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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立高中學校體育設施於體育課使用現況

依照教育部(2011a)所頒布之臺中(三)字第 1000114161B 號令,修正「普通高 級中學課程綱要」,其中體育課程綱要明確指出: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體育」課程 十二學分,而有關教材類別及配置比例,各校得根據學校特性、學生特質、資源特點及 發展特色,自訂教材內容與百分比評量項目與比例,提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後實 施。由此規定可知各校於教授體育課時,遵守授課時數之餘,可依據校內現有資源,自 行訂定合適的體育課程。

以下將探討桃園縣立高中學校體育設施於體育課使用現況與其差異,運用實地訪談 及觀察所蒐集的資料,首先陳述各校體育課授課的種類及場地使用情形,再分析不同環 境下,如面臨晴、雨天的差異時,各校體育課在授課內容及場地使用上的調整,最後提 出結論。

一、研究結果

學校體育設施的種類是影響各校體育課授課內容的因素之一,故以下將針對各校體 育課授課內容,以及學校體育設施用於體育課的方式,整理實際訪談及觀察後的結果,

逐一敘述。

(一)A 校體育課內容及體育設施使用情形

該校體育課授課種類頗為多樣,計有籃球、排球、田徑、足球、民俗運動(扯鈴)、

迷你網球、羽球、舞蹈、桌球以及體適能共 10 種。用於體育課的學校體育設施有籃球 專用球場、籃排球共用場、田徑場(含鉛球、跳遠場地)、足球場(位於田徑場中央)、

體育館、舞蹈教室、桌球教室共計 7 項。其中較為特殊的,是操場旁的林蔭大道,若因 故場地無法使用時,林蔭大道可彈性使用,做為民俗運動(扯鈴)及迷你網球的授課場 地,但因其非固定使用的教學場地,於本研究中僅列入數量統計但不討論。茲將體育設 施所實施之授課種類整理如表 4-13。

表 4-13

(二)B 校體育課內容及體育設施使用情形

該校體育課所使用的體育設施十分單純,僅籃球場、排球場、田徑場(含鉛球、跳 遠場地)以及體育館共 4 類。授課種類為籃球、拔河、排球、田徑、體適能、桌球、羽 球共計 7 項。茲將體育設施所實施之授課種類整理如表 4-14。

表 4-14

B 校體育設施所實施之體育課種類表 可容納

班級數 籃球 排球 桌球 羽球 拔河 田徑 體適能

籃排球場 2 ˇ ˇ ˇ ˇ

排球專用場 1 ˇ

田徑場 1 ˇ ˇ

體育館 2 ˇ ˇ

總計 6

註:打ˇ代表該場地所實施的授課種類。田徑場所指範圍為整個田徑場的校區。

由表 4-14,發現該校主要授課場地集中在籃排球場及體育館,此應與該校擁有五座 相連的籃球全場有關,加上田徑場為在對街的校區,雖有天橋相連,但使用率較低,主 要供該校體育班田徑隊訓練,因此教學前的熱身跑步多使用籃排球場進行,部份體適能 授課場地亦在籃排球場,施測時才會移至田徑場。由於教室不夠,體育館內同時進行羽 球與桌球之教學,後者位於二樓看臺下方,與體育館中央的羽球場地不相衝突,故可同 時容納兩班,但因處於同一樓層,授課時仍一有互相干擾的現象。受訪者 B 就表示:「其 實大家也會希望,桌球跟羽球是不要同時上的,會很吵。我們也希望說桌球應該要有一 個桌球教室。(B-03-01)」。除此之外,該校體育組會與教學組協調單節同時授課班級數 的上限,以確保場地使用時不相衝突,如受訪者 B 曾言:「會跟跟教務處協調一節課最 多 5 個班上課。(B-02-01)」。

