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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樣本描述

本研究採現地發放問卷進行調查,自2011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間 於臺灣各大公共街舞練習場地,以便利抽樣的方式向街舞參與者發放問 卷,共發出 500 份問卷,回收 500 份問卷,回收率為 100%,扣除無效問 卷83 份,有效樣本為 417 份,有效問卷率為 83.40%,各場地問卷回收情 形詳如表13 所示。

表13 問卷發放與回收統計表

發放地點 發放時間 發放份數 有效份數 無效份數 有效回收率 (%) 中正紀念堂 2011/10/22 55 47 8 85.45 國父紀念館 2011/10/29-30 100 78 22 78.00 板橋火車站 2011/10/10 60 44 16 73.33 臺北捷運中山

地下街第五廣 場(爵士廣場)

2011/11/05-06 60 49 11 81.67 中山堂 2011/11/19-27 73 68 5 93.15

中正公園 87 75 12 86.21

高雄捷運中央

公園站 2011/10/06-07 65 56 9 86.15

合計 500 417 83 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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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透過描述性統計中的次數分配來瞭解有效樣本中受訪者之社經 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個人月收入、職業類 別、居住地等七項;活動特性部分則涵蓋從事街舞年資、參與街舞活動的 頻率、每次平均參與街舞活動的時間、每月平均在街舞活動上的花費,以 及是否參加街舞相關社團或團體等五項,結果詳見表14、表 15 所示。

一、社經背景變項

受訪之街舞參與者男性共236 人(56.59%),女性則有 179 人(42.93%),

此男女比例與鄭天明等人(2007)的研究結果接近,顯示在公共街舞練習場 地從事街舞活動者以男性居多,此亦符合林益民(1997)的觀察,在公共空 間練舞的舞團,其中男性參與者多於女性。

年齡部分,16~20 歲就有 316 人,佔 75.78%,次多為 21~25 歲共 66 人,佔15.83%,再來依序是 12~15 歲,共 27 人,佔 6.47%,26~30 歲共 6 人,佔1.44%,31 歲及以上僅以 1 人,佔 0.24%,此結果顯示在公共場地 從事街舞活動者以青少年居多。因為體力等因素,街舞參與者多集中在15 至 20 歲的青少年,存在明顯年齡差異的特徵,是種當代青少年之流行次 文化(林伯勳、張金鶚,2002)。

受訪之街舞參與者以未婚居多,共有409 人(98.08 %),已婚者則僅有 5 人(1.20%)。此結果與鄭天明等人(2007)之研究結果相符,顯示參與街舞 活動以未婚者居多。

從教育程度來看,以具大學學歷者為多數,佔53.96%,其次為高中職 佔41.25%,接著依序為專科佔3.12%、研究所及以上佔0.96%、國中者佔 0.48%。此研究結果發現從事街舞活動具大學及高中職學歷者佔受訪者極 大的比例,經與職業類別交叉比對後得知,街舞參與者多半來自高中職與 大學的學生,與過去學者研究結果雷同(鄭天明等人,2007;盧玉珍,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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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月收入部分,以10,000元及以下的受訪者比例為最高,佔87.77%,

10,001~20,000元佔7.19%為次高,再來為30,001~40,000元佔1.68%,其餘依 序 為 20,001~30,000 元 佔 1.44% , 40,001~50,000 元 佔 0.96% , 以 及 60,001~70,000元佔0.48%。以上結果經交叉分析後,有效樣本中職業為學 生者月收入多在10,000元以下,且學生佔的比例甚高,因此若僅以個人月 收入此社經背景變項分析時,個人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者居多。

職業類別方面,有將近九成二的街舞受訪者為學生,其次為服務業佔 2.64%,接著是從商和無(含退休)各佔 1.44%,軍警公教佔 1.20%,職業為 工和其他各佔 0.48%,自由業僅 1 人,佔 0.24%,顯示街舞活動的主要族 群為學生。由於這些免費公共空間除了具有遮陽避雨、交通便利的特色之 外,有些更提供插座或大面鏡子,是深受年輕族群歡迎的練習場地(顏心 彥、李晶,2011)。

若將居住地點分為北部、中部、南部、東部、離島等五大地區來看,

發現北部地區受訪者佔 59.47%,中部地區佔 26.14%,南部地區佔 12.23

%,東部地區比例最低佔1.68%,由此可知,有將近六成的街舞受訪者居 住於北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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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特性

在從事街舞活動的年資方面,以 1~5 年為最多,佔 64.99%,未滿 1 年者為次多,佔29.26%,6~10 年者為第三,佔 5.04%,超過 10 年者則僅 有1 人(0.24%)。

超過四成五的受訪者幾乎每天(5~7 天)都參與街舞活動,一週內有 3~4 天參與街舞活動的人佔 33.09%,1~2 天佔 17.51%,而不是每週都有從事 街舞活動之受訪者則佔2.16%,顯示街舞受訪者已養成每週固定練習的習 慣。

每次平均從事街舞活動的時間以 3~4 小時為最多,佔 48.44%,1~2 小時為其次,佔22.30%,接續為 5~6 小時佔 16.55%、7~8 小時佔 6.24%、

超過9 小時則佔 1.68%。

超過半數的受訪者每月平均花費 1,000 元(含)以下的金錢在街舞活動 上,其次為花費 1,001~2,000 元佔 31.41%,再來是花費 2,001~3,000 元者 佔7.67%,而每月平均花費 4,001~5,000 元及 5,001 元(含)以上的受訪者則 各佔將近一成,此說明了多數受訪者並沒有花費太多的金錢於參與街舞活 動上。

幾乎所有的受訪者皆有參加街舞相關社團或團體,達 93.53%,而未 參加者僅佔6.00%,顯示受訪者大多可能有參與學校的街舞或熱舞相關社 團,或者自組的街舞團體,並且集結於這些免費的公共場地練習街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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