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校外教學場域特性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提出本土教育融入教學以及教育部 2008 年訂定的
「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後,便賦予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明 確的定位。學校實施校外教學應結合學校課程,以學生學習為核心,依學 生能力考量實施地點,擴充知識領域,增加學習體驗,以增進學生對自然 與人文關懷,並認識家鄉,愛護家鄉。
一、 校外教學相關概念
「校外教學」為目前國內中小學常用的詞彙,參閱相關文獻發現國內
「戶外教育」、「戶外教學」、「校外教學」三個語詞並無明顯區分,可互為 通用。在此,彙整專家學者對三個語詞的定義後,再論述本研究所指「校 外教學」之定義。
(一) 戶外教育
戶外教育早期所持的教育哲學多半帶有在戶外磨練生活的意味,後來 的教育者領略到戶外環境可以提供學生許多教育潛能,於是開始將教室外 的學習經驗與學校課程予以統整,以體驗學習為基礎,發展戶外教育活動
(周儒、呂建政,1999;黃書婷,2008)。
單從字面上來解釋,戶外教育是「發生於戶外的教育」,而學者們 Donald R. Hammerman, William M. Hammerman and Elizabeth L.
Hammerman 則認為戶外教育是「應用戶外以為學習之實驗室」(周儒、呂 建政,1999)。美國學者 Donaldson and Donaldson 於 1958 年定義戶外教育
就是「在戶外教學、有關戶外的教學以及為戶外而教學(Outdoor Education is education in, about, and for the outdoors)」(引自 Stenger, 2001, p. 17)。美 國戶外教育倡導先趨 Lioyd Burgess Sharp 指出戶外教育是一種常識的學習 方式,自然、簡潔而直接,不論任何年級、任何學科的課程,若能在戶外 獲得最佳的學習效果,便在戶外進行教學活動,而且在教師和學生一跨出 教室的當下即可開始(周儒、黃淑芬,1994)。
澳洲昆士蘭州教育局(Education Queensland)在 1990 年提出「戶外教 育是一種戶外探險,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不斷與他人互動,對彼此產生影 響,另外,每個學生都能透過親身的操作與實踐進行自我探索,發展各自 技能,學習解決問題與制定決策,是一個能充實與整合學校課程的教育媒 介。」(引自 Pinch, 2005, p. 52)。國內學者王鑫、朱慶昇(1995)則認為「戶 外教育是指課堂外的活動,基於發現學習原則與感官的使用,使學生從直 接的、實際的、生活的體驗中學習,並藉這種戶外習得的智能,促進學生 認識自我以及他在社會環境中的角色,同時有助於他對特定主題(如環 境、地球資源等)的瞭解。」Bunting(2006)認為戶外教育由三個向度組 成—教室課程的擴展與延伸、戶外教育的內容以及是一種教學的方法。教 室課程的擴展與延伸意指讓學生擴充課堂學習的深度和廣度,戶外教育內 容是指教導學生人與自然的關係、戶外生活技能及人類對環境的影響等,
而教學方法指的是透過活動與實地接觸,讓學生連結各領域學科的知識。
依上述各專家學者的定義看來,戶外教育涵蓋的範圍十分廣泛,是一 種教育理念,凡是在戶外進行以戶外為主題的教學活動都可認定之。而 且,戶外教育的教學方法、地點多樣化,不侷限於某一特定學科或領域,
能夠教授學生的不僅是知識上的學習,更多的效益是與環境、自然及人們 的真實互動,使學生能有直接經驗的學習,以彌補在教室內無法達到的教 學目標。
(二) 戶外教學
教學不僅僅只是在教室裡的活動、教材也不只限於教科書,街道、公 園、社區、田野、歷史古蹟等都是教學的好地方(林進生,2002)。教師基 於發現學習原則與感官的使用,透過戶外教學活動方式,從具體的活動出 發,提供學生直接的學習經驗,讓學生經歷、體驗、觀察、參與、反省,
促進其認識自我以及他人在社會環境中的角色,這樣的學習歷程即可讓學 生達到體驗學習的意義及成效(彭文珊、周玉秀,2005;徐治霜,2006)。
戶外教學乃指走出教室外的另一種具有周詳計畫之教學活動,是課堂 教學的延續和補充,其整合與印證各學科內容,為學生帶來統合與觀察能 力的訓練(黃朝恩,1990;李崑山,1995;趙桂珠,1995)。李崑山(1996)
認為戶外教學是學童在老師或家長協助引領下,步出教室、踏出校門,在 校園、社區、社會、田野、大自然裡,進行有目標性、規劃性、系統性、
程序性之學習活動,是一種融入教育意義及結合、統整各科之學習活動。
陳昌義(2004)定義戶外教學是教師為達成教學目標,有計畫性的帶學生 至戶外,透過多重知覺感官,直接體驗學習,並達成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能 力指標的教學方式。
