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李通玄華嚴思想義理之特色
第一節 易佛之會通
華嚴宗是以《華嚴經》為其思想的主要理論依據,此宗與易學理論之會通,
同樣是以華嚴學說來體現。被後人推為華嚴宗初祖的杜順,在其著作中還不曾有 以《易》解《華嚴》的痕跡,接著智儼亦祇發展其師杜順的心要,仍未見有援《易》
解佛的傾向。此後,正式完成華嚴宗的法藏,在其華嚴學說中,始有以《易》闡 發佛學思想的印記,如在其《華嚴經探玄記》中,釋善財童子的「南行」參訪善 知識,他如是說:
南有四義:一是正義,如指南之說等,表所向非邪故;二是背暗向明義,
表舍障向理故;三是離增減義,如日東出西沒,是增減相,南離兩邊,表 中道法界;四是生義,謂南主其陽,是其生義。1
法藏釋「南」為正、明、理、中道、生、陽等義,很明顯是擇取《易》理發揮華 嚴教義。〈說卦傳〉釋〈離〉卦曰:「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
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2雖然法藏沒有明白表示其釋「南 行」諸義的根據,但對照〈說卦傳〉即可一目了然。而後澄觀、宗密,皆精研儒、
道之學,故其著作中,時或引用《易》理來評釋。唐君毅先生說:「如澄觀《疏 鈔》卷一,以易之天道喻智正覺、人道喻有情、地道喻器世間。宗密《圓覺經疏 抄》序以『元亨利貞,〈乾〉之德也』與『常樂我淨,佛之德也』對言。」3以上
1 《華嚴經探玄記》,《大正藏》第 35 冊,頁 453 中。
2 朱子《周易本義》,臺北:武陵出版有限公司,1999 年,頁 324。
3 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三),臺北:臺灣學生書局,2000 年,頁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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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宗人,他們的思想建構,雖有可能受到《易》學觀點的影響或啟示,然而,
他們卻從未正式明說,因而只是間接性的;真正直接徵引《易》學義理會通《華 嚴經》者,是由李通玄開其端。他首次以《易》學陰陽五行等原理來詮解經義,
使華嚴性海思想在與《易》理的相互輝映下,大放異彩。這也是李通玄《新華嚴 經論》之所以能在華嚴諸注疏中獨樹一幟,而在華嚴思想史上佔有一席之地的最 大因素。
本節將李通玄在論述《華嚴經》思想時,具體運用《易》理所採用的「方隅 表法」、「取象表法」、「託事表法」三種詮釋手法,一一解析。
一、方隅表法
李通玄以易佛會通論述《華嚴經》思想,所以採取「方隅表法」,因為法界 性無形,必待緣而顯,以是論云:
明練十方儀式主方神,又主方神隨方迴轉,意明隨方法迴轉以度眾生。然 實大象性自無形,體虛融而非跡,隨方表法,法逐緣分。聖人垂訓於俗纏,
還以俗緣中事物而表法。只如亡言之理,不可以引蒙;絕像真原,不可以 益俗,是故以方隅而表法。4
佛出現於世之一大事因緣,乃為開示眾生令悟入佛道,共證正覺。然而,佛法玄 遠高深,不可思議。即如亡言之理,言語道斷,焉能接引初機?絕象真原,心行 處滅,如何利俗啟迷?故需利用世間法來闡揚,才有利於不同根器的眾生起信理 解,進而同登涅槃。世間一切有為法,當然也包括傳統的易學。故李通玄取《易》
以解《華嚴》,基於其救世度人的本懷,又有詮解佛法的根據。
李通玄易佛會通的特色,就是以「方隅表法」的解經方法運用於著作中的比 例最高。他將八卦方位之象,結合陰陽、五行、十方、十二時辰、二十四方位及 星宿分野等觀念,而賦予《華嚴經》中的十方象徵義涵,從而建構其富有形象思 惟的獨特解經方式。
為了便於瞭解李通玄如何以方隅來表法,對於八卦方位,先以圖形作一簡要 的說明,有:「先天八卦圖」、「後天八卦圖」。
4 《新華嚴經論》,《大正藏》第 36 冊,頁 978 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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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先天八卦圖
