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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涯發展的探索期

本階段包括青少年時期及成年時期,亦涵蓋大學時期。主要透過學 校、休閒活動、與各種工作經驗,進行自我探索、角色試探、職業試探,

不斷的自我檢討及觀念修正。高中體育班的學生正處於探索期,藉著個人 的能力與興趣的成熟及實際試探與自我概念的發展,不斷的在個人與團 體、自我觀念和現實間反覆調和,經由自我檢討及自我觀念的修正,逐漸 對運動的偏好從具體化、特殊化到能實現之。

二、高中體育班的定位

藉由「特殊教育法」對資優教育的內容界定,可知「體育班」應屬於 學校資優教育的範疇,而其設立之目的,乃針對於具有運動潛能之學生施 以計畫性與系統化之教育,傳授體育專業理論與技能,使其潛能得以在成 長過程中充分發揮。因此,體育班之設立,對我國體育資優生培育及我國 體育專業教育之長期發展,具有規劃、實施及輔導的重要功能。此外「各 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及「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要 點」,充分授權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可依本身需求及區域性特色成立體育 班,能讓各地區、各學校發展自我特色,特別是在國家亞奧運重點發展項 目中,依據本身的特色適性發展,其最大意義在於肯定高中體育班對於國 家競技運動發展具有正面性意義與貢獻。

三、高中體育班的發展現況

高中體育班在近年(91年至95年)成長幅度相當驚人,設有體育班的 學校由民國91年的65所快速成長至95年的117所,發展的運動種類由242 項次成長為443項次,學生總人數亦由3,935 人增加為7,947人;顯見體育 班的設立,已普遍為各級學校所接受,但為兼顧國際競技實力的提升與有 限的培訓經費,實有必要針對近年的發展現況作瞭解。

在各運動種類中,目前設置最普遍的為田徑、跆拳道、游泳、籃球、

柔道、棒球、舉重、排球、羽球、網球、桌球、足球等項目。但近年有許 多新興運動種類迅速的發展,如空手道、輕艇、武術、韻律體操、西式划 船、射擊、保齡球、曲棍球等,讓體育班的運動種類更加多元化,更多運 動專長學生能接受專業的訓練。另外有一些運動種類發展得相當蓬勃,如 田徑、跆拳道、游泳、柔道、羽球、網球、桌球、射箭、手球、撞球、高 爾夫球等,投入設置的學校幾乎都呈倍數成長,顯見近期投入體育班發展 的學校,盡量都朝此方向發展。而在亞奧運項目中籃球、足球、軟式網球 及體操是近年來成長較緩慢的項目,並沒有隨者體育班的廣設而有對等的 成長。

四、運動員的學業適應問題

體育班學生常常肩負學校使命到處比賽,而比賽之時的實力來自於 學生的長時間努力訓練,所以不定時比賽和長時間練習佔據了原本的學習 時間,再加上練習後的身體與精神狀態都容易產生精神無法集中,常有體 育班學生合理化自己無法兼顧學術科,不適宜從事學習和唸書等需要專注 力的事務。因此雖然許多學者均認為體育班學生在學業成就表現顯得低落 與運動訓練有關,但以運動員的高適應力而言,也有學者認為運動員若能 將注意力強化在課業上,應有相當良好的效果。運動選手需要自我警惕不 可拿運動訓練作為學業偷懶的理由;運動選手的家長需適時的鼓勵及支 持;運動教練的身教重於言教且要視選手如己出;學校需適時關心教練及 選手;主管機關需指導學校正常發展及關心教練及選手的制度,每個環節 均應正常運作,才能解決體育班學生學業上的問題。

五、運動員的訓練適應

運動員面對專項運動訓練時,會因為外在人為、物質或內在心理等因 素,影響運動學習意願及追求運動成績表現的動力。包德明(1989)認為 學校選手培訓辦法,有下列八項作法:(一)健全學校組訓工作:透過體 育課正常實施及校內運動競賽實施,以調查學生專長,並鼓勵優秀許手參 加訓練(二)聘請優秀、專心、認真的專業教練,協助學校從事專長訓練

(三)訂定短、中、長期訓練計畫(四)充實場地設備(五)充裕的經費

運用(六)加強生活輔導,並制訂管理辦法,讓選手學習認真的態度及服 從的精神(七)加強課業輔導(八)健全獎勵制度。需要面面俱到,在運 動員的養成過程中一點都不能馬虎,每個環節都不容有所閃失,因為優秀 運動員的成功絕非偶然,要培養足以登上世界舞台的優秀運動員,更是需 要數以百、千計的後勤支援專家學者,不是過往土法煉鋼、自生自滅的訓 練方式所能培養出來的。國內運動訓練的各部分工與結合仍有非常大的努 力空間,需要有志從事運動訓練的相關人員再整合,以利國內運動訓練的 層級再向上提升,早日與世界接軌。

六、運動員的升學相關辦法與問題

運動績優甄審、甄試方式招生,幾乎與一般資優教育中的「保送」制 度相似,只要運動表現優異,就可進入一流的大學就讀。兩者之間,甄審 對選手競賽成績的要求較嚴格,一般均在比賽前二至四名;而甄試對競賽 成績的要求不似前者嚴苛,但須再參加學科的考試,方能順利入學。此外 體育班學生未具有運動成績優異資格,無法申請運動績優生甄選、甄試入 學測驗者,必須與普通科學生參加大學甄選入學招生、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測驗及獨立招生。甄選入學與考試分發多需加考術科,各校學科與體育術 科佔分比例也都做大幅調整,從過往各占 50%到現在,各校所佔的比例約 略都在 20-30%,顯見對沒有取得運動優良成績的體育班學生而言,升學 的關鍵反而取決於學科成績的高低,而非術科能力。獨立招生的部分多以

運動專長術科成績決定錄取與否,學科佔分比例較低,甚至不佔分,給予 運動專長術科較佳但學科成就低落的學生,一個升學管道。隨著多元入學 方案的推動,運動相關科系的升學管道漸漸轉移至獨立招生,大專院校運 動績優獨立招生的名額持續的成長,未來將是體育班學生升學的主要管 道。

七、運動員的就業發展問題

學者李清楠(1983)認為運動員有良好的就業條件及廣闊的就業領 域,因為運動員有敏捷的判斷能力與隨機應變的能力,若經由訓練培養不 同的技能,不僅是運動方面的專門職業,只要符合自己的興趣,適合自己 的才能,運動員一樣可以選擇其他職業。學校除提供運動選手學習的謀生 技能與專業知識外,更重要的是輔導學生培養生涯發展的理念。運動員退 休的出路問題,導因於學生時代疏於課業的學習,他們除了運動專長外,

別無所長。因此,運動員若能在學科上加強,在開放的社會中,運動選手 畢業後可以從事的職業變得更多元、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