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日籍警員一樣,臺籍工作人員得依據 1906 年(明治 39 年)發布訓
77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第一卷》,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7 年,
頁 287-290。
78 1920 年(大正 9 年)後改稱警手,工作內容多為警察之雜役。
79臺灣總督府警務局:《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第一卷》,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7 年,頁 477-478。
令制定「廳警察事務之職員旅費原則」,可依等級分支不同額之特別旅 費(即山地特別加給),其中巡查補亦可領取。
駐在所內臺籍工作人員一開始皆為隘勇(警手)為臺籍工作人員,依「巡 查看手採用規則」,只要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至山地工作,皆可不經考試而任 用;再因「巡查補採用規則」第三條但書,使得臺灣人亦有機會晉升為巡 查補,即可從雜役級之警手,升為警察級之巡查補。
高崗駐在所內,除日本警員係由日本內地招募至臺工作以外,其餘臺 籍工作人員由臺灣本島訓練,其中有不少為自外地千里跋涉至此的平地人。
平地人因生活窮困,謀生不易,只得至遙遠之原住民區工作以維持家 計。前高崗駐在所工友謝石風之子於訪談中,提到自大溪內柵來到高崗駐 在所工作的父親,離鄉背井到人生地不熟之高崗的初衷如下:
他沒有讀書…是為了生活,外面都是做農的,這工作比較輕鬆。薪水 比外面還多,那時是山地缺人。80
而楊德生亦提到自己的祖父不遠千里,到高崗駐在所工作的原由:
我聽說他以前務農,整天都在忙。有一天收割晒穀後,就出去工 作了,結果下大雨,連稻穀都被沖走了。後來就沒有錢,聽說來 這邊工作有固定的薪水,為了生活,就這樣進來了。他們是三兄
80謝玉麟,1934 年生,為日治時期高崗駐在所警手伍長謝石風之子。2006 年 5 月 10 日訪問。
弟,三歲母親就不在,九歲父親就也走了,所以都靠自己,那時 候也沒有讀書,後來遇到這種事情,看哪裡有工作,就往哪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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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訪談可知,高崗駐在所的臺籍警員除當地原住民之外,亦有平 地人。他們在平地生活困苦,多以務農為主。又因未曾受過正規教育,當 欲任公職以獲得穩定之收入,則到原住民地區工作。雖說到了原住民地區 駐在所工作後,可使社會地位大為提升,然而在臺灣人民生活普遍窮苦的 日治時期,擁有穩定優渥的收入(本薪及特別加給)才是成為促使臺灣平 地人離鄉背井,至原住民區駐在所工作之最大因素。
由於日治時期高崗至大溪的唯一聯外道路(今北橫公路)僅是一條狹 隘之產業道路,且坍方路斷時有所聞,交通極為不便,這使得平地人欲到 高崗工作時,常須翻山越嶺,始得抵達。有位日治時期高崗駐在所第一梯 次之隘勇,亦為協助日人開墾爺亨梯田之功臣,為原住今臺北縣新店之臺 籍平地人,其後代楊德生談起其祖父自原住地翻山越嶺,始抵達高崗之路 程:
從新店走過來,那時候有個登山道,從巴陵這樣走過來,要走好幾 天,那條路,可能現在的登山人還有路線可以走。北橫那時候是人在走,
81楊德生,1942 年生,為日治時期高崗駐在所警手(名不詳)之孫、高崗駐在所警手楊朝榮之子。2006 年 8 月 11 日訪問。
那時候路垮得很慘,只有說走還可以,日據時代是馬車還可以走。82
因此,平地人欲至原住民區工作,除了強健的體魄之外,亦須有相當 的決心及勇氣。
一些臺籍平地人離鄉背井至原住民區工作之後,竟有落地生根者,將 妻小接到山上居住,一住便為數十年,與日籍警察把至山地服務視為警察 生涯跳板之心境,迥然不同。而其家人由於自小習慣山地生活,故於完成 學業後返回山地原住民區居住者亦有83。
3.本地原住民工作人員
日治後期,於高崗駐在所內,當地原住民工作人員遠多於日籍及臺籍工 作人員,此為日人管理原住民之政策,即「以蕃制蕃」管理機制。
前高崗駐在所警員高政策之子高繁昌談到其父於日治時期成為警察的 過程:
他國小在這邊讀的,讀到六年級,當時日本(學制)是六年,讀到六 年級就不簡單了。當時是因為日據時代(日本人)統治台灣,要當地 的人能夠幫助他們統治我們山上的原住民,所以就收編為派出所的那 個福利社(交易所)當管理員,後來因為檢舉一名貪污之日本人,受到
82楊德生,1942 年生,為日治時期高崗駐在所警手(名不詳)之孫、高崗駐在所警手楊朝榮之子。2006 年 8 月 11 日訪問。
83楊德生與謝玉麟即為高崗駐在所工作人員之後代,現仍居住於駐在所舊址周圍。
日本政府的肯定,就把他升為警察。84
日治時期原住民區學童之就學率遠高於平地,1933 年(昭和 8 年),高 崗駐在所管轄區內學童就學率普遍達九成以上85,教育成效卓著。因此相對 於因生活窮困而無法進入學校就讀之平地人,山地原住民反而多能受到正 規教育。且於完成六年學業之後,優秀者有機會得以成為駐在所之警手,
支援交易所或教育所之工作。表現成績優異者,甚至可不經考試而升等為 巡查補。這些以日本帝國皇民化觀念為主軸,被施以「蕃童特別教育」的 青年,在高崗本地猶如日本統治者於本地之代表,成為教化成果的模範。
他們雖然充當日本警察的雜役、僕役,但穿著警察的服裝,住著日式宿舍,
成為當地原住民嚮往日本的指標。86此為於「以蕃制蕃」的前提下,任用原 住民之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