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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歷史事件特性

總分 平均

甲書

文句淺顯易懂,適合高年級閱讀。 6 人 4 人 46 4.6

乙書

文句淺顯易懂,適合高年級閱讀。 2 人 7 人 1 人 41 4.1

丙書

文句淺顯易懂,適合高年級閱讀。 4 人 6 人 44 4.4

平均 4 人 5.7 人 0.3 人 131 4.37

綜上所述,在『使用特性— 可理解性』該項的表現,整體而言,甲書平均值 4.6 分 最高,丙書4.4 分居次,乙書最低,平均值 4.1 分,可見甲書優於丙書且優於乙書。

第五節 歷史事件特性

在歷史事件特性方面,本節依分析類目區分為『宗教事件方面』及『生活事件方面』

共兩種類目進行分析,其結果如下:

壹、政治、宗教事件方面

本研究所指「宗教事件方面」乃是指例如:宗教審判…等與政治及宗教有關之事件。

茲將三本故事書中與宗教及政治相關事件之描述,分析整理如表:

表 4-29 「歷史事件特性—政治、宗教事件方面」類目之分析表

年代 生平大事 甲書 乙書 丙書

1543 年 1. 哥白尼的書被禁止出版和傳播;哥白尼 只得當一名修道士,從事醫療工作。

P.183 P.77 2. 羅馬教會受改革派和基督教的威脅,為

維持本身威望,進行「反宗教改革運 動」,頒布各種整頓教會組織的規章,

還對外定立許多鎮服改革者的教條。

P.235 P.230

1592 年 3. 經蒙地侯爵推薦,成為威尼斯共和國帕 都亞大學教授。

P.177-182 P.157-166 4. 威尼斯政府授予抽水機專利。 P.195 P.181 1600 年 5. 布魯諾在羅馬遭火刑。 P.200-201 P.164

P.187-188

P.90

1605 年 6. 麥迪奇之科西莫二世受教於伽利略。 P.226 P.220 P.88-89

P.216-218 P.204-207 P.103 1609 年 9. 伽利略將望遠鏡呈獻給宮廷 P.218 P.207 P.104

P.254-256 P.248-254 P.154 1624 年 27. 至羅馬覲見教皇,祝賀教皇登基,並希

望教皇收回哥白尼學說的禁令。但遭拒 絕。

P.254-257 P.248-254 P.154

28. 教皇同意伽利略可以寫有關哥白尼體 P.253

系的書,但必須表明那不是事實,只是

1630 年 31. 柯西莫二世(Federico Cesi)去世,

由斐迪南二世繼位。

48. 伽利略宣示完畢時,口中仍喃喃的說:

「雖然如此,地球還是在動!」

P.263 P.261-263 1633 年 49. 六月時判決確定,對話錄禁止流通,判

處伽利略在阿克瑞特山 在家居留。

P.261-264 P.263-265 P.190 50. 大公爵費南度二世向教廷當局提出請

由表 4-29 可以看出,這三本故事書對於伽利略一生中所遭遇之政治及宗教事件描 述之重點差異甚大。在六十六個項目中,甲、乙、丙均有述及的生活事件項目僅有二十 二項,佔33%,不到五成。在表 4-29 呈現的六十六個項目中,符合史實共有五十六項,

與故事書中的描述對照,發現編號1、2、3、4、5、6、7、8、9、10、12、13、14、15、

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

35、36、37、39、40、41、44、46、47、50、51、52、54、55、56、57、58、59、61、

63、64、65、66 與史實相符;與史實不符共有六項,編號 11、45、48、49、53、60 與 史實不符;史實未提及者共有四項,編號38、42、43、62,史實中並未特別記載。

一、政治、宗教事件方面,在不符合史實的部分,詳述如下:

(一)由帕度亞大學返回祖國佛羅倫斯任教是伽利略主動爭取職務的結果

根據歷史的記載,「伽利略將發現的四顆新星冠上梅迪奇家族的名字,希望大公為 了答謝他,會讓他當上宮廷數學家…他想離開帕多瓦及其大學,他渴望擺脫一切約束,

能有更多自己的時間。…還有另一個理由:思鄉。…他向佛羅倫斯公使萬塔(Vinta)試探,

送去一份正式的申請書。 (註3)」「伽利略寫了一封關鍵的信給突斯坎尼的國務大臣文塔 (Belisario Vinta),…在信末提出嘗試多次之建議:回到佛羅倫斯。…他希望免除教書的 義務,全心從事創作。(註4)」由歷史記載可知,由帕度亞大學返回祖國佛羅倫斯任教是 伽利略主動爭取職務的結果。

