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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的儀式執行者

第二章 普悠瑪的儀式文化背景

第三節 普悠瑪的儀式執行者

普悠瑪部落現有的傳統儀式執行者主要可分為三類:巫師temararamaw、祭師 meraruwa,以及竹占師maelraw(洪秀桂 1976:28-29;陳文德 2010a:88)。筆者在 2010 年進行田野調查時,當地仍執業的傳統儀式執行者人數計有巫師三名、祭師 四名及竹占師五名(其中一名並兼任祭師)。21

祭師與竹占師大都由男性擔任,歷來巫師雖也曾有男性擔任,不過大都以女 性為主,普悠瑪現有三名巫師即都是女性。竹占師以竹絲為人斷成敗、吉凶、方 向,也為人探問病源等,主要是問占,實際並不為人施行儀式。巫師與祭師除了 主持部落歲時祭儀之外,為個人或家庭主持私人性質的儀式,也是其日常工作的 一部分。而巫師所施行的儀式大部分屬於為人治療疾病的性質,所以也常被稱為 巫醫。

筆者從文獻(宋龍生 1995;洪秀桂 1976;陳文德 2010a,2010b)或田野資料,

整理族人曾經使用或目前仍在使用,指稱普悠瑪儀式執行者之語詞,概分為以下幾種 類型,簡略說明如下:

1. 以行儀動作稱者

(1) benabulru:可用來指稱巫師及祭師。意為「抛擲(祭珠)者 」;是形 容巫師(或祭師)祭禱時,抛擲祭珠的動作。普悠瑪語 bulru 有「抛、

丟、擲」之意。

(2) demadikes:專指稱巫師。形容巫師為人施行診療儀式,抓、拿病竈並 治療的動作。普悠瑪語 dikes 為「抓、拿」之意。

(3) maelraw:用以指稱竹占師。行占時,竹占師腳下踩著一端有凹槽的木 製竹占工具,以雙手緊抓竹籤兩端,使竹籤跨於竹占工具之凹槽下方,

祭禱後用力拉斷竹籤的過程。elraw 普悠瑪語指「竹占用的竹籤」。

(4) merarubutr:用以指稱竹占師。行竹占前,占師會先將使用之竹籤削成 細長薄片,削起成竹鬚的另端仍使與竹籤相連不斷,最後將散亂的竹鬚

21 有一名近年改宗天主教的前任祭師,在部落公眾祭儀有需要時,仍會協助資淺祭師代唸祭詞,

但不持祭物。竹占師中之一位則兼任祭師(雖當地族人曾經認為此二身分重疊並不適當)。

以似 8 的形式「纒結」在竹籤一端。占師拉斷竹籤時,斷處之竹絲暴綻 呈「彎曲扭纒」狀,占師即以竹絲扭曲的方向判定吉凶。普悠瑪語 rubutr 即為「纒結」之意。

(5) melralretra:亦用以指稱竹占師。普悠瑪語 lretra 為「拉斷」之意。

2. 以穿戴特徵稱者

(1) mialiyutr:專指巫師。指身上佩戴著袋子的人。普悠瑪語 aliyutr 為「袋 子」之意。

(2) pinayapay 及 niyubayub:兩者都是巫師自稱詞,見於巫師經語中為普悠 瑪古語。pinayapay 指巫師佩掛的袋子,niyubayub,指巫袋上的流蘇隨 巫師的動作飄動。

3. 以專業性質稱者

(1) meraruwa:指稱祭師,是近幾年間被重新提出使用之普悠瑪古老語詞,

以取代多年來族人使用指稱祭師名稱 trangkangkar。普悠瑪人認為 trangkangkar 一詞有貶抑的意味,且原詞據說來自阿美語,不能充分代 表普悠瑪的精神,於是重新引用前人曾使用的古老說法。普悠瑪語 maruwa 有「適當、恰當、可以了」的涵意。trangkangkar:指稱祭師之 用語,原詞據說為源自阿美語。

