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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概念學習及數學概念的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概念 、 概念學習及數學概念的探討

近幾年來,國內、外的教育專家及數學教育學者針對概念及數學概念給了一 些定義,並提出關於概念學習的層級,以及概念學習的研究,特於此說明如下:

《一》、概念(concept)及數學概念(Mathematical concept):

1. 概念(concept):

Merrill & Wood(1974)兩個人指出:概念是一群擁有共同屬性而被歸類在一 起的物體、符號、事件所組成的集合,而數個概念通常可以由某一概念名詞類推。

Klausmeier 等(1974)也認為概念的定義為可以使任何一個或一個以上特定 的事物和其他事物分別開來,且又可以和其他事物或其他類群事物找到關聯性的

有關一個或一個以上事物(指物體、事件、過程等)所條理歸類的資料。

Henderson(1970)更把數學概念細分成具體概念 (concrete concept) 及抽象概 念(abstract concept)兩種。其中他說:具體概念為具有物理上實質的例子,例如:

代數書、幾何板、尺;抽象概念為不具上述具有物理實質例子,例如:數學上的 會遇到的分數、複數、極限、線段、多項式、機率等均為抽象概念。

另外,近20年中,在國內的一些數學教育研究學者也提出他們的研究論點:

陳忠志(2000)指出概念是「代表具有共同屬性的一類事物(或事件)全體的一 個概括的名稱或符號」。並認為概念其屬性為具有可辨認的特徵,概念中所包含 的屬性越少,其限制也越少,而概括的範圍就越大;若概念的含意越抽象,其層 級也越高。

鄭麗玉(1993)的研究指出概念是包含主要屬性(attribution)或特徵(features)的 同類事物之總名稱。一個概念是一個象徵的建構(symbolic construction),它用來 代表外界事物或事件的共同性,概念之所以形成,源自於我們能夠對外界的事物 進行歸類(categorization)(鄭昭明,1997),這樣的解釋相當貼切。

黃台珠(1984)在其研究中也指出:概念是學習的「基本單位」。並認為概念 具有以下三個特性:

(1) 第一個特性:共同性(Regularity),一個概念在物體、事件或其他概念之中 有其共同性,因此了解一個概念是指知道其分類的規則,能分辨出何者屬於 此概念範圍,何者為非,同時能找出此一概念與其它概念之關係及其差異性。

(2) 第二個特性:符號化,其命名是為了人類之間的溝通以及個人認知結構中 概念之使用。

(3) 第三個特性:其使用者,世界並非依概念之分類而塑造,而是概念依據文化 的方式來表達真理,以方便人類之溝通與使用。

可見,概念是存在每一個人對於事物屬性或特徵的認知,經過歸類後,

儲存在腦海裡的一種知識,如果概念產生偏差,那麼對於後來的學習將造成 更大的傷害,教師們對這一點不可不慎!

2. 數學概念:

國內學者針對數學概念提出一個能被較多數人接受的看法,指出數學概念是 操作事項的活動或運思,經過抽象之後,所得到的數、量、形的性質。

依據Henderson(1970)所作的的分類,他指出數學概念大部分是抽象概念。學 生對數學的學習發展情形是由具體觀察、確認、分類、生產,最後達到形式化。

本研究所要探討的複數概念、複數的四則運算、複數平面、複數絕對值及其 幾何意義、複數的極式、複數的極式乘除法及其幾何意義、棣美弗定理、複數的 n次方根及複數的n次方根之幾何意義』是學生在課堂教學後,先觀察虛數的定 義,並根據實例判斷及運算之後,再將所學的知識訊息加以分類,甚麼情況要怎 麼處理問題,再將複數概念加以統合、吸收,以達到形式化的抽象概念。

3. 數學概念學習:

喻平、馬再鳴兩位教授共同指出:

概念,被通常用於在哲學、心理學、邏輯學、語言學等學科方面的作為研究 對象。可是在學習心理學方面,概念學習一直是研究的熱門課題,截至目前為止,

已出現了各種不同的派別且觀點不同的各種理論。本文在國、內外研究成果的基 礎上,結合數學概念的特殊性,探討數學概念學習的心理過程及其本質特徵。

( 註:喻平任教於南京師範大學數學系,及廣西師範大學數學教育研究所, 馬再鳴任教於西昌高等師範專科學校 )

《二》、概念學習研究的一般理論:

E. Fishbein 的研究指出:起先,人們傾向於借用心理學的問題、概念、

理論和方法。聯想主義、行為主義、新行為主義、Gestalt主義、Piaget 學派—所 有這些觀點都對數學教育的理論和研究有著潛在的或是明顯的影響。可是,在實 際的成效影響確很微小,追就其原因可能是心理學並不是一個演繹體系。一般原 理僅僅應用到特殊領域中通常不會引出重要的發現。事實上,縱觀心理學、教育 心理學關於概念及概念學習的有關理論 , 我們可以發現這些理論很難涵蓋數學 概念學習過程的全帽,心理學家對概念的分類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有四種分

類對概念的研究與教學有重要意義,值得我們數學教育研究者學習與參考之用。

特將此四種分類敘述如下:

