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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採用研究方法為質性研究法。葉重新(2001)認為質性研究 指的是在自然情境下,長期觀察、深入訪談或分析私人文件,以其廣泛蒐集受試者的各 種資料,經整理、歸納、分析後,以文字描寫受試者的內心世界、價值觀、行為舉止。

重點不在於「求證」某種假設,而是在探索某種意義與現象,質性研究將所有獲得的知 識紮根於情緒之中,隨著經驗、介入設計、蒐集資料、解釋分析、形成理論、回到經驗 之不斷循環中。

質性研究並不是代表一個單一研究方法的名稱,而是代表一組各類型研究方法的名 字,例如 Patton (2002)歸納出 16 個理論傳統,其中較為人知的是民族誌及扎根理論;

Denzin 與 Lincoln (2005)提出六種研究策略,分別為案例研究、民族誌、扎根理論、生 命和敘事研究法、參與式研究以及臨床研究;Cresswell (2007)則認為「取徑方法」可透 過敘事研究、現象學、扎根理論、民族誌以及案例研究。從上述例子不難發現,質性研 究的策略十分多樣性。

在有關質性資料的收集上,Patton (2002)指出,透過文字傳達的資料被標籤為質性,

而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資料則被視為量化。質性的資料主要可從訪談、觀察及文件中獲 得:從訪談中可獲得「人們經驗、意見、感覺與知識的直接引述」;在觀察中可記錄「對 人類活動、行為、行動的細節描述」;以及不同文件類型中摘取的「摘錄、引文或整個

段落」,以上皆構成收集質性資料的條件。

根據本研究之目的及各項質性資料的特質,採取訪談法及文件分析法收集資料,其 方法說明如下。

一、訪談法

訪談法為蒐集資料之重要方法,DeMarrais (2004)定義訪談為「研究者及參與者進行 聚焦於觀乎研究問題的對話過程」。適合於研究內容不易由外部觀察、少數人涉及與概 念數目較多的事項,藉由研究者的引導,有目地的蒐集研究對象的語言資料,藉以瞭解 受訪者的感受、經驗,作為研究描述分析之用(黃瑞琴,1997)。同時訪談法有以下優 點:(一)容易取得較完整的資料;(二)較易深入瞭解問題的核心;(三)可以揭示明 確的目標;(四)可評鑑答案的真實性;(五)可適用特殊的對象;(六)可以控制環境;

(七)可以掌握問題的次序(王文科,2002)。就訪談結構而言,可分為無結構性訪問、

結構性訪問、半結構性訪問。無結構性訪問又稱非標準化訪問,很少限制回答者的答案,

可深入探索人的動機,但若如充分的經驗或接受專門訓練者,則不宜貿然進行。結構性 訪問又稱標準化訪問,即按相同方式與順序向受訪者提出相同的問題,其答案只有是、

否,或從一組變通答案中選擇其一。半結構性訪問是鑑於結構性問題無法深入暸解問題 的癥結所在,故採取既能具備合理的客觀性,又允許受訪者充分反映己見的方式,適合 用於教育研究領域(王文科,2009;顏寧,2011)。

參考學校體育設施調查、管理之相關文獻,作為訪談綱要設計之參酌。並依本研究 之研究目的,擬以自編「桃園縣立高中學校體育設施之研究訪談綱要」為研究工具,針 對七所桃園縣立高級中學,自創校階段即於該校服務之體育教師及體育行政人員進行半 結構式訪談。若無創校階段即於該校服務之教師,則以資深體育教師為訪談對象,並以 滾雪球的形式擴及體育相關行政人員、專任運動教練等,以求訪談所得資料能如實反映 學校整體狀況。訪談的內容包含該校運動場地及設施的發展沿革、使用現況、種類與數 量,以及於體育教學、體育班專長項目訓練之實際使用現況、遭遇的問題與解決的策略 等面向。

二、文件分析法

文件分析法,即內容分析法,亦稱為資訊分析,此分析法主要是在解釋某特定時間 某現象的狀態,或在某期間內該現象的發展情形(王文科,2002)。文件分析法所進行 分析之內容,包括報紙、雜誌、電視、廣播、電影、書籍、信件、文件檔案、錄影及錄 音等,是包含文字、聲音及影像等層面的。針對文件分析所蒐集的資料,除了可以在文 字脈絡中找尋推論依據外,亦可以進行低層次的描述統計,如果必要,亦可針對所蒐集 的資料,進行推論統計分析,以將研究結果,類化至母群體(馬信行,1998)。

顏寧(2011)指出文件(documents)一詞,意思是與研究相關的出版品及其他研究相 關的材料,包含公共紀錄、個人檔案、大眾文化與視覺檔案和實質材料物件,舉凡文字、

影像、數位與實體資料。檔案包含所有一切與手上研究優先相關的既存資料,普通檔案 包含官方紀錄、信件、新聞報導、詩、歌謠、企業紀錄、政府檔案、歷史報導、日記、

自傳等;相片、電影與影片,因其具備實體的證明或軌跡,也可以當作資料來源(Webb, Campbell, Schwartz, & Sechrest, 2000)。

本研究為瞭解桃園縣立高級中學於現有學校體育設施下,因應體育課及體育班訓練 所採取之策略。包含各縣立高中學校體育場地及設施之種類及數量,以及體育課、體育 班訓練場地安排規劃之方式,應實地至學校瞭解其學校體育設施現況與因應措施。故採 取文件分析法,蒐集相關資料如下。

(一)以數位相機蒐集桃園縣立高級中學實際用於體育課授課及體育班訓練的運動 場地及設施之基本資料。運動場地如戶外球場、體育館、室內場地、操場、風雨球場等;

運動設施如籃球架、足球門、排球柱、羽球柱等。

(二)蒐集相關法規標準及會議紀錄,如高中設備實施要點、高中學校建築及其附 屬設備標準、高中體育科設備標準以及體育科課程綱要、桃園縣體育班審查作業要點以 及桃園縣體育三級銜接協商會議紀錄等官方資料。

(三)廣泛閱讀相關網路及文獻資料,如國內外研究論文、專書,期刊中有關學校 體育設施之相關文獻,以作為本研究之依據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