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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歷經曲折,突破單一的威權統治過程,終於在 1997 年通過憲法增修條 文第十條第九項,明訂:「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 及文化」。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1997)指出,雖然此一條文針對原住民族,

但其所彰顯的多元文化精神,也同樣適用於其他非主流族群。而校園中的運動 員,在過去一直是屬於被忽略的「弱勢群體」,與多元文化教育相關之學術研 究也並未將運動員列為關注之對象,因此若依照張教授的文章用意可以推測,

應該也要以多元文化精神適用在校園中的任何一個非主流群體,包含本研究所 要探討的運動員群體。

而多元文化教育主要關注的對象為現行教育體制中的弱勢群體,而通常被 認為是教育上的弱勢群體則包括了「女性、身心障礙者以及少數民族、語族、

長期被忽略的底層勞工家庭之子女與海濱、高山等偏遠地區家庭子弟等經濟弱 勢群體,以及種種在社會體制中被汙名化、被迫匿居潛藏的邊緣人(瓦歷斯尤 幹,1998)」,若根據「長期被忽略」此定義來分析,由於我國校園中長期瀰 漫升學主義的氛圍,使得運動員在校園中的學業以外的努力與表現,可能經常 被教師或其他同儕有意無意的忽略,社會大眾也鮮少注意運動員在升學以及求 職過程中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另外,運動員文化也經常被忽視,使運動員成

為校園中的「邊緣群體」;若根據「被汙名化」此定義看來,運動員亦為校園

常請假出賽、在班際競賽中一夫當關、在學業上可能容易得到一些「優惠待遇」

等等,同樣的使得校園中普遍忽視運動員弱勢的一面,而形成許多對於運動員 的刻板印象,並且漸漸形成偏見與歧視。在校園中值得探討的問題包括「運動 員因花費大量時間在訓練,學業成就普遍落後一般學生,導致一般學生與教師 形成哪些對於運動員的偏見?為校爭光的背後所付出的犧牲學校是否有積極的 彌補?校方對於運動員未來的輔導措施是否足夠?這些刻板印象、偏見、歧視 都使得運動員在校園中處於弱勢,在訓練期、轉換跑道期、退役期會面臨哪些 的壓力?學習經驗是否比其他學生更為辛苦?學業成功運動員轉換跑道後是否 仍受到主流價值觀的壓迫?」對此,呂惠富(2008)指出,體育績優生在求學 過程中,所接受的各類輔導大多來自其學校的體育老師或教練,一直以來都沒 有特殊教育工作者介入這些體育績優學生的生活中,去輔導他們具備再學習的 能力。因此,本研究之第三個重要性在於嘗試以「多元文化教育之觀點」來檢 視「校園中的運動員群體(文化)的學習經驗」,破除校園中對於運動員不正 確的迷思、使運動員的輔導工作能夠受到重視,讓運動員能夠獲得正向的學習 經驗,即便是學業成功運動員的學習經驗也必須予以關注。

最後,筆者以曾經身為專業運動員十多年的經驗與感受,透過本研究為校 園中的運動員群體發聲並希望有關運動員的學習困境能夠受到重視,筆者認為

「羨慕運動員、稱讚運動員、頒獎給運動員,不代表就沒有歧視運動員;考一 樣的成績、讀一樣的學校、過一樣的生活,不代表運動員付出的努力跟一般學 生一樣;社會沒注意到的問題、學校沒注意到的問題、運動員自己沒注意到的 問題,不代表沒有問題」,期望本研究能夠在既有文獻上,以多元文化之觀點 提供一個看待校園中運動員文化的新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