「先天八卦圖」又稱「伏羲八卦方位圖」,依陰陽次序相對立。〈乾〉南純陽,
〈坤〉北純陰,兩儀首先相對待,以示上下內外之分,次為〈兌〉、〈艮〉相對待,
是〈乾〉〈坤〉上爻陰陽之變。再次是〈坎〉西、離東相對待,是〈乾〉〈坤〉中 爻陰陽之變。最後是〈震〉、〈巽〉相對待,是〈乾〉〈坤〉下爻陰陽之變。將八卦 佈於八方,謂之「定位」。〈說卦傳〉曰:「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 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5《易》以〈乾〉
〈坤〉象天地,〈艮〉〈兌〉象山澤,〈震〉〈巽〉象雷風,〈坎〉〈離〉象水火。天 上地下設定配合的位置,山高澤低交流溝通氣息,雷風發動交互應和,水火雖異 性,但不相排斥而能相資助。先天八卦就是如此相互錯雜,能夠掌握到這種對立 而統一的運動規律,就可以順推以知過往的事,逆推曉明未來的事,所以《周易》
最主要的功用是逆推來事。
就先天八卦方位的次序看,自〈乾〉一至〈震〉四向左旋,稱為「順推」,
象徵天道的運行;自〈巽〉五至〈坤〉八向右旋,稱為「逆推」象徵地道的運行。
〈說卦傳〉又曰:「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
〈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6〈震〉雷鼓動萬物,〈巽〉風散佈萬 物;〈坎〉水滋潤萬物,〈離〉日烘乾萬物;〈艮〉山抑止萬物,〈兌〉澤欣悅萬物;
5 朱子《周易本義》,頁 323。
6 朱子《周易本義》,頁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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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天主宰萬物,〈坤〉地儲藏萬物。以上言先天八卦功用,皆陰陽兩卦對舉,
顯示出相輔相成的功能。
有先天就有後天,所以八卦另有一種編組方式,稱為「後天八卦」又稱作「文 王八卦圖」。
圖2.後天八卦圖
後天八卦組成的方式,〈離〉火向上,〈坎〉水流下,取其性能分佈於南北相對,
以為「經」。〈震〉為東方之木,〈兌〉為西方之金,分佈於東西相對,當作「緯」。
〈坤〉(母)、〈巽〉(長女)分佈於〈離〉(中女)之前後,〈乾〉(父)、〈艮〉(少 男)分佈於〈坎〉(中男)之左右。如以家屬的觀點看來,少男受兄長的提攜,
少女得父母的呵護,形成方位的變化。
後天八卦分陰陽,依五行分佈,重在言方、言時。故〈坤〉卦辭曰:「西南 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7因西南屬陰方,東北屬陽方,而〈坤〉卦乃陰之性 也,故往西南則得朋,往東北則喪朋。〈說卦傳〉曰: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 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
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絜齊也。〈離〉也者明也,
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
〈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 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卦也,言陰陽之相
7 朱子《周易本義》,頁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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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
