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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業務績效評估

壹、業務績效的定義

績效(performance)乃是指對於特定目標達成程度的一種衡量 , 而在組織行為上,業務績效是指完成工作的效率與效能兩方面的整體 表現。業務績效對企業的目標達成具有效益、具有貢獻的部分,在企 業的管理中常被用在人力資源的研究評估中。對組織而言,業務績效 就是任務在數量、質量及效率等方面完成的情況;對員工個人 來說,

則是上級和同事對自己工作狀況的評價。因此所謂業務績效是指員工 在過 去一 段時 間 中的 表現 , 也是 一種 工 作的 成果 以及 對 企業 的貢 獻 度,一個人績效的好壞,正顯示其在該職務上對企業的價值高低。可 使員工了解本身工作的優缺點,透過評估者的結果來使被評估者得以 改善工作行為。

Campbell(1990)提出業務績效為組織 成員完成組織所期望與規 定或形式化角色需求時,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個人幫助組織達成目 標的程度。Byars and Rue(1994)認為業務績效為員工努力程度的積 累,這些積累的程度會受到員工的能力與角色知覺的影響。Campbell, Gasser and Oswald(1996)提出業務 績 效應包含兩個廣義論點,一為 績效 領域 的向 度 結構 應包 含 能定 義或 區 別適 用於 所有 工 作分 類的 結 果,另一為組織績效與其他素之間的因果關係,應包含足以解釋工作 變異的因素,以及顯示彼此間因果順序的結果。Borman and Motowidlo

(1997)指出業務績效具行為性、事件性、可棚架性及多面向特質 ; 是個體在一定的標準時間內,於組織中部連續行為的總和,可被用來 驅動預測變數發展及有效動力。Schermerhorm(1999)則提出業務績 效為個人或組織,任務達成質與量的表現,而 Brouthers(2002)論 述業務績效是指管理者對於其職務上的各項工作目標的達成程度。

貳、業務績效評估的目的

運用績效評估主管可進行許多管理上的決策,例如:調薪、升遷、

資遣等用途。但績效管理最終目的在於把員工的工作方向與組織目標 做充分的結合。明確制定組織方向與方針後,依據每一位員工的人格 特質與工作崗位制定相關行動方針,並發展一套評估績效的標準。績 效評估績效制度要保有彈性,當組織目標與策略有所改變時,員工相 關的行為方針也要跟著調整。

參、業務績效評估指標

依據研究標的、目的、與脈絡的不同,關於業務績效的評估方式 可分為過去導向考核法、人員比較法、及未來導向考核法(江雨秦 , 2013),其中,過去導向考核法包 含評 核尺度法、檢核 表法、強 迫選 擇法、重要事件法、行為定向法、及目標管理法;人員比較發則包含 排列法、配對比較法、強制百分比分配法、自我評估法、及 360 度績 效評估法;未來導向考核法則有心理評估、及評價中心法兩類。儘管 方法很多,實務上會視研究及組織的需要、目標及當時情況,來選擇 最適當的評量方式;透過適當的評量方式,有關業務績效的相關構面 便能解析出來。

按研究觀點,業務績效的構面可由強調行為面的測量導向,以及 強調達成目標效益導向兩方面論述。就行為面而言,Campbell(1990)

將業務績效區分為工作特殊任務的熟練性、以及非工作特殊熟練性兩 種 模式 , 然 未 將員 工 的 角色 行 為 加 以區 分 。Borman and Motowidlo

(1997)認為業務績效係所有與組織目標有關的行為,而此行為可依 個體對組織目標貢獻程度的高低予以衡量,並將業務績效區分為任務 績效與脈絡績效;任務績效是員工工作上之結果,或是組織對員工的 期望或指認之任務,如生產量、銷售額等衡量,而脈絡績效則是可視 為員工自主性的行為或表現,非透過組織內部正式系統加以控制,如 主管評估、自我知覺等衡量。

在達成目標效益導向上,Porter and Lawler(1965)認為業務績 效須具備績效的量;績效的質;及對工作的盡力程度。Venkatraman and Ramanujam(1986)則論述業務績效的 三個構面要包含財務績效,係 達成組織經濟目標的程度;事業績效,係為財務績效與作業績效的總 和;以及組織效能,係達成組織中各種相互衝突的目標及各種關係人

的目標。Dalton, Todor, Spendolini, Fielding, and Porter (1980)提出 業務績效可以分為「硬性績效」與「軟性績效」兩種。其中硬性績效 是指生產量、銷售額等偏重於量的衡量,可以用效率及效能指標來表 示;而軟性績效是指主管評估、自我知覺等重視質性的衡量,則可以 用品質指標來表示。

