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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樣本之背景資料

本節將呈現研究樣本之背景資料,以描述性統計(次數、百分比、

平均數)進行描述與分析。

壹、幼兒父母之個人基本變項

本研究共計取得 569 份有效問卷,樣本之背景資料分析結果如表 4-1-1 所示,分別描述如下:

一、父母性別

男性289 人,占了 50.8%;女性 280 人,為整體樣本的 49.2%。男 女比例約為1.03:1。

二、父母年齡

年齡分佈於25 歲到 54 歲之間,平均年齡為 35.13 歲。在獨生子女 政策推行之前,出生於1979 年及以前的共有 215 人,占全體 37.8%;

出生於1980 年至 1984 年,處於「31 至 35 歲」的共有 296 人,占全體 52%,比例最高;出生於 1985 年至 1990 年,處於「25 至 30 歲」的共 有58 人,占全體 10.2%。綜上,看 31 歲以上的父母占樣本的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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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程度

未上學或小學的有5 人,占整體 0.9%;教育程度為初中的有 2 人,

占整體0.4%;高中的有 25 人,占整體 4.4%;大學專科的有 93 人,占 整體16.3%;大學本科的有 258 人,占整體 45.3%;碩士研究生有 170 人,占整體29.9%;博士研究生有 16 人,占整體 2.8%。綜上,大學本 科及以上學歷占樣本78.0%,樣本的整體教育程度偏高。

四、主觀經濟生活

覺得自家經濟狀況與大多數家庭比較起來,差很多的共有 7 人,

占整體 1.2%;差一些的共有 25 人,占整體 4.4%;差不多的共有 398 人,占整體69.9%;好一些的共有 122 人,占整體 21.4%;好很多的共 有17 人,占整體 3.0%。綜上,有效樣本中主觀經濟生活在中上水準的 占有效樣本94.3%,整體樣本的主觀經濟生活水準偏高。

五、子女性別

男孩有249 人,占了 43.8%;女孩 320 人,為整體樣本的 56.2%。

男孩與女孩的比例約為1:1.29。

六、居住情況

交叉比對個人基本資料的第10 題「日常情況下,您家庭中大人們 的居住情況」、第 11 題「日常情況下,您孩子的居住情況」的填答情 況,以父母及祖父母參與孩子教養情況為依據,可將居住情況分為四 類:「核心家庭」、「折衷家庭」、「隔代家庭」、「兩地分居」。

在有效樣本中,核心家庭的有288 人,為整體樣本 50.6%;折衷家 庭為259 人,占整體的 45.5%;隔代家庭為 13 人,占整體的 2.3%;兩 地分居為9 人,占整體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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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婚齡

本研究參考謝雨生和周玉慧(2012)對婚齡的分類標準,並根據 有效樣本情況將婚齡區分四個群組:「0 至 4 年」、「5 至 7 年」、「8 至 15 年」、「16 年及以上」。在有效樣本中,婚齡 0 至 4 年的共有 49 人,

占整體 8.6%;5 至 7 年的共有 313 人,占有效樣本比例最多,為整體 的55.0%;8 至 15 年的有 178 人,占整體 31.3%;16 年及以上的共 29 人,為有效樣本的5.1%。

貳、小結

從以上描述得知,參與本研究的幼兒父母中,男女比例接近 1:1,

年齡集中在「31 歲至 35 歲」,在且教育程度與經濟生活水準偏高。從 家庭背景變項可看到,婚齡以「5 至 7 年」居多,家中女孩略多於男孩,

居住形態主要為核心家庭和折衷家庭,核心家庭略多,兩者共占整體 的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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