(三)C 校體育課內容及體育設施使用情形

該校由於先天的特殊條件:兩校共用校區,使其體育設施的分配較為複雜,授課種 類為籃球、排球、羽球、田徑、足球、拔河、體適能共 7 種,使用場地為籃球專用球場、

籃排球場、活動中心、排球場(向國中借用)、田徑場(向國中借用)等 5 項,茲將體 育設施所實施之授課種類整理如表 4-15。

表 4-15

C 校體育設施所實施之體育課種類表 可容納

班級數 籃球 排球 羽球 拔河 足球 田徑 體適能

籃球專用場 2 ˇ ˇ ˇ

籃排球場 ˇ ˇ

排球專用場*

1

ˇ

活動中心 1 ˇ

田徑場* 1 ˇ ˇ

總計 5

註:打ˇ代表該場地所實施的授課種類。打*代表向國中借用之場地。

該校於體育課場地的分配上顯得較為複雜,籃球專用場計有 4 座籃球全場,但與國 中協調後需借用 1 座供國中使用,故剩餘 3 座全場最多可供兩個班級上課。籃排球共用 場為兩個籃球全場,授課時借用國中 1 座排球專用場,同時加上該校 1 座籃排共用場,

可供 1 個班級使用,剩餘另 1 座籃排共用場則為彈性使用場地。因籃球專用場面積大,

加上田徑場為國中校地,故課前熱身及部分體適能施測皆以籃球場代替田徑場使用,此 與 B 校類似,如受訪者 C 所言:「我們這六面的場地其實也蠻大的,可做一些慢跑的熱 身。(C-02-01)」。為使場地使用上不衝突,C 校體育組亦與教務處協調排課,以避免場 地衝突,如受訪者 C 提及:「因為我們的空間很小,所以我們跟教務處協調說一節課不 可以超過四個班出來上課。(C-02-04)」

(四)D 校體育課內容及體育設施使用情形

(五)E 校體育課內容及體育設施使用情形

(六)F 校體育課內容及體育設施使用情形

該校體育設施部分尚在建置階段,因此教學場地的使用處於過渡階段,計有籃球專 用球場、排球專用球場、田徑場、桌球場等 4 項,另有體育館尚未完工;教學種類有籃 球、排球、桌球、田徑、體適能共 5 種,羽球須等體育館完工後才能進行教學。茲將體 育設施所實施之授課種類整理如表 4-18。

表 4-18

F 校體育設施所實施之體育課種類表 可容納

班級數 籃球 排球 桌球 田徑 體適能 羽球*

籃球專用場 1 ˇ

排球專用場 1 ˇ

田徑場 1 ˇ ˇ

桌球場 1 ˇ

體育館* -- ˇ* ˇ* ˇ* ˇ*

總計 4

註:打ˇ代表該場地所實施的授課種類•打*代表尚未完工的體育設施,或因此還無法進行的教學 種類•田徑場所指範圍為跑道。

由表 4-18 發現,該校體育館預計容納四種體育課程,除了預計設置的籃、排、羽 球之外,亦規劃將暫放置開放走廊上的桌球桌移至體育館內。但由於體育館目前設計僅 有一樓為綜合球場,因此場地的安排須經審慎的評估,以避免使用時空間的衝突。雖然 該校目前最多可同時供 4 個班級授課,但與教學組協調單節排課上限為 3 節,目的在於 雨天亦能授課,如受訪者 F 表示:「下雨的時候我們就是會用裡面的走廊去上體育課…

我們有跟教學組要求,最多就是三個班……一個班會是去桌球,然後另外兩個班共用那 個很大的穿堂。(F-02-01)」。由於目前體育館尚未啟用,因此待完工後雨備場地可望更 為齊全,可改善使用穿堂作為雨天教學場地的現象。

(七)G 校體育課內容及體育設施使用情形

該校為創校第一年,場地的使用較為克難,主要授課場地為籃球專用球場、綜合球 場、田徑場(含鉛球及跳遠場地)、禮堂(兼活動中心)、桌球教室共 5 種,主要進行籃 球、排球、桌球、羽球、田徑、體適能的教學,另外一個比較特殊的課程為休閒,主要 教授跳繩。茲將體育設施所實施之授課種類整理如表 4-19。

表 4-19

G 校體育設施所實施之體育課種類表 可容納

班級數 籃球 排球 桌球 羽球 休閒 田徑 體適能 籃球專用場 1 ˇ

綜合球場 1 ˇ

田徑場 1 ˇ ˇ ˇ

桌球教室 1 ˇ

禮堂 1 ˇ

總計 5

註:打ˇ代表該場地所實施的授課種類•田徑場所指範圍為跑道及鉛球、跳遠場地。

由表 4-19 發現,除田徑場外,該校其餘教學場地呈現使用專門化及單一化的趨勢,

此與 E 校相似。場地及設備的數量較少,如綜合球場僅有 1 面排球網,桌球教室僅有 4 張球桌,禮堂內僅能容納 2 座羽球場,因此授課時必須妥善規劃各教師所使用之場地,