Lee and Maurer (1999)則將業務績效分為三個構面:效率指標,

意指 員工 產出 率 、以 及員 工 在限 期內 工 作任 務達 成的 程 度; 效能 指 標,指員工的目標達成率、提案率;以及品質指標,表示員工須達到 的低錯誤率、低訴怨率、上級滿意度、顧客滿意度以及同事滿意度 。 Wright and Boswell ( 2002 ) 用 支 持 ( support ) 、 目 標 強 調 ( goal emphasis)、團隊建立(team building)、工作流暢(work facilitation)

及 整 體 表 現 ( global rating) 為 五 個 組 織 績 效 的 必 要 構 面 。 Castro, Douglas, Hochwarter, Ferris, and Frink(2003)則以八種構面來解讀業 務績效的特質:工作習慣、規劃與分析技能、工作知識、管理技 能、

溝通技能、其他方面發展、人際關係、及整體評估。

Robinson, Marshall, Moncrief, and Lassk(2002)導入適應性銷售 行為作為業務績效的構面,適應性銷售行為屬於非銷售行為績效,意 指員工在執行銷售任務時的各種活動之表現,是員工能控制、會影響 產出績效的活動,如技術知識的應用(using technical knowledge)、

銷售展示(sales presentations)、團隊合作(teamwork)、銷售規劃

(sales planning)、銷售支援(sales support)、費用控制(expense control)、以及資訊提供(information delivery)。Robinson, Marshall, Moncrief, and Lassk(2002)另外強調 ,適應性銷售行為已逐漸成為 業務績效考量的主流,適應性銷售行為就是員工對每一個客戶採取獨 特的服務展示,也就是員工展現其客製化的服務行為。

Sujan, Weitz, &Kumar (1994) 導入勤奮工作行為作為業務績 效的購面。勤奮工作是指員工長時間且持續性地投入銷售工作相關的 活動,活動內容包括產品宣傳、禮品贈送、抽獎、售後服務等;愈勤 奮工作的員工,會投注更多的時間在銷售工作上,同時能夠持之以恆 地面對銷售工作上的挫敗。另一方面,Jaramillo &Mulki (2008)、

Holmes & Srivastava (2002)同樣的認 為勤奮工作行為亦是業務績效 評估的另一個重要的考量指標,勤奮工作行為是員工會為了提供特殊 的服務行為,或是為了達成特殊的銷售行為,而注重相關專業知能的 養成,願意投入較多的時間在相關銷售行為的知能與服務進修上。

張淑君(2013)、朱國鴻(2008)、陳姿安(2008)提出銷售人 員績效評估的十二大指標(見表 2-2),認為這 12 大指標不僅可以檢 視銷售人員的個人績效,亦可藉此反映出企業組織的績效狀況。研究 認為,銷售人員的銷售成績可以直接反映公司組織的績效,係屬於公 司組織的硬性績效;銷售人員的業務品質可以反映出公司組織的企業 形象,係屬於公司組織的軟性績效;銷售人員的業務活動可以反映出 公司組織的銷售計畫與策略,係屬於公司組織的軟硬績效;銷售人員 的業務技巧、工作知識、組織能力及計劃係可以反映出公司組織對員 工的訓練,係屬於公司組織的軟性績效;銷售人員的參與程度可以反 映公司組織直接投入相關業務活動的程度,及之後可以產生的可能績 效,屬於公司組織的硬性績效;銷售人員的行政及追蹤、費用控制反 映出公司企業直接的管理與資金投入,可影響公司組織的直接成本 , 屬於硬性績效;銷售人員的客戶關係反映公司組織與客戶的連結性 , 可直接影響公司組織與客戶之間的業務進行,係屬於硬性績效;銷售 人員的公司關係反應公司組織能夠支援的資源程度,屬於軟性績效;

而銷 售人 員的 個 人特 質則 反 映出 公司 組 織能 夠擁 有的 勞 動力 資源 與 資本,屬於公司組織的軟性績效。

綜理而言,業務績效是員工作為一個組織成員,在某特定期間, 客戶關係、公司關係、個人特質等構面;而一如Robinson, Marshall, Moncrief, and Lassk(2002)、Sujan, Weitz, &Kumar (1994)的論點 , 多數 關 於業 務 績效 的 指標 構 面都 可 被傳 統銷 售 績效 、 適應 性 銷售 行 為、以及勤奮工作行為所涵蓋。儘管適應性銷售行為與勤奮工作行為 已受到 企業組 織的 重視, 但傳統 的銷 售 績效表 現,如Dalton, Todor, Spendolini, Fielding, and Porter (1980)談論的硬性績效仍然是組織 會考量的部分,據此,業務績效的概念,係可透過業務人員的銷售績

衡量指標 指標類屬 評估事項

資料來源:張淑君(2013)、朱國鴻(2008)、陳姿安(2008)、Dalton, Todor, Spendolini, Fielding, and Porter (1980)、Robinson, Marshall, Moncrief, and Lassk(2002)、Sujan, Weitz, &Kumar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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