甲、乙書均指稱伽利略曾經一度拒絕科西摩二世的返回祖國任教的提議,例如:「帕 都亞大學有恩於他,他怎可在成功之際就拋棄帕都亞大學的教席呢?」(甲書,P.228)「帕 多亞大學給了他一個可以自由研究和發明的良好環境,基於這個原因,伽利略婉謝了科 西莫二世的好意…」(乙書,P.223)。丙書指出伽利略將四顆新星命名為「麥第西星群」

一事,到宮廷大臣溫達的好感,建議伽利略回鄉工作 (丙書,P.115-116) 。似乎伽利略 是被動地接獲宮廷返鄉任職的邀請,且一度考慮拒絕該職務。事實上,由帕度亞大學返

3 Jean-Pierre Maury(1996)。伽利略─揭開月亮的面紗。金志平譯。p.72-75。

4 Michael Sharrat(1996)。伽利略:近代物理學的奠基者。(GALILEO:Decisive Innovator)。黃啟明譯。

p.23─25。

回祖國佛羅倫斯任教是伽利略主動爭取職務的結果,因此甲、乙、丙三書之記載與史實 均不相符。

(二)伽利略於宗教審判時,是否曾受刑?

根據歷史記載,「伽利略在六月二十一日再度被傳喚出庭,他被問道是否堅持否認 在一六一六年判決之後,他依然持有哥白尼學說……,他們給伽利略兩次機會說出實 情,在第二次時還威脅刑求…(註5)。」由此可知,在宗教法庭審理的過程中,伽利略並 未受刑,但受到刑求的威脅。

甲、乙、丙三書關於此事的記載各有不同。有的書記載伽利略受到刑罰:「裁判所 甚至還用刑罰來迫使伽利略承認自己不該講解哥白尼學說 (甲書,P.261-262) 。」有的 書記載伽利略受到刑罰的威脅:「宗教法庭甚至還威脅要用刑罰來迫使伽利略承認自己 講解哥白尼的學說是違反教會的禁令 (乙書,P.259-260) 。」有的書記載裁判所根本不 會對高齡者用刑::「就伽利略所知,審判的時候,不會對六十歲以上的嫌犯,施行刑 罰。(丙書,P.188)」「當時伽利略已經年近七十高齡(丙書,P.261)」

由歷史記載可知,伽利略雖未受刑,但受到刑求的威脅。因此乙書之記載與歷史相 符,甲、丙兩書之記載與史實均不相符。

(三)伽利略受審判決的結果為何?

根據歷史記載,「法官稱伽利略是『持有異端思想的狂熱份子』,…公然宣示放棄異 端思想可以免除相關的懲罰,但是仍然會受到正式的監禁,並且必須每週讀懺悔詩篇達 三年之久,而且他的書會遭到公然譴責。(註6)」意即 1、伽利略的〈對話錄〉一書遭到 查禁。2、三年內必須讀頌讚美詩。3、正式監禁的判決部分,後來經由法蘭西斯柯樞機

5 Michael Sharrat( 1996)。伽利略:近代物理學的奠基者 (GALILEO:Decisive Innovator)。黃啟明譯。

P.222--223。

6 Michael Sharrat( 1996)。伽利略:近代物理學的奠基者 (GALILEO:Decisive Innovator)。黃啟明譯。

P.223--224。

主教在幾天之內的奔走,設法將伽利略的監禁地點改到羅馬的托斯卡尼大使館,接著尼 可里尼大使請求烏爾班赦免伽利略,讓他返回佛羅倫斯…,烏爾班拒絕赦免,但最後還 是同意讓伽利略離開羅馬,經過法蘭西斯柯樞機主教的努力,將伽利略最初五個月的徒 刑,交由西恩那的總主教監管 (註7)。

關於伽利略受審的判決結果,甲、乙、丙三書的敘述並不一致。甲書指出,神父宣 判:「伽利略如果發誓、咒罵、後悔自己所犯的罪,從今以後不再相信異端邪說的話,

宗教裁判所就判你無罪…」伽利略宣示棄絕任何反對聖經或教會的學說後,教皇取消伽 利略入獄服刑的命令,伽利略…住進阿西特里山的別墅…永久家居居留… (甲書,

P.261-264)。乙書指出,在伽利略宣示後,教皇取消入獄服刑的命令,改為軟禁「烏爾 班八世深知他們父女情深,因此特別下令將伽利略軟禁於阿爾切特里別墅,也算是對他 的一番補償。」 (乙書,P.263-265)。丙書敘述的判決結果為:「伽利略的對話錄,禁止 流通;伽利略判處監禁,期間長短另外議決;再處分伽利略每週讀七篇悔悟讚美詩三年 (丙書,P.190)。」