以確保使用上不衝突,受訪者 G 即言:「這四個老師他們就會尊重我,不會跟我們搶,

就是我們會排的蠻開的啦。(G-02-01)」。

由於該校雨備場地只有禮堂(兼活動中心),僅能容納 1 個班級進行教學,因此雨 天大多是採取影片教學,如受訪者 G 表示:「雨天備案的話,就變成看影片……我們的 雨天備案很辛苦。(G-02-02)」。

經由實地訪談桃園縣立七所縣中,發現各校體育課程除了基本的籃球、排球、桌球、

羽球、田徑,亦有較具各校課程特色的足球、飛盤、跳繩、扯鈴、拔河、木球、棒壘球 或樂樂棒球等項目。茲將各校授課種類整理如表 4-20

表 4-20

桃園縣立高級中學體育課授課種類一覽表

A 校 B 校 C 校 D 校 E 校 F 校 G 校 籃球 ˇ ˇ ˇ ˇ ˇ ˇ ˇ 排球 ˇ ˇ ˇ ˇ ˇ ˇ ˇ

桌球 ˇ ˇ ˇ ˇ ˇ ˇ

羽球 ˇ ˇ ˇ ˇ ˇ ˇ* ˇ

足球 ˇ ˇ ˇ*

田徑 ˇ ˇ ˇ ˇ ˇ ˇ ˇ 體適能 ˇ ˇ ˇ ˇ ˇ ˇ ˇ

棒壘球 ˇ ˇ

拔河 ˇ ˇ

木球 ˇ

迷你網球 ˇ 舞蹈 ˇ 其他(扯鈴、

跳繩、飛盤) ˇ ˇ ˇ

合計 10 7 7 7 9 5 7

註:打ˇ代表有進行教學的種類。打*代表即將於 102 學年度實施的教學種類。

由表 4-20 發現,各校體育課教學種類總和共計 13 種之多,其中籃球、排球、田徑、

體適能的比例達 100%,桌球、羽球次之,其餘種類實施學校皆未超過 3 校,屬於各校 特色的教學項目。至於教學所使用之場地,以下整理如表 4-21。

表 4-21

桃園縣立高級中學體育課授課場地一覽表

A 校 B 校 C 校 D 校 E 校 F 校 G 校 籃球場 ˇ ˇ ˇ ˇ ˇ ˇ ˇ 排球場 ˇ ˇ ˇ ˇ ˇ ˇ ˇ 田徑/足球場 ˇ ˇ ˇ ˇ ˇ ˇ ˇ 桌球場/教室 ˇ ˇ ˇ ˇ ˇ ˇ 體育館/禮堂

活動中心 ˇ ˇ ˇ ˇ ˇ ˇ* ˇ 舞蹈教室 ˇ

合計 6 5 4 5 5 4 5

註:打ˇ者代表擁有的體育教學場地。打*代表即將於 102 學年度使用的教學場地。因足球場皆 設置於田徑場內,故兩者並列討論。

由表 4-20 及表 4-21,發現雖然教學種類總和高達 13 種,但教學場地的種類最多僅 有 6 種,主要使用場地仍為傳統的籃球場、排球場、田徑場、體育館、桌球教室等,僅 有 A 校多舞蹈教室一項,如表 4-22 所呈現的比較。

表 4-22

桃園縣立高級中學體育課種類及場地使用數量分析比較表

A 校 B 校 C 校 D 校 E 校 F 校 G 校 授課總數 10 7 7 7 9 5 7 場地總數 6 5 4 5 5 4 5 授課數/場地數 1.67 1.4 1.75 1.4 1.8 1.25 1.4

經由上表發現,授課總數平均約為場地種數的 1.52 倍,顯示場地使用上具有複合

經由上表發現,授課總數平均約為場地種數的 1.52 倍,顯示場地使用上具有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