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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運動員的升學輔導辦法及相關問題

運動員常因學業問題而困擾不已,能順利升學,更是多數運動員不敢 奢望的事。體育班學業成績不佳是不爭的事實,如果獲得運動優良成績取 得甄審、甄試保送權,卻因學科成績不佳而無法進入理想中的大學就讀,

或無法獲得運動優良成績,必須與一般學生參加甄選入學及考試分發測 驗,在升學的路途上又倍增困難。本章節除明列出運動績優生保送制度及 一般學生升大學之甄選入學及考試分發與獨立招生辦法之外,並嘗試性提 出體育班學生面臨升學的相關問題,提供各體育班參考。

一、 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辦法的精神

「運動績優保送生」、「體保生」、「體育保送」等名詞,皆是源自 於教育部,在民國54年時訂定之「中等學校體育成績優良學生保送升學辦 法」。該辦法規定,大專院校的體育科系從民國55年起,開始接受中等學 校的體育成績優良保送生。在民國64年度之後,辦法修訂為運動績優學生 在參加大學聯考時,享有降低錄取標準10%或25%的優待。民國68年後,

教育部又修訂了「中等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對參加國 際各單項運動競賽獲得冠軍的隊員,以集體保送的方式,進入大學的一般 科系就讀(許樹淵,1979;許樹淵,1981)。

經過多次的修訂後,將「保送」的字眼刪除,再新增中等以上學校,

最後於民國88年更命名為「中等以上學校體育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

法」,此辦法修訂的過程從原本的「全面參加聯招」,至後來的「甄審」、

「甄試」方式招生,幾乎與一般資優教育中的「保送」制度相似,只要運 動表現優異,就可進入一流的大學就讀。因此,教育部制定此辦法,除為 提升運動風氣與水準、獎勵中等以上學校的運動績優生以外,更在培養專 項之優秀運動人才,提昇國內各項運動成績及提倡全民運動。

前述所謂「甄審」,即是學生依該辦法檢具過去參加世界、亞洲等優 秀競賽成績,按志願分發的方式,不需參加考試,由委員會審查,並依學 生志願、運動及學業成績分發進入大學(或高中職、五專)就讀。而所謂

「甄試」,即是學生亦需提出全國性以上的競賽成績(其運動項目屬團體 競賽者尚需參加專長術科檢定),經由學科甄試,再依學科成績高低、運 動等級及志願順序分發。以前述兩種方式入學的學生,在校德育成績均需 逹乙等(70分)以上。「甄審」與「甄試」最大的不同,即在於甄審對選 手競賽成績的要求較嚴格,一般均在比賽前二至四名;而甄試對競賽成績 的要求不似前者嚴苛,但須再參加學科的考試,方能順利入學。

但「甄審」及「甄試」的門又窄,每年高中畢業生運動員數以千計,

其中取得甄審、甄試資格的人僅佔少數一部分,且能取得甄審甄試資格 者,成績都是運動員中的佼佼者。一般高中學校體育班的學生並非每人都 可逹到,那他們未來升學又該如何打算。只能與高中一般生,參與大學甄 選入學招生或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測驗或獨立招生並加考術科始能升學。

二、體育班升學的相關問題

(一)運動績優甄審、甄試的問題

雷寅雄(1994)認為運動績優生保送制度引起訓練上的揠苗助長,甚 至成了升學的跳板,運動績優生逹到升學目的以後,即以功課跟不上為 由,消失在運動競賽場。張宏亮(1995)認為,運動績優保送生之所以輔 導其繼續升學,主要目的是基於在運動成績上能有所進步,繼續就其專長 努力,如果運動績優保送生,保送大學後,原本應進入體能的顛峰狀態之 際,運動成績卻不進反退,很顯然,有可能學校適應出了問題。大專體總 的報告中指出,運動績優生本身程度是否能適應大專校院的課業、這些學 生是否繼續訓練、代表學校或代表有利可圖的社會團體出賽等(黃文忠,

1994),皆是影響體育保送生學校適應及造成就讀之學校困擾的原因。李 慶生(1994)提及要造就一位體育保送生並不容易,體育保送生進入大學 就讀後,卻出現嚴重的學習困難,使得空有優秀的專業教練及完整的訓練 計劃卻無法按理想與希望來進行;另一方面,一般老師對體保生的學習程 度也倍感頭痛,認為現行運動績優保送辦法,應通盤檢討並有考量實際的 狀況做調查改善的必要,以下就其對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辦法之建議如 下:1.建立體保生大學預備學校,成立類似語文先修班的體保生大學預備 學校一至二年,加強體保生的基礎學科;2.嚴格考核體保生的基本學科能 力。其科目及錄取標準應由各校或各系來訂定,甄選考試的深度加強,使

少數學習表現優秀的學生進入一般大學就讀,稍差者則進入預備學校就 讀;3.事先幫助體保生了解大學各科、系可能的學習狀況,與學習壓力,

助於日後就讀大學的學習調適;4.回復原來的聯考加分方式使選手具備相 近的學習程度,也較易適應學科的學習。然而體育班若能依照學生能力分 班授與不同程度的教材,學多少教多少,逐步提昇學生的課業能力,從平 時一點一滴的累積學習做起認清,體育班仍舊是以教育為主而非僅止於運 動訓練而已。

(二)大學甄選入學測驗、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測驗及獨立招生的問題 由於國內學者對於體育班學生未具有運動成績優異無法申請績優生 甄選甄試入學測驗,所以必須與普通科學生參加大學甄選入學招生、大學 考試分發入學測驗及獨立招生之相關研究欠缺。在此提供本人的一些看 法:體育班學生因需實施 12 堂課的專長訓練,所以學科授課時數比一般 生少,以至於在大學甄選入學成績自然無法與一般生比較,且在目前法令 上並無任何優待辦法,造成體育班學生在升學時的最大困擾,即使加考術 科時,可能會略佔優勢,但一般學生敢考體育科系的人,也絕非弱者,且 術科的考試內容也非體育班學生平日所訓練的專項,每人都可從平日自我 訓練或相互競爭來培訓,體育班學生勝算的機會不大;況且各校學科與體 育術科佔分比例也都做大幅調整,從過往各占 50%到現在,各校所佔的比 例約略都在 20-30%,顯見對沒有取得運動優良成績的體育班學生而言,

升學的關鍵反而取決於學科成績的高低,而非術科能力,許多學生到最後 兩頭空,反而沒有理想的升學機會。但是現今的獨立招生,為這些學生提 供了另一個選擇,許多運動成績雖未達甄審、甄試保送資格但具有一定實 力或潛力的學生,可以選擇參加各大專院校舉辦的獨立招生,以此升學管 道進入理想的學校就讀。大專院校舉辦獨立招生,多以運動專長術科成績 決定錄取與否,學科佔分比例較低,給予運動專長術科較佳但學科成就低 落的學生,一個升學管道。隨著多元入學方案的推動,運動相關科系的升 學管道漸漸轉移至獨立招生,大專院校運動績優獨立招生的名額持續的成 長,未來將是體育班學生升學的主要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