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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獻探討

2.1 機構典藏的意涵

2.1.1 機構典藏的定義

根據羅靜純、黃鴻珠[05]對「機構典藏」一詞的解析,認為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 其中文譯名包括機構典藏、機構型自行典藏、學術機構典藏庫、典藏庫、機構庫及 機構典藏系統等,可視為一種概念、機制、服務,甚至用以代表典藏系統及資料庫 用語。然而各學家或組織單位,對機構典藏定義、詮釋也不盡相同,如:

1. Lynch[06]認為以大學為基礎的機構典藏,以提供一系列數位作品的服務,將機 構成員連續產生的研究成果來進行管理及傳播,其最重要本質就是被組織賦予 管理數位作品之責,包含適當的永久保存、組織工作、取用與傳播。

2. 台灣機構典藏計畫網站[07]:機構典藏是一個機構(大學)將本身的研究產出,

如期刊及會議論文、研究報告、投影片、教材等,以數位的方法保存全文資料,

並建立網路平台,提供全文檢索與使用的系統。機構典藏可以想像成一個以特 定機構之研究產出為主要內容的搜尋引擎,它不是取代期刊發表,而是增加一 個研究成果被使用的管道。

3. Johnson[08]指出機構典藏概念源起及 SPARC 組織所關注均是著重於大學,強 調任何組織只要願意將所產生的研究成果及智慧財產所有物,進行有計劃地蒐 整及公開傳播這些知識性作品,並建立典藏的工作行為,均可被視為機構典藏 的一環,這些組織包括政府部門、專業行政部門、博物館、研究機構、學會及 其他商業及非營利單位。

上述各家見解雖略顯不同,但其對機構典藏的整體概念是一致的,本論文為限 定研究範圍,對「軍事機構典藏」所下定義為:由一個或數個軍事單位協同合作,

對所屬軍事學術研究、出版物及具參考價值之數位化著作,透過所建置機構典藏系 統,進行有計劃之蒐整、保存、傳播、取用、服務,以做為軍事機構集中所有學術 研究成果的資產管理系統。

2.1.2 機構典藏建置精神

1. 開放取用

布達佩斯開放取用倡議組織(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09]:認為開放取 用的觀念是指排除使用者在取用學術論文時所遇到的障礙,包含財務、法律、

技術等,提倡在免費及不受限制環境下,可以透過網路閱讀、下載、複製、散 佈、列印、查詢或連結全文,促進研究、豐富教學內容及分享學術成果,同時 也提高作者之能見度,易於被取閱及造成影響力。

2. 收藏全文

典藏系統若僅提供書目資訊,許多使用者無法直接從書目欄位中,判斷文章之 所有面向,Lawrene[10]研究指出,網路上可下載全文的被引用機率較高,以電 腦科學為例,無法在網路上取得全文的被引用次數是2.74 次,相對能在網路上 取得全文的被引用次數是 7.03 次,兩者相異 2.57 倍,可見於典藏系統直接提 供全文下載對著作本身具有顯著影響力。

3. 收藏不限制研究產出型態

不論機構研究成果所產出的檔案型態、格式、大小、語言、研究素材等等,均 應完整納入典藏系統,例如機構先前建立之染色體研究資料庫、地震分析研究 資料庫及任何經過實驗、研究產出的具有機構特色及極高價值的研究成果,這 些研究紀錄因缺乏轉換再利用之機制而常被忽略,故建置機構典藏時要考量將 這些研究紀錄納入保存及再利用。

4. 典藏內容與服務採分離方式

內容層次上,允許各機構分散且獨立建置典藏內容,強調互通的存取與管理;

服務層次上,可在不同的內容基礎下,創造更多樣的加值服務,以活絡數位出 版加值產業的發展[11]。

5. 重視傳播與分享管理機制

研究成果是機構知識產出,唯有透過傳播與分享,才能展現單位研究能量,並 將研究成果傳承發展。為促成典藏系統的傳播及分享精神,可以透過系統功能 的設計,主動協助使用者對研究資料進行管理、檢索、收藏及交流。

2.1.3 機構典藏與數位典藏之差異

機構典藏與數位典藏(Digital Archive)均以數位化方式實施典藏,然而定義上仍 有些許差異,機構典藏之定義(參照 2.1.1)在此不再贅述,而各學者、專家對數位典 藏一詞的詮釋如下:

1. 陳和琴[12]認為數位典藏為數位典藏品長期的儲存、維護及檢索取得。數位典 藏品有些是原生的,本就是數位資料媒體(Born Digital Media),有些則因典藏 而改變成數位化格式的物件,數位典藏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數位資料的可用性、

持久性、及智慧整合性。

2. 項潔、陳雪華、鄭惇方[13]認為典藏數位化的目的,在於使用現代的科技技術,

記錄歷史文物的風貌,讓文化的精華,得以傳承。大量優質且富文化特色的數 位典藏,亦可提供文化產業、數位內容產業、教育產業,及傳統產業等相關產 業所需的素材。

3. Syma[14]指出數位典藏就是用數位化方式將國家重要的文物、史料、照片、影 音…等記錄、保存下來。我國擁有許多文化寶藏,好比中國歷代書法繪畫器物、

原住民文化、台灣特有動植物、民間藝術戲曲…等,會因天災人禍、環境變遷 而毀壞或消失,數位典藏除可將這些文化資產傳承給後代子子孫孫,也可讓一 般社會大眾坐在電腦前就如同親臨一座博物館或圖書館,可瀏覽、查詢所需資 訊。

