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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ve(2016)在 2016 曾以深入報導的方式,追蹤了 Tumblr 紅人“Pizza”。

Tumblr 創立於 2007 年,其模式跟推特很像,以追蹤模式可以喜歡(like)、分 享(share)追蹤者的貼文,而 Tumblr 匿名文化可以讓使用者完全匿名。“Pizza”

一開始只是轉格(reblog)別人的笑話貼文,卻吸引了超過 10 萬人追蹤(follow)。

然而,因為“Pizza”在某次貼文中用了 Nigger(黑鬼)帶有爭議的詞而被檢舉,後 來“Pizza”更為了賺更多錢在網路上賣起了減肥藥,此舉動也讓“Pizza”這帳號被 檢舉而從此消失於Tumblr 上。

在台灣的脈絡,318 學運期間,主要的學生領導陳為廷臉書大頭貼就曾被檢 舉有露點照,然而,照片上卻是陳為廷跟水族館裡的水母的合照;而陸生是否納 入健保的問題,2015 年 11 月 24 日「陸(中)生納健保案」被排上立院議程,

贊成納保與反對納保的雙方掀起一波論戰,從經濟、健康人權、公平正義等不同 面向切入,當時就讀台大政治研究所的陸生張逸帆,在個人臉書寫了一篇〈你們 的健保很好,但我從未向你們乞討〉的貼文,分享他自己對於「陸生納健保議題」

的看法與觀點,但這篇文章被人檢舉而被臉書刪除,他的臉書帳號也被停權(張 鈜閔,2015.12.4)。

(我)禮拜五下午貼的文,到了禮拜天早上起床後就發現被

刪除,應該是禮拜六深夜被檢舉的。在臉書通知裡面說被刪除了,

後來下個禮拜三左右,因為大量檢舉所以帳號被封鎖了,被封鎖 了 24 小時。(張逸帆,2017.5.25 受訪)

這件事登上媒體版面,網路上除了爭論原本的納保問題,也出現了對於臉書 檢舉與言論自由的討論。從言論自由的定義來看,一個人的「表意行為」即言論 表達的「意見表達行為」,在於雙方彼此意見的「溝通」,是否有把意見傳達給 對方,而這些「溝通自由」的本質都是具有雙向性的,因此意見表達的一方與接 收的一方必須都能充分意見傳達,才能算是言論自由(蘇慧婕,2012)。而自由 派學者John Stuart Mill 在其著作《論自由》中就曾指出,「允許每個人選擇自己 想要抱持的意見」與「要求人們對他人的意見抱持開放態度」對個人自我實現的 重要性,因此拒絕任何對言論自由的干預,他認為一旦每個人都擁有言論自由,

正確的說法就有機會被傳遞,而錯誤的就可以被指正,然後大家都能得到正確的 知 識 (Mill, J., 孟 凡 禮 譯 , 2013 ) 。 另 外 , 學 者 Caroline West 及 David Braddon-Mitchell(2004 /轉引自蘇慧潔,2012)也認為「言論自由」除了每個人

「說話的自由」之外,還應該包括「和他人溝通或言論是否被瞭解」與「言論是 否被他人認真考慮的程度」的因素,因此,唯有確保「溝通的雙向性」才能提供 言論自由更有效的保障。。

然而,「檢舉」作為臉書的功能,帶來的資訊量卻十分少(圖2-1)。因此,

贊成臉書侵害言論自由的人認為:網路匿名檢舉讓被檢舉的一方無法得知為什麼 被檢舉,且檢舉後被刪除貼文、帳號被限制,更讓被檢舉方無法發聲(朱家安,

2015.12.07)。

圖2-1:臉書檢舉的頁面。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侵犯言論自由的討論固然重要,然而,檢舉背後的權力關係也是不能被忽略。

