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漁業
第二節 日治時期的經濟
日人治台後,台灣總督府接受學者的建議,欲輔導原住民以農耕取代 原本的狩獵活動,改變原住民的暴戾習性,以期日人能順利進入山地,取 得山地資源。另一方面,台灣總督府有鑑於早期泰雅族以燒墾游耕的方式 經營農作物,每到耕地貧瘠即棄之,再另外找一新原始林拓之,終而復始,
生產力實在過低,因此日人決定改變泰雅族的農業型態169,開始大舉推廣水 田種稻。除此之外,在原住民歸順之後,為了防止其造反,並期以減少原 住民之狩獵行為,日人對原住民槍枝進行嚴格的管理。另三光地區同其它 山地一般,有著煉樟工業。以下就此三項產業分別敘述。
一、農業
1921 年(大正 10 年),日人經評估後,認為爺亨部落附近緩坡地十分適 合開闢為水田,因此於 1923 年 (大正 12 年)時開始進行拓墾。170
然而當時爺亨居民對水稻一無所知,故由日警先行開墾約二分地試 作,成效良好。但 1925 年(大正 14 年)時,部落中赤痢疾盛行,當地人懷疑 是因開拓水田、種植水稻而造成,或是因吃米而引起的腹痛,不過,日人 認為是蕃人之迷信,一時的傳說,未予以理會。官方仍繼續栽種水稻,且 成績良好171,此結果對三光地區水稻定耕的推行相當有利。1926 年(大正 15
169 復興鄉志編輯委員會:《復興鄉志》,桃園:復興鄉公所,2000 年,頁 271。
170 當時除了日警之外,亦有平地台籍工友協助指導開墾爺亨梯田。
171 岩城龜彥:《臺灣ノ蕃地開發ト蕃人》,東京:理蕃之友發行所,1936 年,頁 229。
年),三光的水田開墾一為五甲,當地駐在所警察命令族人集體開墾,並派 部落中壯丁到角板山(今復興鄉澤仁村)背水泥回來築造灌溉溝渠,計畫以後 繼續擴大耕地。直到 1933 年(昭和 8 年)左右,才完全開闢。當時高崗駐在 所第一代臺籍楊姓工友之孫,提到其祖父為協同日人開墾爺亨梯田之一員:
(父親)小時候因為我祖父過來這邊,對面的梯田就是我祖父教他們 開墾的。172
而對於日人輔導其種植水稻一事,村民表示:
以前這個地方(指陳家)是派出所,日本人丸岩盛高在這邊二十年多,
日本投降後才回家。部落裡有結婚他都會來。他是這裡最大的。他帶 動這個部落做水溝,種東西,開發這邊。他厲害,說沒有能耐就不要 吃米,吃小米就好。要有水溝才有水田,才有米可以吃,所以帶著大 家做水溝灌溉。173
當時本來是旱地,當時以前是種芋頭、地瓜、玉米、旱稻(陸稻)……
那時候警民關係很好,日本人對我們還不錯,教我們如何的開墾,如 何的挖水田,這水田你看那個爺亨梯田你看,那是日本人輔導我們,
才弄得很漂亮,中間排水溝,分支分支到水田裡面。當時本來是旱地,
172 楊德生,1942 年生,為日治時期高崗駐在所警手(名不詳)之孫、高崗駐在所警手楊朝榮之子。2006 年 5 月 12 日訪問。
173 陳秀夫,約 1920 年生,二次世界大戰高砂義勇軍,2006 年 8 月 18 日訪問。
當時以前是種芋頭、地瓜、玉米、旱稻、小米,後來日本人來了以後 才教我們如何種田挖田,他這政策也蠻不錯的。當時我們原住民沒什 麼稅,跟我們現在差不多。174
由於水田種植的推廣徹底,日治時期連三光地區的鐵立庫等部落亦開 發水田,由於水稻的種植使得三光地區農作物產量大增(參見表 6-1),村 民得以溫飽,因此對於日人推廣水稻種植一事,大致上抱持著感激的心態。
而另一方面,農作物的產量遠大於獵獲物,顯見日人積極推動以農作代替 狩獵之成效(參見表 6-2)。
表 6-1 1933 年(昭和 8 年)三光地區生產量表 部落
項目(單位:圓) 武道能敢 砂崙子 爺亨 復華
生產總額 4325 4320 10191 5148 農 產 2179 2416 4952 2625 林 產 562 879 1871 844 畜 產 35 130 468 60 獵 獲 148 229 674 62 製 作 品 5 85 54 38
174 高繁昌,1954 年生,為日治時期高崗駐在所巡查高政策之子。2006 年 5 月 11 日訪問。
勞動及雇佣 1124 476 1804 1293 其它 272 105 368 226
資料來源:筆者依據《高砂族調查書(2)》數據製成
表 6-2 爺亨歷年水田耕作面積及收穫量表 項目
年別 耕作面積(甲) 收穫總量(石) 單位收穫量(石)
1923 年 2.50 26.40 10.56 1924 年 3.63 33.70 9.28 1925 年 4.45 48.60 10.92 1926 年 5.00 63.90 12.78 1927 年 5.00 57.50 11.50 1928 年 5.00 74.20 14.84 1929 年 5.00 66.80 13.60 1930 年 5.00 70.10 14.02 1931 年 7.50 75.00 10.00 1932 年 10.00 184.00 18.40
資料來源:《臺灣ノ蕃地開發ト蕃人》
二、狩獵
日治時期駐在所對槍枝予以管制,其目的為維持社會秩序,但另一方 面,也希望原住民能減少狩獵行為,但若完全禁止原住民長期以來的生活 方式,又恐造反,是故一方面進行槍枝管制,另一方面則積極鼓勵農作。
關於槍枝管制的方式,陳秀夫表示:
(彈藥庫)以前是放槍,原住民有打獵時,就要派出所申請登記看要借 幾天,看要借多久,可能是一個禮拜一個禮拜。175
由以上訪談可知,當時仍有村民狩獵,槍枝由駐在所統一保管於彈藥 庫中,於計劃外出狩獵時,再向駐在所登記借用。儘管台灣總督府有意管 制,卻又無法完全強制禁止,只得以消極的方式管理,如壓低獵獲物的價 格、提高農作物的價格等方法來達到抑制當地原住民狩獵的習慣。而所捕 獲的獵獲物同所生產的香菇一樣,均須於交易所中始得交易,否則即為觸 犯法規。
經訪談,日治時期高崗駐在所警手伍長之子謝玉麟表示:
以前這裡有拘留所,在派出所旁邊,拆掉了,現在派出所旁邊的那棟 是做生意用的交易所(參見圖 6-6),收山產的,那交易所就叫“高崗
“,後來不知為何改為三光,(交易所收)香菇、苧蔴,他們做袋子的 苧蔴,現在沒有了,以前有,現在不值錢了啦!還有鹿茸、鹿腳,猴
175陳秀夫,約 1920 年生,二次世界大戰高砂義勇軍,2006 年 8 月 18 日訪問。
仔,猴仔腳。176
根據王人英所計 1933 年(民 22)原住民各族的平均經濟自給率為
88.67%,而爺亨部落的自給率為 89.45177,顯示儘管有交易所的設置,但山 上的產物與漢人的流通並沒有佔生活所須太大比例,生活所須的用品依然 大致上依賴本地所產。
圖 6-6 高崗交易所現況
圖片說明:日治時期所建之高崗交易所為木造房屋,現已荒蕪。
本照片為筆者於 2006 年 8 月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