綜合上述定義,本研究將數位典藏定義為:將具有教育、文化、保存價值之作 品,結合現今科技技術,並以數位化方式進行典藏的過程,以確保典藏品之可用、

持久、傳承。由此可見,數位典藏與機構典藏兩者之主要不同點是:數位典藏涵蓋 面較廣且偏重於「文化資產」的記錄與傳承,機構典藏偏重於「學術研究」的保存 與展現。

2.1.4 機構典藏政策的定義與內容

按照教育部國語辭典[15]對「政策」一詞解釋為:泛指某一團體組織為達到設 定目標所採取的方法、策略。而維基百科[16]對政策的解釋為:政府、機構、組織 或個人為實現目標而訂立的計畫,包含一連串經過規劃和有組織的行動或活動。本 研究對機構典藏政策的定義為:研究機構為擴展本身研究資源成果及促成公開傳播 需要,對所屬成員研究作品制定一系列的蒐集、保存、安全、維護、傳播及服務的 準則規範,整個過程包含:建置目的、蒐整項目、編組單位與人員、使用者對象、

使用者權限、保存原則、作業流程、網站服務、作業要求、相關經費、著作權等等 層面,旨在為機構典藏提供一個有計畫、標準、規範的政策。

Gibbons[17]認為機構無法對機構典藏之所有相關政策預先了解,但仍可制定一

1. 哪些成員的作品可以放入機構典藏系統,組織的所有成員或某一部份成員,如 大學教職員?

2. 哪些作品內容可以放入機構典藏系統?已完成作品或草稿作品?來源作品是否 包含資料集(Datasets)或其文件?

3. 機構典藏系統可以使用在商業的目的嗎?

4. 典藏的內容限定機構成員的研究產出或包含組織的贊助者?

5. 所有作品均可被收錄或是經組織委託人員認證後的合適作品?

6. 當所屬成員離開原有組織後,收錄在系統的內容應如何處理?

7. 已建置到系統的資料是否能夠撤除?若可,在哪些情況下允許?

8. 經修訂的作品,是否允許更新?若可,為新版本取代原有版本或將所有版本都 保留?

9. 當資料放置到系統後,內容的所有權歸誰擁有?

10. 作品的提交是由成員自行選擇或具強制性?

11. 提供檢索是採取「除了特殊情況外對全球開放」,或「除了對全球開放的理由 外,都採封閉式」?

12. 哪些人具決定資料收錄的權利?

13. 是否需保證或允諾長久保存?若是,需對所有形式或特定資料?

14. 哪些人對著作權保證有責任?

15. 哪些人對機構典藏有責任?

在台灣機構典藏計畫網站,推動要項[18]擬定出機構典藏政策計有 11 要項:

1. 管理、維護單位是誰?

2. 機構典藏機制之有效性為何?

3. 典藏範圍(包括典藏內容主題、檔案類型等)為何?

4. 哪些單位(如研究中心、實驗室、行政單位)可以參與機構典藏?

5. 誰的、什麼時期產出的論文著作可以放在機構典藏中?(例如:離職後是否可 再使用?或在本機構任職前的著作是否可以放?)

6. 著作的上傳政策與步驟為何?(例如:需經過隸屬單位或管理單位的核可?或 作者直接上傳?)

7. 明訂保存、移除與更新典藏著作的政策,並定義各項名詞在機構典藏的意義為 何?

8. 作者同意書與著作權聲明為何?

9. 典藏著作永久取用與資料移轉的機制為何?

10. 各服務收費與否的相關問題為何?

11. 機構典藏網站或系統聲明…等為何?

英國SHERPA 計劃主持人 Hubbard[19]則提醒,機構在進行典藏時須注意四項 議題,包括:徵集政策(Collections Policy)、保存政策(Preservation Policy)、智 慧財產權與著作權(IPR and Copyright),以及文化改變過程及效能(Process and Effects of Culturalchange):

1. 徵集政策:必須清楚定義範圍,包括資料類型、資料格式、誰可以提交,甚至 誰可提交哪些資料。

2. 保存政策:保存是為可預見的將來提供廣大價值,故不得使資料之轉置受到阻 礙,應及早因應。

3. 智慧財產權與著作權:透過取得授權,長久管理典藏的資料。

4. 文化改變過程及效能:雖然目前期刊藉由品牌代表品質,學術界也據以做為各 種判斷的標準,致使新傳播方式推廣不易,但仍需加以追求。

綜合上述,各學家對機構典藏政策重點、項目與內容不盡相同,本研究整理認 為一個完整機構典藏政策,為確保機構進行典藏工作時,達到永久的管理、保存、

服務之目的,機構典藏政策擬定時應涵蓋以下層面:

1. 法源層面:為使各相關單位及所屬成員能全力配合和遵循依據,以利整個機構 典藏政策順利推展,應具備完善正式法源規章,包括:指導方針、建置宗旨、

預期目標(短、中、長期)、參與單位、權責區分(政策擬定與指導、系統建置與

預期目標(短、中、長期)、參與單位、權責區分(政策擬定與指導、系統建置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