由歷史記載可知,宗教法庭最初的判決是正式監禁,經由法蘭西斯柯樞機主教的努 力,才將伽利略最初五個月的徒刑,改為交由西恩那的總主教監管。並非如甲、乙書所 陳述,一開始的判決即為溫和的在阿西特里山在家居留或軟禁。此外,伽利略的正式監 禁得以緩和,是經由法蘭西斯柯樞機主教的努力,而非烏爾班八世的寬宏,因此乙書的 記載與歷史不符。由上述記載可知,伽利略受審的判決結果,以丙書所記載與歷史記載 相符,甲書與乙書的敘述與歷史記載不符。

(四)審判結束時,伽利略是否說出:「雖然如此,地球還是在動!」

甲書及乙書均提及,根據傳說,伽利略在聽完審判結果且手按聖經宣示棄絕哥白尼 學說後,口中喃喃自語:「雖然這樣,地球還是在動。(甲書,P.263) (乙書,P.261)」。這 句話征服了科學家們和學者們達若干世紀之久,因為它代表了在最嚴酷的逆境中尋求真

7 Dava Sobel(1999)。伽利略的女兒(Galileo’s daughter)。范昱峰譯。p.262--266。

理的那種目的對蒙昧主義和高高在上者的有力抗辯。雖然人們曾經發現ㄧ幅 1640 年的 伽利略油畫像上提有Eppur si muove 字樣,然而,多數史學家還是認為這個故事是虛構 的。

某些史學家認為,當伽利略的終身監禁判決減緩為和緩的在家居留,由負責監管的 大主教阿斯卡尼奧•皮考勞米尼(Ascanico Picclomini)住處搬到位於佛羅倫斯山區 的另ㄧ個地方時,而不是在審判以後當眾認罪時,伽利略實際上說了「Eppur si muove」

這句話 (註8)。也有學者指出,在宗教法庭如此險惡的環境下,伽利略不至於魯莽得勇 敢的說出他的信念,而且在當時的情況下,伽利略也無法鼓足這樣的勇氣表現如此大的 怒氣,這句話可能是數週或數月後,當著別人的面說的,但絕不可能在當天(註9)。

由上述資料可知,伽利略於審判結束時,伽利略並未於法庭上說出:「雖然如此,

地球還是在動!」這句話,因此甲書與乙書的敘述與歷史記載不符。

(五)教皇同意伽利略返回阿克瑞特山莊自宅軟禁之因?

丙書中記載:「伽利略向教皇請求返回阿克瑞特的小山莊,以探望在修道院病重的 大女兒,得到批准(丙書,P.199)。」根據歷史記載,「烏爾班後來將伽利略監禁的地點 由西恩那換到阿切特里,但這次並不是減刑,而是加罪。因為西恩那的監禁環境有如世 外桃源,所以教宗特別下令,此後應該限制伽利略的社交活動,也不准他擔任教席。這 是伽利略獲准回家的條件。(註10)」這是因為在西恩那負責監禁工作的總主教皮考勞米 尼本身專研數學,長期以來就對伽利略敬佩有加,因此在監禁期間,「西恩那教區教士 向烏爾班檢舉皮考勞米尼總主教的行動,說他經常邀及學者進餐、討論,對於伽利略先

丙書中記載:「伽利略向教皇請求返回阿克瑞特的小山莊,以探望在修道院病重的 大女兒,得到批准(丙書,P.199)。」根據歷史記載,「烏爾班後來將伽利略監禁的地點 由西恩那換到阿切特里,但這次並不是減刑,而是加罪。因為西恩那的監禁環境有如世 外桃源,所以教宗特別下令,此後應該限制伽利略的社交活動,也不准他擔任教席。這 是伽利略獲准回家的條件。(註10)」這是因為在西恩那負責監禁工作的總主教皮考勞米 尼本身專研數學,長期以來就對伽利略敬佩有加,因此在監禁期間,「西恩那教區教士 向烏爾班檢舉皮考勞米尼總主教的行動,說他經常邀及學者進餐、討論,對於伽利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