從傅柯的角度審視臉書檢舉背後的權力關係,認為知識跟權力是相互作用,且權 力關係總會有相互對應的知識領域(黃厚銘,2002;曹家榮,2007)。他反對傳 統權力壓抑說,認為「權力」其實是具有生產性的,權力並非以壓抑的方式來達 到其效果,而是藉由生產其作用的對象來產生效果,並加以秩序化,對比於傳統 壓抑性的權力觀點,認為權力不僅壓抑知識對真理的追求,同時也壓抑主體的自 我實現,傅柯則是主張主體是常規化的存在,知識也不是權力以外的領域,而是 權力設計的結果與工具,因此知識與權力兩兩不可分割,還可能共同生產出主體

(黃厚銘,2002;陳康怡、盧鐵榮,2010,36-38 頁;張錦華,1993)。

傅柯曾提到「有權力之處皆有抵抗」,被後來學者解讀為「權力只有在斷裂 及抵抗之中從會被凸顯出來」,因此我們要以「抵抗不同權力關係的形式」下手

(劉北成&楊遠嬰譯,1998;林淑芬,2004)。而女性主義學者Jana Sawicki(1991)

認為傅柯的權力觀點可以被解讀為:「權力並不是可被擁有的,而是存在於任何 的社會關係之中」,因此,「權力」既然不能被特定人所擁有,權力的運作就不

會僅是由上而下的決定。當權力的運作存在於每天的生活、社會關係中,「論述」

被運用所形成的一致性效果,就會是由下(微觀)而上(鉅觀)的過程,而不是 由上而下的過程。

從另一方面來看,傅柯認為權力的效果是透過論述(discourse)的形式完成,

當論述大量被複製(replicate)時,該論述就會成為主流論述(privileged discourse), 而成為認識世界的唯一角度,真理於是以一種方式存在(劉北成&楊遠嬰譯,1998;

其無缺失,因而以此對臉書發出抗議。 習慣性的拿起手機錄影、蒐證,並放到YouTube、臉書等平台,臉書上也出現爆 料社團、靠北社團等,供網友評論、抱怨,而討拍、匿名檢舉、正義魔人等現象 起論戰(何春蕤,2011;李品儀,2014)。若是司法體制無法給予仲裁,則有「恐

龍法官」的標籤出現,但法律畢竟有其侷限之處,不理性的辱罵、言辭,並無法 完全以律法化約為犯罪。台灣在經濟起飛後,經濟的成長與轉型促使個人階級上 升,人們藉由日常生活的規訓強化了身為公民的尊貴性與主體性,另一方面,具 有治理野心的公民團體則透過媒體和輿論的震盪沈澱,將公民的尊貴情感轉化建 構出嬌貴的主體想像,為保護這些嬌貴公民,嚴厲規範與檢查言論的極端保護法 律成為正當舉措,這個情感結構(Structure of feeling)的尊貴化與嬌貴化構成了 當代「治理」(governance)的重要面向(何春蕤,2011)。

而原本偏向保守的人們或團體組織,因這種情感結構,越來越懂得運用媒體 操作,或甚至於是投入體制內的遊說立法團體,也可能化身為受害弱勢的一方,

以維護受害弱勢而取得道德上的正當性,很常聽到的口號像是:尊重另一方,但 我們不認同他們做的事,我也是議題的受害者…等等的論述,在極力強調「政治 正確」的當代社會,「尊重」二字已然被濫用。

第三章 婚姻平權運動概述

同婚議題的開端源於2013 年的「多元成家法案」送進立法院,但早在這之 前,國中小及高中的「性別平等教材」納入「同志教育」的議題時,支持與反對 雙方就論戰已久,當時以「台灣真愛聯盟」為首帶頭反對「同志教育」寫入教材,

真愛聯盟認為該教材是在鼓勵性解放,引發同志社群集體大動員與投入其中,又 被稱為「真愛聯盟事件」(林純德,2015)。 直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以下 簡稱:伴侶盟)推動「多元成家法案」,保守宗教右派組成了反對團體,又開啟 了新的戰場,在臉書上的相互叫囂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