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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結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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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分析與結果

第一節 樣本結構分析

表 8(續)

衡量變項 受訪者屬性 人數 百分比

家庭每月總收入

20,000 元以下 93 21.6 20,001 元-40,000 元 165 38.3 40,001 元-70,000 元 119 27.6

70,001 元以上 54 7.2

註:「與學生關係」中將學生之祖父母、兄弟姊妹及機構人員合併稱為「其他照顧者」。

由表 8 可知受訪者的個人背景變項之分布情形,說明如下:

1. 受訪者與學生關係:本研究問卷發放對象為每日搭乘通勤校車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之 家長,由樣本回收發現,填答者主要為學生之父母親,佔樣本總數之 92%,其中母 親為 291 人,佔樣本總數之 64.4%為最多,父親 125 人,佔樣本總數之 27.7%次之,顯 示特殊教育學校之學生主要照顧者為父母親。

2. 受訪者教育程度分布:在受訪者中以高中職 233 人,佔樣本總數之 51.8%最多;大 專以上 115 人,佔樣本總數之 25.6%次之,最少的是國中以下 102 人,佔樣本總數 之 22.7%。

3. 受訪者職業分布:在受訪者職業中,以家管 157 人,佔樣本總數之 35.1%最多;服 務業 83 人,佔樣本總數之 18.6%;其他 76 人,佔樣本總數之 17%;商 50 人,佔 樣本總數之 11.2%;自由業 48 人,佔樣本總數之 10.7%;最少為軍公教,佔樣本 總數之 7.4%。依職業分布情形,得知受訪者為家管之比例最高,應為家庭中學生 之主要照顧者。

4. 受訪者之家庭每月總收入:受訪者家庭收入情形,以二萬至四萬元 165 人,佔樣本 總數之 38.3%最多;四萬至七萬元 119 人,佔樣本總數之 27.6%;二萬元以下 93 人,佔樣本總數之 21.6%;七萬元以上 54 人,佔樣本總數之 7.2%。依據行政院主 計處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http://win.dgbas.gov.tw/fies/214.asp)結果顯示我國 102 全國平均家庭每月總收入約為九萬五千元,特殊教育學生之家庭收入不如全國平均 家庭每月總收入,推估其原因可能其中一位家長必須擔任照顧身心障礙學生之責

任,因而無法外出工作,致使家庭平均月收入低於平均值。

在背景變項中,除了受訪者之基本資料外,另一部分為受訪者就讀特殊教育學校 子女之相關屬性,其子女的屬性包含「性別」、「障礙類別」、「障礙程度」及「上下校 車情形」,如表 9 所示。

表 9

問卷背景變項-受訪者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子女基本資料

問卷背景變項-受訪者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子女基本資料

衡量變項 屬性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 267 59.1

女 182 40.3

障礙類別

智能障礙 221 49.0

多重障礙 193 42.8

自閉症 37 8.2

障礙程度

輕度 37 8.2

中度 219 48.5

重度 139 30.8

極重度 57 12.6

上下校車情形

能自行上下車 371 82.3

需協助上下車 63 14.0

乘坐輪椅上下車 17 3.8

由表 9 可知受訪者之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子女背景變項之分布情形,說明如下:

1. 受訪者子女之性別分布:統計結果發現,受訪者子女中以男性 267 人,佔樣本總數 之 59.1%較多;女性 182 人,佔樣本總數之 40.3%較少。依據教育部統計處 (http://www.edu.tw/Default.aspx?wid=31d75a44-efff-4c44-a075-15a9eb7aecdf) 特 殊 教 育學校學生性別統計結果顯示:102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校中國中部與高職部學生男 女比例分別為男性 61.6%,女性 38.3%。本研究樣本之男女比例與其相符,故得知 樣本具代表性。

2. 受訪者子女之障礙類別與程度分布:受訪者就讀特殊教育學校之子女障礙類別以

「智能障礙」221 人,佔樣本總數之 49%最多;「多重障礙」193 人,佔樣本總數之 42.8%次之;其餘為「自閉症」37 人,佔樣本總數之 8.2%。受訪者子女障礙程度 方面,障礙程度「中度」219 人,佔樣本總數之 48.5%最多;其次為「重度」139 人,佔樣本總數之 30.8%;「極重度」57 人,佔樣本總數之 12.6%次之;「輕度」為 37 人,佔樣本總數之 8.2%最少。就障礙類別與障礙程度而言,研究問卷發放之三 所特殊教育學校,其服務對象以智能障礙及中重度以上多重障礙學生為主的特殊教 育學校,故樣本符合特殊教育學校服務對象之現況。

3. 受訪者子女之上下校車情形:上下車情形之統計情形中,能自行上下車者共 371 人,佔樣本總數之 82.3%最多;其次為須協助上下車者 63 人,佔樣本總數之 14%;

搭乘輪椅上下車者為 17 人,佔樣本總數之 3.8%。特殊教育學校服務之學生多為中 重度以上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學生,目前特殊學校所提供的通勤校車中,提供 升降梯協助輪椅上下車之車輛比例較低,大多數之通勤校車為外包交通車,因此搭 乘輪椅的學生主要依賴家長接送或乘坐縣市政府補助之「復康巴士」,目前各校搭 乘通勤校車之學生大部分具有行動能力,能在教師的指示或協助下上下車,因此樣 本統計資料符合目前特殊教育學校服務現況。

透過有敘述性統計分析,背景變項包含受訪者之身分、學歷、職業及家庭收入情 形,另一部分背景屬性為受訪者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子女之性別、障礙類別、障礙程度 與上下校車需協助情形。在受訪者資料的部分,主要為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之父母 親,其中母親多於父親,顯示母親多為身心障礙學生主要照顧者。在職業統計中也以 家管為最多,進而使家庭收入因單薪而低於全國平均家庭月收入,符合大多數身心障 礙學生家庭現況,故得知樣本具代表性。受訪者就讀特殊教育學校之子女屬性部分,男 性學生多於女性學生,比例大約為六比四,就全國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與高職部學生 男女比例而言大致相符。學生障礙類別方面主要為智能障礙、多重障礙與自閉症,障 礙程度主要為中、重度,符合特殊教育學校(非感官障礙與肢體障礙類)服務之對象,故 得知樣本具代表性。至於上下校車是否需協助,多數的學生可以在教師或隨車人員的

指引與協助下上下車,搭乘輪椅上下車的學生佔少數,同時也與特殊教育學校外包遊 覽車具有升降設備車輛比率偏低之現況相符。綜合以上結果,本研究之樣本經敘述統 計分析後,能真實反映特殊教育學校目前服務現況,故認為樣本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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