〈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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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引崔憬曰:「帝者,天之王氣也。至春分則〈震〉王而萬物出生,
立夏則〈巽〉王而萬物絜齊,夏至則〈離〉王而萬物皆相見也,立秋則〈坤〉王 而萬物致養也,秋分則〈兌〉王而萬物所說,立冬則〈乾〉王而陰陽相薄,冬至 則〈坎〉王而萬物之所歸也,立春則〈艮〉王而萬物之所成終成始也。」9上述所 言乃以後天八卦配合大自然之四時八節。
帝出乎震的「帝」當指主宰大自然生機的旺氣。〈震〉卦位於東方,於節氣 象徵「春分」,萬物出生於此,猶言天地萬物的生機初萌於此。〈巽〉卦位於東南 方,象徵「立夏」,為萬物順暢生長之節氣。〈離〉卦位於南方,象徵「夏至」,
又喻光明,萬物生長旺盛,各顯現其形。〈坤〉卦位於西南方,節氣象徵「立秋」, 是指萬物努力成長接近成熟。〈兌〉卦位於西方,象徵「秋分」,萬物成熟,並皆 欣悅。〈乾〉卦位於西北方,是象徵「立冬」,為暑盡寒來,陰陽交接之季。〈坎〉
卦位於北方,象徵「冬至」,勤苦劬勞,當歸藏休息。〈艮〉卦位於東北方,象徵
「立春」,是為舊歲終,新歲始之季,萬物於此時節已完成了一年的生長收藏而 又要重新萌生。由此,可知後天八卦表現四時節氣的推移,萬物生長收藏,周循 不已。
除了上述後天八卦方位、時節等基本概念之外,八卦與五行的配置亦是需要 建立的觀念。所謂「五行」就是「金」、「木」、「水」、「火」、「土」,將這五種大 自然元素分別歸屬於八卦:即是以「金」屬於〈兌〉、〈乾〉卦;以「木」屬於〈震〉、
〈巽〉卦;以「水」屬於〈坎〉卦;以「火」屬於〈離〉卦;以「土」屬於〈坤〉、
〈艮〉卦。接著,即進一步來解析李通玄如何運用後天八卦方位說來詮述《華嚴》
的「十方」。
(一)東方的象徵義涵
在後天八卦方位中,〈震〉卦居東方卯位。李通玄以《華嚴經》中的人物來 比附說明東方的象徵義涵。
8 朱子《周易本義》,頁 324、325。
9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6 年,頁 408、409。
103 1、普賢菩薩表建法之初為行首
普賢長子者,位在東方卯位,為震卦。震為長男、為頭、為首、為青龍、
為慶、為春生,為建法之初也。世間佛法皆取東方為初首,表像日出咸照 萬物,悉皆明了,堪施作務,隨緣應用故。普賢為行首,故為長男也。10
〈說卦傳〉曰:「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故東方屬〈震〉卦。《易緯乾鑿度》
曰:「震生物於東方,位在二月。」11〈震〉卦主春分,二月在十二地支中的「卯」
位。又〈說卦傳〉曰:「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 男,故謂之長男。」12〈震〉卦得〈乾〉卦之初爻,故謂之長男。從〈震〉卦☳
所顯示的卦象,其陽爻居於初位,為首,故為長男。綜合其義,則東方震卦成了 春雷響動,萬物萌生、草木滋長之時,天地間一切生機盎然,故為吉慶,一年之 計在於春,是堪為施作農務之計。
其中,李通玄又說:「震為頭、為首。」然縱觀〈說卦傳〉中顯示為頭、為 首應屬〈乾〉卦。一般讀者或以為李通玄在此釋義未免穿鑿附會,太過牽強。其 實,在其《新華嚴經論》中,對於以方隅表法,為免讀者誤解,有作詳細說明:
「明法事作業動用之初故,道俗通以用之故,先舉東方為首故。方者法也,但取 方法之義。動用之始,非如世所見執,東西南北可得之;一切處東方,一切處南 方,但取其法故。」13由此可見,李通玄把〈震〉卦說為頭、為首並非如一般世 俗觀念所見之執取,他是以引喻的手法,引伸為頭、為首,如此說來有其道理在。
「明法事作業動用之初故,道俗通以用之故,先舉東方為首故。方者法也,但取 方法之義。動用之始,非如世所見執,東西南北可得之;一切處東方,一切處南 方,但取其法故。」13由此可見,李通玄把〈震〉卦說為頭、為首並非如一般世 俗觀念所見之執取,他是以引喻的手法,引伸為頭、為首,如此說來有其道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