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從自然環境面探討大里市的都市發展
第一節 八七及八一水災的影響
(一)、聚落選址的制約
人類的一切活動都必須在自然界中進行,環境條件對人類活動必定有著 不可忽視的影響力。人類的活動皆廣泛地受到環境的影響,因此人類活動所 衍生的生活模式和文明基礎,也必然與自然環境產生關聯與互動。而聚落是 人類活動最具體的表徵,也是人地關係在地表型態上最鮮明的呈現;人類通 常選取有利之環境居住,如地勢平坦且可免水患之高地、取水便利之河岸或 盆地邊緣、土地肥沃和資源充沛之地或是利於防守的地勢等,此種現象說明 了聚落選址模式非常講究尋求理想的生態環境和獨特的自然景觀。聚落的發 展,同時也反映了居民的社會關係,以及調和於自然環境中的生產及生活關 係。
大里溪流經台中縣市的精華區,是台中盆地內之主要河川,也是烏溪中 游最重要的支流,上游主要水源為大坑溪,其次為廍子溪,均發源於大橫屏 山脈之頭嵙山,標高859公尺,二溪出山谷後於下廓附近匯合。除了本流貫 穿本市外,支流頭汴坑溪,在仁化里(番子寮)附近匯入大里溪;另一支流 草湖溪至草湖里附近會合乾溪,再下行至夏田里附近匯入大里溪。所以大里 市在清領時期即因河運之便,成為彰化以北最重要的貨運轉運地而發展。另 外本研究區在民國60年代也曾有「鹹菜王國」的美稱,本地居民大多以務農 為主,因此藉著鄰近溪流之便,取水便利的河岸也變成為聚落發展的重要地
區,這也是自然環境影響聚落址選址的另一項證明。
(二)、與水爭地的人為災害
隨著本研究區都市不斷擴張,本區的人口亦不斷增加,大里溪沿岸土地 亦被高度的利用,往日河川的洪泛區(洪水來臨時所淹沒的土地)被大量開 墾利用,原有之農地相繼變成工業及住宅用地,甚至蓋起大樓。許多窪地、
濕地原本是儲存地表逕流的地區,一旦被填平利用,洪水只好到處流竄,加 上台灣河川的水量不穩定,在枯水期時,涓滴之水均成伏流,豐水期時,每 遇暴雨輒排水不暢,溪床不及容納,若防洪排水系統做得不完善,即易造成 洪患。民國48年的「八七」及民國49年的「八一」水災,即因此而在本區造 成極為慘重之災情。
台灣的集水區及河道坡度大,河道無法大量積蓄水量,上游的溪流在短 時間內便會流至下游,造成洪水。由圖 4-1 可知,一場暴雨後,集水區若是 陡峻,則下游某一地點之洪峰(最大瞬時洪水量,以秒立方公尺來表示)(A 點),會比緩坡集水區的洪峰(B 點)提早來到,而且流量尖峰值較高。
圖 4-1 暴雨後下游河川之流量歷線
資料來源:轉引自郭振泰(1987),分配模式應用於淡水河流 域旬流量之推衍,臺北市:中國工程師學會。
另外當地區一旦都市化,森林、草地會減少,代之而起的是柏油馬路、
不透水的人行道及停車場,使得大多數的降雨無法入滲到地下,只好在都市 地面流動,造成地面逕流量增如,引起水災的機會也自然提高許多。(圖4-2)
本研究區都市化後,使得水流在路面及雨水下水道內流速比未開發前之林 地、草地還快,增加了都市下游河川的洪峰,集流時間變短,增加下游洪泛 機會。
圖 4-2 都市化程度與河川流量比較
資料來源: 轉引自郭振泰(1987),表示都市化程度對逕流量增加之影 響。【都市化(開發程度)之後,若下水道之普及率也提高 (100%),則產生的逕流量可達未開發前的6倍之多。】
同樣的道理,如果河川上游的集水區開發成農場、果園、社區、高爾夫 球場等,則會產生類似都市化的情形,下雨後的入滲水量將減少,地表逕流 量一旦增加,河川的洪峰便跟著提前到達。
二、「八七」及「八一」水災
「八七」水災發生於民國48年8月7日,日本南方海面的艾倫颱風把東沙 島附近的熱帶低壓引進臺灣,驚人的雨勢讓中南台灣各溪流幾乎全面氾濫,
使得中南部豪雨成災。此次暴雨集中於8月7〜9日3天,台中、豐原、斗六都
打破當時單日降雨紀錄。自8月7日至8日台中的累積雨量有660.2公釐、豐原
40、轉引至台灣文獻館電子報第 43 期 http://www.th.gov.tw/epaper/view2.php?ID=43 (99/05/12)
41、同註 40.
表 4-1 「八七」及「八一」水災各地降雨量表
建堤,但因防洪工程簡陋,使得民國 48 年的「八七」水災及民國 49 年的「八 一」水災皆對本研究區域造成嚴重的災害,淹水範圍甚至廣達 6,126 公頃。
42災後雖然有一連串的復健工作,但是因缺乏具規模性的計畫,僅是單純的 設立水閘門,因此對大里溪的洪氾情形改善,效果有限。但據當地耆老表示,
即便如此,卻因大里溪在雨季及颱風季以外的時間,枯水期有半年之久,礙 於生計及空地不足的需求,因此當時十九甲地區(今內新橋至立元一橋下地 區)河岸邊的空地仍出現為數不少的農地及違建工廠,每次當洪患來襲,總 是造成為數不斐的損失。直到民國 58 年,由於經濟快速成長,本區的人口 遽增,使得原無保護措施之農地相繼變成工業及住宅用地,為保護本區居民 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配合台中地區之發展,前水利局(現經濟部水利署) 開始著手辦理「大里溪防洪計畫」,70 年完成「大里溪水系防洪計畫堤線修 訂報告」,同年 5 月奉省府令通過。72 年 5 月實施台灣省河川等級重新區分,
於 74 年延長旱溪治理區段;75 年 10 月完成「台中地區大里溪水系防洪計 畫檢討報告」及「大里溪水系治理基本計畫」,並於 78 年 12 月 22 日省府公 告治理基本計畫,此亦為大里溪水系治理計畫的實施依據。也因為大里溪整 治計畫的完成,影響溪流沿岸本為洪氾區的里別,如大元、仁化、立仁、中 新、仁德等里,因水患的減少,開始大興土木,住宅林立,廠房興建,都市 的景觀因此由原本的原野,逐漸由建物所取代,這方面的影響將在下一節中 有更詳細的介紹。
42、據大里市公所人員表示,兩次水災的資料皆在民國 93 年敏督莉颱風造成的 72 水災中泡水損毀,
所以無法取得較詳細的災害紀錄。