(2) kemakuret:指稱祭師之用語,普悠瑪語 kuret 有「規劃、制定、規範」

之意。

(3) temararamaw:專稱巫師。

4. 其他

(1) aramaw:敬稱巫師的第二人稱用語。

(2) melaladam:為巫師自稱之謙詞,或族人稱呼已成巫但尚未舉行入門通 過儀式的新巫。普悠瑪語 meladam 意為「學習、學習者」。

(3) bangsa:指稱祭師之詞(宋龍生 1995),目前已少見族人使用。

上述有些對儀式執行者的稱詞,族人雖然知道指稱的對象,也可以概略形容 該稱語之使用原意,如 benabulru、demadikes、maelraw 等,但也有些稱語是長久 以來族人慣用,也知道指稱的對象,但卻無法清楚回答其涵意的詞。即便儀式執

行者本身也是以「就是我們在做的事啊!」來解釋其意。

卑南族的占卜原有竹占 maelraw、夢卜 kiyatiya 及鳥占 beteteana。其中,夢卜 及鳥占現今已無人施行,但得夢解夢仍然存留在族人的觀念中。竹占,至今則仍 是普悠瑪人問事解惑的方式之一,族人遇重大事件時(重大的標準視個人而定), 竹占是一指點迷津的方式,從斷竹綻裂的纖維紋理中,竹占師為求占者推斷行事 的成敗吉凶、方向的利幣得失、果因的對應趨避等。經竹占,求占者得獲啟示調 整行事步驟及方向,也從竹占所示指定適合施儀的巫師或祭師。竹占為印尼的文 化特質,而普悠瑪人竹占之術相傳乃得自鄰近的馬蘭阿美人,因此,早期竹占師 也以阿美語問占,現今的竹占師則多已使用卑南語了(宋龍生 1964:77;陳文德 2001:76,2010a:89;衛惠林 1954:26;筆者田野資料)。

行竹占時,力須足以扯斷竹籤,目前普悠瑪的竹占師都屬男性。至於女性,

筆者僅聽說過去曾有一位名為 Alrisulay 的巫師,即深諳竹占之術,族人描述時特 別強調其性格強悍且法術高強。

普悠瑪祭師以男性為主,且多屬年紀較長者擔任,執行的儀式偏向與危險性 質相關者,如征戰、狩獵等,以及與成人會所相關的歲時祭儀。但祭師是否只能 由男性擔任,實際上並無絕對的限制,只能說普悠瑪人傳統習慣中限制女性參與 的場合及祭儀,如二級會所、大獵祭、海祭等,儀式皆只能由男性擔任執行(宋 龍生 1995;洪秀桂 1976;陳文德 2010b:170-174)。

目前仍在執行儀式的幾名祭師曾表示女性也可以學習成為祭師,其中一資深 的祭師甚至在五、六年前即收了一名前去拜師的阿美族女性為徒,向其傳授祭師 的知識與技能。不過,到目前為止,筆者尚未見有本族的女性學習者。普悠瑪的 巫師也無性別限制,早昔曾有男性擔任巫師的例子,但 1960 年後的成巫者資料便 一直都只有女性。

一般而言,巫師執行的儀式相對於祭師屬於較和平性質,偏向袪邪、治病、

招魂等內容,巫師也參與部分部落性的祭儀,以及以婦女為主的活動。儀式相關 的知識與技能,祭師與竹占師主要是透過學習而獲得;巫師則除了學習之外,另 須具備兩個先決條件:1.確認已被生前曾任巫師的祖先所揀選;2.找到願意指導其 巫儀的資深巫師。此二條件具備了,有意成巫者才能舉行成巫儀式,進一步學習 巫儀。祭師與竹占師,雖被認為相較於其他親人有一定的特質,才有能力學習(陳 文德 2010a:89),但唯有巫師具有施行召喚巫靈附體會談之術,可以與靈直接對 話,這也是巫師不同於其他儀式執行者的地方(參閱表 9)。此外,巫師在有些儀

式的執行上,是以頌唱的方式進行祭禱,而與其他儀式執行者多以唸誦的方式進 行祭禱,相當地不同。

表 8 普悠瑪巫師與祭師的比較

資料來源:陳文德( 2010b:170-174),另見宋龍生(1995)、洪秀桂(1976)、以及筆者田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