(1) 日常概念與科學概念(L. Vygotsky)。

(2) 難下定義的概念與易下定義的概念(C.L. Hull)。

(3) 初級概念與二級概念(D. P.Ausubel)。

(4) 具體概念與定義性概念(R.M. Gagne)。

我們可以很明顯看出來,這四種分類所要強調的側面現象是不同的,有的強 調概念的來源,有的就著重在闡述概念的本質,有的則從概念的結構方面去進行 描述、探究,總而言之,若從概念學習的角度來看,這四種分類就有各自的教學 涵義。將概念進行分類,其教學意義在於可以根據不同類別概念的特性,選擇不 同的學習方式或教學策略。然而對照數學概念而言,上述有關對概念的分類恐怕 很難達到這個目標,因為對於數學概念來說,這些分類顯得過於籠統而模糊不 清,實在不易從其中來對數學概念的特徵作出比較精確的闡述,這是我們感到比 較可惜的地方,不過最起碼給概念學習方面開啟一個有效的研究開端。

另外,根據 Ausubel 的分類方法,數學概念(特別是高等數學中的概念) 多 是二級概念,因此對許多的數學概念而言,這種分類方法根本就失去了意義。事 實上,作為二級概念的數學概念在抽象程度、定義形式以及結構等方面都是有明 顯差異的,因而對這些概念的學習及其訊息加工的方式也就不同,倉促地採用二 級概念去給它作歸類,我們覺得反而失去了對於教學上、學習策略制定上的可操 作性,可見,如何將數學概念做適當的分類,乃是數學概念學習理論方面所迫切 要解決的一個關鍵起點。

至於在概念結構上,認知心理學對於概念結構的研究區分有兩個重要的理 論,第一個是特徵表說,第二個是原型說,其中,特徵表說的論點是主張從一類 個體具有的共同特徵來說明概念,認為概念或概念的表徵是由兩個因素所構成:

即(1) 概念的定義性特徵,即一類個體具有的共同的有關屬性;

(2) 諸定義特徵之間的關係,即整合這些特徵的規則,用式子表示為:

C = R(X , Y, .……)其中C為概念,R為整合個體特徵X,Y,的規則。對於R,

研究的焦點集中在合取、析取、否定等邏輯運算方面。而原型說與特徵表說 兩者的論點是對立的,原型說的觀點者指出概念主要是以原型即它的最佳實 例表徵出來的,概念也是由兩個因素構成:

 原型或最佳實例。

 範疇成員代表性的程度。

我們觀察出這兩種理論的差別表現有幾個面向,特將其敘述說明如下:特徵 表說著重在概念的定義性特徵,它具有分析性的本質,原型說則是強調最佳實例 或原型,這種說法帶有整體性的本質。特徵表說指出特徵是經由語義表達的,而 原型說則是在設想原型是以表象來編碼的,顯然這兩種觀點是完全不一樣的。

由以上的兩種論點敘述來作觀察,一方面,若從單一數學概念的結構方面來 描述,特徵表說就比原型說更具有合理性,因為很多數學概念還是要透過符號表 徵來呈現。若從概念域的形成方面來看,那麼原型說就會比特徵表說更能提供出 合理的解釋。另一方面,由於特徵表說起始於人工概念的研究,原型說的重點則 是對自然概念的描述,兩種學說都有其本質的因素,因而對複雜的數學概念就很 難做到全面性描述。例如:高中數學中的極限、無窮級數的概念,它是一個高度 抽象的概念,對於絕大多數的高中生來說是很難在短期的學習中接受它的概念 的,反而使用定義來表述極限、無窮級數概念的話,學生反而會懂,它不僅與諸 多概念有關連性,而且反映出來的是一種點坐標的移動變化趨勢或過程,所以這 兩種論點是各具特色的。

而在概念學習的形式方面,行為主義者指出概念是有機體對相似的刺激物作 出共同反應的能力,其中概念的獲得是個體經過多次的刺激反應後發生的。

顯然,這一派的說法是無法解釋抽象的現象與複雜概念的學習。然而認知學 派對概念學習的研究則從個體的內部因素著手,他們認為概念形成與概念同化是 概念獲得的兩種基本形式。對於概念形成的研究,一些心理學家得到了一些很有 意義的成果,特別是在人工概念的形成方面有他們的獨到見解。

J.S. Bruner 等幾位學者於1956年提出了概念形成的“假設考驗說”,他們一 致認為概念形成是刺激與個體假設庫中的假設進行匹配的過程,並提出了四個概 念形成的策略。而Ausubel 的觀點則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認識這一問題,他指 出:學生在教學條件下學習概念,完全不同於人們在自然條件下形成概念或科學 家發明與創造概念,不同於在人為條件下形成人工概念,而概念同化才是概念獲 得的最基本方式。對於數學概念學習而言,概念形成與概念同化是獲得概念的兩 種基本形式,這也是高中生透過課堂上課對所學到的知識之後,先對知識產生了 概念,然後再將概念理解、統合並吸收,但我們認為以下兩點還是值得思考:

J.S. Bruner 等幾位學者於1956年提出了概念形成的“假設考驗說”,他們一 致認為概念形成是刺激與個體假設庫中的假設進行匹配的過程,並提出了四個概 念形成的策略。而Ausubel 的觀點則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認識這一問題,他指 出:學生在教學條件下學習概念,完全不同於人們在自然條件下形成概念或科學 家發明與創造概念,不同於在人為條件下形成人工概念,而概念同化才是概念獲 得的最基本方式。對於數學概念學習而言,概念形成與概念同化是獲得概念的兩 種基本形式,這也是高中生透過課堂上課對所學到的知識之後,先對知識產生了 概念,然後再將概念理解、統合並吸收,但我們認為以下兩點還是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