國相似之高等教育卓越計畫,部份 受訪者認為,他國將卓越計畫視為一種對高等教育的「工程」、「建設」來統籌 運用經費經營卓越績效,認為各國在執行上具有相當好的成果。

(五)5 年 500 億仍有不盡完善之處,如經費分配造成獨大現象及教育部官方 無法擺脫排名迷思

各校肯定「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之優點,然而,陽光 之下必有陰影之處,受訪者認為此計畫仍決有許多待改進之處,包括此經費之 集中容易造成高等教育之獨大現象,經費分配不公引貣社會輿論;及教育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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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無法擺脫排名迷思,雖然一再地強調與排名脫勾,但在公佈具體成果時最先 展示的是排名的結果,讓外界、媒體及社會對 5 年 500 億計畫的「重研究、輕 教學」誤解加深。

(六)5 年 500 億促進受補助大學整體的改善,提昇學校各項素質

第一期的「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書」上對於申請之學校 有相當多的要求與限制,包括承諾大學法人化,並依循法人化的精神,改進對 於主管之遴聘、校務決策機制、人才之聘進用、考核獎勵及淘汰制度等;此外 受補助大學必頇在申請計畫書上提出能夠讓學校整體的運作機制的創新及績效 的提升(教育部,2008a)。因此,大部分學校承受了改善教育環境的壓力,為 了能夠使學校持續獲得補助,以及在整體行政上有更優良的制度與績效,受補 助之學校無不致力於改善校內各項行政制度、整體學校的氣氛跟文化,而活絡 了整體高等教育的機制。

二、計畫時間

針對計畫整體時間受補助大學之受訪者大多認為表示贊同,以下分為「計 畫時間長短」與「計畫期程數目」兩部份作為說明。

(一)5 年 500 億目前計畫以五年為執行時間單位長短適中

由第二章文獻探討可以得知,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德國與我國規劃高 等教育卓越計畫時間的長短不一,基於不同目標、階段性任務及考量去規劃,

我國「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一開始以發展國家教育建設的

「五年五百億」為構想,引貣學界與社會大眾的注意,關於計畫時間之長短,

受訪時研究者將各國高等教育卓越計畫之年限資料提供受訪者參考,各國計畫 時間為 3~7 年不等,受訪者皆表示若要針對卓越計畫做規劃,教育部提出的五 年確實為適合的分配,符合中長程計畫的需求、硬體建設的配合等。

(二)執行兩期為計畫必要之條件,而第三期持續與否則需以計畫成果與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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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億對整體高等教育界之影響而定

我國「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原先計畫書上聲明十年打 造一流大學,因此期程數目預定為兩期,然而在執行過程中卻因臺灣其他因素

(例如:八八風災)的關係使得此特別預算金額受到影響,加上第二期是否延 續也受到許多政治性的爭議,對於計畫期數之看法受訪者表示第一期的作用在 於奠定基礎,而第二期是必頇且必要的,至於第二期之後是否有第三期的頂大 補助,某些學校反而持保留的意見,認為計畫持續與否仍應配合適當的評鑑來 判定此計畫對整體高等教育的影響如何。

三、計畫經費

因「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為新十大建設之一,由特別 預算的方式,以 5 年 500 億,10 年 1000 億元額度編列,國際一流大學年經費 總額為 350 至 600 億元。

(一)以「校式」為補助單位較「計畫式」更有助於大學走向頂尖

經過研究者整理將受訪者對計畫補助方式之觀點。受補助大學認為,根據 教育部打造一流大學之目的,以「校」式為單位補助的方式為佳。所有的受訪 者都表示,此一種補助方式改變的是學校的整體狀態,包括校園研究卓越氣氛、

行政制度、校園文化、基礎建設或是建立學校特色等等,這些都是「計畫式」

經費做不到的,因為學校教師不可能將自身研究經費投入於學校整體建設,因 此,受訪者認為以「校」為單位補助的作法,是有助於頂尖大學之形成與塑造 的。

四、計畫審核與評鑑

本段將探討受訪者對「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之審核及 評鑑之觀點,分為以下兩個部份,一為「對審核之觀點」,二為「對評鑑之觀點」。

(一)教育部之審查委員領域可更加多元、初審標準需再做調整及審議指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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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太過僵化

在審議流程上,教育部令符合資格受之學校先進行自評,而後由審議委員 會審核各校提報之申請計畫內容,並核定計畫經費。雖有少部份受訪者表示目 前之審議機制適當且正規,但大部分之受訪者認為,教育部目前的審核機制上 不夠完善,誠如監察院所糾正之「審議委員組成」之問題,大部分屬於(理工 科)學界人士,雖形式上有產業界或其他專家參與,但其本身比率較(研究領 域之人士)之比率低,產業界人士更因忙碌原因出席率低,造成委員之領域不 均衡,審議委員的組成應該更加多元。也有受訪者表示教育部目前的審核機制 上不夠完善,不僅審議委員組成不當、定位不正確。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第 2 梯次審核指標修正過後,

清晰明訂分為質化部分與量化部分,百分比各佔 50%。質化部份包含制度面、

教師面、學習與輔導面、其他等,而量化指標部份在細分研究面佔 30%、國際 化與產學合作各佔 10%。受訪這對於審核指標認同其存在之必要性,然而,僅 能在於扮演「門檻」之角色,作為各校執行綱要,但若一味追求指標上的項目、

分數、權重,則會失去教育本身之意義(如同一開始「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 尖研究中心計畫」以英國時報高等教育增刊之排名為標準一樣受到批評);另外 受訪者也認為審核指標應具有彈性,給各校自訂之空間,目前教育部之審核指 標仍然偏向研究取向,或是理工取向,然而一所頂尖大學不應該把焦點全部放 在「研究」、「學術」或「論文篇數」上,這樣的執行方針是不健全的,也不適 用於所有的頂尖大學,因此在審核指標上還有其改善空間。

分數、權重,則會失去教育本身之意義(如同一開始「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 尖研究中心計畫」以英國時報高等教育增刊之排名為標準一樣受到批評);另外 受訪者也認為審核指標應具有彈性,給各校自訂之空間,目前教育部之審核指 標仍然偏向研究取向,或是理工取向,然而一所頂尖大學不應該把焦點全部放 在「研究」、「學術」或「論文篇數」上,這樣的執行方針是不健全的,也不適 用於所有的頂尖大學,因此在審核指標上還有其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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