綜合上述,戶外教學被認定是一種教學方式,實施戶外教學可以使學 生學習和實際生活產生最大的關聯,課本知識與生活經驗相互印證。教師 將學生帶至教室以外的戶外環境,以適切的環境教材為輔助,進行具體的 教學活動,其可能進行單一學科的學習,也可能融合各學科領域進行主題 學習,整個教學活動利用戶外環境資源,使學生與環境產生密切互動,以 培養認識環境、面對社會及生活的能力。
(三) 校外教學
校外教學的重要性與價值不亞於傳統的室內教學,其是為了一些在學 校無法達成的教學內容而設計的教學,可廣泛運用於各學科的教學上,使 現實生活與學校課程連結,讓學生從容地、深入地去體會與發現,擴展視
野,從中得到豐碩的收穫(曾慧佳,1993;劉富連,2000;陳君健,2003)。
蔡瓊英(2003)認為校外教學是學生擴大視野的最佳途徑,除了可以 是知性及感性的學習外,亦兼具休閒及娛樂的效果。藍紅玉(2009)認定 校外教學是由學生、教師和參與工作的校外教學資源人物共同發展的一種 課程,是有目標、有規劃的綜合性教學活動,在學校以外的社區、田野、
大自然裡進行有助於學生學習的活動,是一種走出學校,在校外的場所—
不論是室內或戶外環境,進行已規劃好的教學活動。洪莉媛(2010)提出 教師利用學校以外的各類資源,進行一種有目標、有規劃的綜合性教學活 動,使學生從直接的、實際的、生活的體驗中學習,是謂校外教學。李崑 山(1999)定義校外教學為:「兒童在老師帶領,家長協助下,一起走出校 門,踏入社區、社會、田野、大自然裡進行有教育目的的學習活動。其具 備完善的學習過程,更具有目標導向性、系統性、計劃性、程序性的教學 活動,在學習過程中親師生應盡可能共同參與,融入學習過程中。」
校外教學是一種在學校以外的範圍實施經過完善規劃的教學活動,目 的是要讓學生透過校園外的場所進行親身經驗的學習,除了學到知識與技 能外,在活動過程中與自然、社會及人群互動所培養的情感與態度,也會 無形中學習。
(四)小結
整理前述相關文獻對於戶外教育、戶外教學、校外教學的說明及定 義,本研究認為三者的關聯如圖 2-1-1,各自代表意義如下述。
戶外教育原本以讓學生接觸自然、認識自然為出發點,是一種教育的 理念,但是隨著時代轉變為以戶外相關為主要教學目標,地點只要是在教 室以外的場域都可算之;戶外教學則是最常被使用來實行戶外教育的一種 教學方法,教學活動的場地是指在教室外的所有戶外空間,不論其空間大 小或距離遠近皆可施行,冀望學生透過戶外環境學習課堂內學習不到的知 識、技能與情感;校外教學則是戶外教學各類型中的其中一種,強調教學
活動的範圍是在學校以外的場所,教學目的除了讓學生親身體驗並與生活 產生連結外,更重要是能拓展思考面向與生活經驗。
圖 2-1-1 戶外教育、戶外教學與校外教學三者關聯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所採用的詞彙為「校外教學」,指的是中小學教師為了驗證課 本上的知識,或是擴展學生生活視野,設計教學活動後,審慎選擇符合教 學目標的校外場所,輔以家長或活動場所的專業工作人員協助,使學生能 在校外環境安全的探索、學習,增進知識與社交能力,促使親師生的關係 更緊密。
雖然各學者對三個語詞的定義略有差異,但在三者的定義說明中,皆 不斷強調從體驗中學習,顯見其與體驗學習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故在下一 節進行體驗學習的相關討論。
二、 國內校外教學的現況
九年一貫課程基本理念為培養學生的基本能力,以因應未來生活所 戶外教育(理念)
戶外教學(方式)
校外教學
(策略)
需。因此,學習應和生活與周遭環境結合,力求教與學達到「學習生活化、
行動地方化、思考國際化」的目標(李崑山、葉欲春,1998)。傳統偏重於 教室內、書本上的知識學習使得學習易與實際生活脫節(李崑山,2000),
而校外教學除了可以補償缺乏直接經驗的青少年和受限於室內教學的教 師外,更是學生了解自然環境和自然社區必要的活動,以發展技能、情意 和知識,培養自立、自信和自尊,並帶動社會人際關係的發展(引自蔡居 澤,1996)。
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規定,國民中小學每 學年至少實施一次校外教學,國內針對校外教學的相關研究論述不少,所 探討重點亦不相同。
目前國中小學校外教學在辦理形式方面,配合學校行事每學年一次或 是每學期一次,依學校規模分為全校統一辦理或學年統一辦理,活動行程 多為半日至一日,以遊覽車為主要的交通工具(謝鴻儒,2000;熊湘屏,
2002;劉虹伶,2005;徐治霜,2006;葉依涵,2008;劉小萍,2009;洪莉 媛,2010)。在活動地點考量方面,依據各縣市或各學校所在地區特性或資
2002;劉虹伶,2005;徐治霜,2006;葉依涵,2008;劉小萍,2009;洪莉 媛,2010)。在活動地點考量方面,依據各縣市或各學校所在地區特性或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