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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回顧指出當代布農族的五大社群為卓群(Takituduh)、卡群(TakiBakha)、

巒群(Takanuaz)、丹群(Takivatan)、郡群(Isbukun)。是在部落向外擴張的過程 中,分散到不同區域。

傳統的布農族具有氏族社會的社會組織。已經有許多文化人類學的研究對於 氏族的的親族組織關係進行研究。如丘其謙對布農族卡社群社會組織中的親族組 織、部落政治等研究(丘其謙, 1966)。在日治時期以前,完整家族

(tastu-lumah/tastu-lumaq)規模可達 30 人以上,家族成員彼此之間共用生活空間。

也是最小的共食集團:共食小米與祭肉。在傳統的山林遊耕與狩獵的生產活動下,

也必須一起耕作、一起狩獵,一個家族就是一個社會生產的單位。

由多個家族組成的氏族:一般稱為(siduh/siduq),基本上是可以追溯到同一祖 先的後代,有的氏族之下又有亞氏族的概念。(政大原住民族中心,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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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7 布農族 siduh 社會階層概念圖

布農族的氏族社會對社會體制的影響最顯而易見可從族人的族名制可見,布 農族名制為氏族名制,即「己名+氏族名」的形式。但現行的族名登記,有人用氏 族名,有些人用亞氏族名(常見於花東地區),較難有統一的規範與共識(政大原住 民族中心, 2014)。對於氏族的影響,當代的布農人最常提到的是外婚單位的模糊,

即是在傳統部落社會中,同氏族是禁止通婚的。而當施加漢姓取代原有的氏族名 時,即會造成判斷的困難。如郡社的Istanda 家族在南投的信義地區,普遍的姓氏 是「史」;高雄以「謝」為主;台東姓「胡」。若是以傳統名來看,加上追朔家譜,

即有可能處於內婚的階層,以傳統的布農氏族制度中,是禁止通婚的,但在現代 是難以去判斷婚姻禁忌的。誠然,現代的婚姻制度是流動的,我國法律中也僅規 定六親等內禁止通婚。但以優生學與倫常觀念而言,婚姻禁忌在布農族社會還未 完全消失。因此,若是有較清晰的氏族傳統命名,會對於判定婚姻禁忌當中,有 很大的幫助。

從姓名與氏族的認同中,可以發現較難以明確的階層描述概念層次,族人們

社群

卓 卡 丹 巒 郡

聯族(kaviaz)

氏族(siduh)

家族 家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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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各層次或各氏族間的認同也有所不同。並非代表氏族制度的嚴謹程度不足,

是具有變動性與移動性的特質,亦即在分家、遷移的過程中,使得離散、分化、

混合不同氏族的血緣或認同關係。這是當代布農社會的特質。

氏族社會對應Berkes 的傳統生態知識中的社會體制,屬於實踐面的展現,在 當代的部落社會中,雖然受到主流社會的影響,或多或少弱化了傳統氏族社會中 的家庭倫理與規範。但是,我們必須從教育著手,找回氏族與家族的連結。在海 樹兒犮剌拉菲的布農族-部落起源及部落遷移史提及,在當代布農社會裡,族群 認同的除了布農語以外,最重要的當屬對於家族和氏族的歸屬感與認同感(海樹兒.

犮剌拉菲, 2006)。一個布農人必須能夠說出自身所屬的家族和氏族。據此,利用課 程能夠讓學生回溯至自身siduh 的內在組成,以及移動來構建布農族的族群意識。

也因現今對於大氏族、中氏族、小氏族的組成與階層關係不甚清晰(海樹兒.犮剌拉 菲, 2006)。在當代的布農族社會中,對於氏族的社會網絡關係已不若以往如此清晰,

可能因不同研究者因著不同研究對象、時間、與地點。彼此之間可能或多或少有 點歧異的現象發生。因此,透過教育讓學生能夠結合民族內涵。從內在做出對siduh 的研究貢獻。讓布農族的siduh 知識與青年的養成可以雙向建構完成。

表 15「氏族社會」的課程內容架構

知識層面 教育主題

實踐面-社會制度 地方生活文化 布農的環境觀 區域發展

學習條目 學習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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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的社會制度-氏族社會 布農族部落發展問題與未來

理解與思辯

能夠說出自身所屬的家族和氏族 瞭解氏族在布農族社會中的重要性

態度與價值

建立對家族和氏族的歸屬感與認同感 體認布農族中的社會倫理

實作與參與

向家族長輩以族語詢問、口傳氏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